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聚签证开公司
我的一个朋友,男的,家庭团聚去年来德国,lp在这边上班,没有孩子,无聊的不行。他家亲戚想和他一起出资在德国开公司,他管理。这样的话是不是要回国换工作签证哪?能行么?不要到时候工作签证没拿到,还得重新申请家庭团聚。有知道的人来说一说吧! 变更签证形式,是需要回锅从来的.但是如果他LP德籍就不一样了,不需要申请签证
想怎么开就怎么开. 这个要看他的签证加注,他爱人工作签证的话,一般来说他的签证也应该可以工作,开公司问题不大。 原帖由 live 于 2008-9-23 12:3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要看他的签证加注,他爱人工作签证的话,一般来说他的签证也应该可以工作,开公司问题不大。
但是他的签证上加注了,不好工作的。有关系么?他爱人倒是正规的工作签证。 去外管局申请允许工作。 Selbstständig不容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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