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会有用吗,关于房子kündigung的时间
事情是这样的。由于事出突然,我在九月初的时候准备把现在住的房子昆掉。我们租房公司对于昆房期限的规定是提前3个月,但是在一个月的前三个工作日昆房,就可以把当月也算在3个月之内。也就是说如果我与9月3日之前昆房的话(指租房公司在9月3号之前收到kündigung),就可以把房子昆到11月底。我在9月1日的时候通过Post 把我的kündigung 用einshreibung 寄了出去,因为是同城投递,我觉得在9月3日之前无论如何也应该到了。但是今天和租房公司打电话,他们却说信是9月5号才到的,所以我的房子必须租到12月底才行。
按常理来说,德国国内的信件都是1到2天之内就能寄到的,所以我不是很相信租房公司的话,觉得他们故意把Posteingang的时间说的迟了。不知道如果是这种情况的的话找律师会不会又用呢。恳请这里的高人指教$送花$ $送花$ einschreibung 有记录签名的时间的,或是邮局会有证明投递时间的,去邮局问问,带上你的quittung,就说对方说没有收到 谢谢楼上的。我其实自己在网上查过了,上面登记的时间是9月10日,比租房公司告诉我的还晚。就是因为在时间上我没办法证明信是9月3日之前到的,所以才很被动。但是我觉得,租房公司是不是也要拿出证据来证明信是9月5日到的呢,就算他们能够证明信是9月5日到的,那么他们是不是还需要证明在9月2日到9月4日他们的办公室里都有人办公呢,比如如果是因为他们的员工去Urlaub了,办公室里没人而导致的收信延误,是不是就因该由他们来承担责任。所以我才想到要请律师,只是不知道会不会有用呢
[ 本帖最后由 diels 于 2008-9-18 22:00 编辑 ] 据我所知, 一般而言, Einschreiben 的日期是你把信件在邮局投出时的日期, 邮局也会同时给你一张回执, 上边有当天日期, 这个日期就是正式的.
但可能租房或许特别些, 具体可以问问 Mieterschutzverein!
祝你好运! $支持$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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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的建议。$送花$ $送花$ 对比一下请律师的费用和一个月的房租费用。在这种情况下没有找律师的必要。 其实我也没有概念,请一个律师要多少钱。不过我的房租要500欧:( :( :( 500欧的官司,如果输了就不值得了,但是要是赢了就好了哈哈,但是我觉得应该以你寄出的时间为准,这点很明确,很多重要的信函都是以邮戳为准,而且他们应该也可以提供信封,信封上面到达当地时间的邮戳是有效的证据,个人意见,仅供参考,建议去法律网,那边高手多 这么重要的邮件,为什么不提前几天寄?信的内容是写的9月3号kun但是你可以8月底就寄啊。。。。
顺便,不太清楚这种以邮戳时间为参考依据的情况,因为盖了邮戳只能说明到达该地邮局,并不说明对方已经收到信。
如果这种商业行为像申请大学那样以投递时间为准的话,lz或许还有希望 如果打官司LZ不会完胜的。对方以接到日期为限。德国的法官以和稀泥为主
(和的稀泥案占的比例越高,升迁的可能性越大。德国也讲和谐)。
打官司的结果是房租你付一半,律师费和法庭费各付50%,加起来要超过500欧的。,
[ 本帖最后由 laodeguo 于 2008-9-19 00:16 编辑 ] 楼主不要怕,如果你手里有挂号的小票能证明你这封信的确是9月1号寄出的,那就没有关系,德国法律是按寄出信的时间算的,并不是按收到信的时候算的。 就象付款一下,都是按汇款日来算的,不按收款日。
你可以写封信给住房公司,附上你挂号的小票的复印件,说明一下,应该就没有问题了,木有必要找律师,因为偶以前也是这样昆过房子。。。!
他们可能欺付你是外国人不懂,看你懂了的话,估计他们也就算了。$汗$ $汗$
还有,如果你寄的是einwurfeinschreiben,那么去邮局查,只要邮局有证明9月2号投进了他们的邮箱,就更木有问题了!
[ 本帖最后由 bluemoon 于 2008-9-19 10:31 编辑 ] Bluemoon, Danke für die Antwort. $送花$ $送花$ Weisst du vielleicht, laut welchem Gesetz ist nicht die Eingangsdatum sodern die Stempeldatum/Versanddatum für die Kündigung wirksam? 请LZ 注意。收件人是以收到日期为准(可以给律师去电话问一下吗?)。
看你写的德语。打电话应当没问题的。
汇款,如给税务局汇款对方也是以收到日期为准来确定是否误了期限的。 laodeguo und Weiss, ihr habt Recht.
Ich habe im Internet nach dem relevanten Gesetz gesucht. Für eine wirksame Kündigung ist das Posteingangsdatum entscheidend.:( :( :( 谢谢各位给我出主意的朋友。我已经给Post打过电话了,他们说在他们可以把租房公司Abholen这封Einschreibung的Abholschein寄给我,上面的日期是9月3日。 因为我还没有收到这封信,所以还不能确定,这张Abholschein有多大的法律效应。不过不管怎么样我下周都会给租房公司写信交涉,希望能够达到目的。 你说现在找律师没啥实际用处,我觉得实际的办法还是赶紧找nachmieter或者zwischen为好。你不能继续往里面贴房租了。你跟租房公司面谈一下,两边都开始找后继房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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