回复 异次元 的帖子
$支持$ $支持$ 原帖由 暗夜的舞蹈 于 2008-9-14 01:0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我,我不敢。我有个朋友曾经吃过亏的,不搭理原先的房东,然后被房东告了,搞不清状况亏了好大一笔呢!叹气……
小心点是对的。但也要看具体情况。你这个房东根本不在理啊。;) 去请个律师吧
要不以后说不准还有账单的 先谢谢楼上诸位的意见,$送花$
我预备给他写封信,暂时不交钱给他。主要问问他是不是还有别的钱要缴,要他一同回复,我再斟酌。他要是回信,我有书面的信的在手上,日后真有了麻烦也算有凭借了。
就是怕和房东闹这种事,偏偏还是要碰上,哎……
根本就不用理他。
1。前年的nebenkosten,都不用去问账单的。写封信过去把下面这个BGB扔给他就可以了。§ 556 Vereinbarungen über Betriebskosten.
(3)....Die Abrechnung ist dem Mieter spätestens bis zum Ablauf des zwölften Monats nach Ende des Abrechnungszeitraums mitzuteilen....
也就是2006年的nebenkosten最迟要在2007年12月31日给到你。
2。房子只要交接了,没有书面特别说明,也就是房东承认了交接的时候没有问题。即使他要告你,举证方是在他那里。
3。房子出租,带家具的话,这个家具也算在出租的范围内。老化是个很正常的事情。有没有弄坏。
4。让你多交的900多欧的nebenkosten,你可以去问他要详细账单。
所以你都不用去理他的炉盘的事情。
要是你觉得烦的话,就把上面的第一点写给他。。。寄个挂号信过去。肯定他就什么声音都没有了。。。
不用去问他还有什么其他费用要交。你要去问他,一看就知道你不了解德国的情况。。。态度一定要强硬。既然他都不客气,你也不要客气。 怪就怪楼主自己交的那900欧啊。 看来老实在哪儿都吃亏啊,唉! 这个属于无理要求,lz不用理他的,如果东西坏了该换了,交接房子时应该写在protokoll里的,他手里什么证据都没有,你怕他做什么。 感谢楼上各位,我已经又去给他写信了。钱暂时是不会交的,也不想打电话,再等他那边看有没有新消息吧。再次感谢各位的意见,鞠躬,$送花$ 看来下回房东要楼主出钱把房子扒了盖新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