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问 发表于 2008-10-8 12:16

这里先谢谢大家. 我在公司,现在脑子有点乱.不能挨个回复大家的留言,不过你们的意见对我都是个提示. 谢谢你们.

FFMPEK 发表于 2008-10-8 13:38

这个协议对LZ太不利了。 建议找个专业的律师。 三个人坐下来签。 凭什么好处都他拿呀。 还有有了孩子后财产怎么分也要写清楚。 LZ莫吃亏呀。 德国是个认钱不认人的社会。 一定要学会保护自己。

pidi 发表于 2008-10-8 13:56

这条在德国是不适用的,违反法律。
因为德国不审判道德,谁出轨,对离婚没有任何惩罚措施。
如果真想保护自己。
比如上面有人提出的,婚姻满多少年,给你多少补偿。比如财产的几分之几。
比如,生育一个孩子,自动获得对方多少财产的百分之几等等。还有些意义。

我很赞成婚前立合同,先小人后君子。
感觉西方国家男人普遍比较理性。我的老师,(德国50岁以上的老男人就说,财产问题是最大问题,感情问题简直不值得一提)
如果爱去了,那么没有委屈的必要。
站在楼主立场上,那么不结婚是最好选择。
至于伤心,既然打算外嫁,首先要理解对方的道德价值观。并积极融入德国社会。否则,还是留给中国男人一个机会吧。$汗$

原帖由 microtobby 于 2008-10-8 12:3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可以要求加一条,如果他先出轨,所有的不动产和他公司的财产都是公共的,你有优先处置权。这样对双方都比较公平,也有约束力。

QCheng1 发表于 2008-10-8 14:11

原帖由 pidi 于 2008-10-8 14:5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条在德国是不适用的,违反法律。
因为德国不审判道德,谁出轨,对离婚没有任何惩罚措施。
如果真想保护自己。
比如上面有人提出的,婚姻满多少年,给你多少补偿。比如财产的几分之几。
比如,生育一个孩子,自 ...
$握手$ $握手$
出轨不出轨写进合同里恐怕并不符合法律,到时候要举证对方出轨恐怕都不是件容易
事。我也觉得以结婚多少年、孩子等要素来作为分配财产的依据比较好。LZ未婚夫
的那份合同明显是不平等、不合理的。不过现在贫富差距大的婚姻,大都是有合同
的,也没什么。

Don't_speak 发表于 2008-10-8 14:16

看来看去,都不大明白lz你们为什么要结婚。
你的未婚夫跟你撇得清清,那同居不是最好?他就算计到你不如他,难道就不懂人都有三灾八难,将来还不知是不是需要你来扶持家庭呢。$NO$

金瓶梅 发表于 2008-10-8 14:19

说实话, 能理解你未婚夫的心情, 我当时也是在想要不要签, 因为不但我自己的,
我父母的大部分财产也都在我名下. 如果我老公和我离婚, 后果可能是我父母的养
老都要有问题. 但是经过研究了, 德国现在实行的是婚后净财产共同制,即婚前的
还是婚前的, 婚后的财产一分为二. 这样保护弱者, 又不把想结婚的人吓跑.如果
按照这个制度. 如果不签对于他来说应该也没有婚前财产损
失, 至于婚后房产, 要看你有没有注入资金, 如果完全只是他一个人投资, 他应该
不用害怕, 好像你是没权力分的

Don't_speak 发表于 2008-10-8 14:26

原帖由 金瓶梅 于 2008-10-8 15:1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至于婚后房产, 要看你有没有注入资金, 如果完全只是他一个人投资, 他应该
不用害怕, 好像你是没权力分的
这个很难说的。如果lz将来有孩子,事业受到影响,那么这也是对家庭的一种投资。单单用资金来划分,个人认为不妥。如果合同没有考虑到这一点,那么对lz是不公平的。

pinguo 发表于 2008-10-8 14:27

结婚是有风险的,在结婚的时候就应该想到这个问题。所以,如果对方考虑这么清楚,楼主何不同样考虑呢。在商言商,你们都追求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好了。那就找个律师吧!

金瓶梅 发表于 2008-10-8 14:37

原帖由 Don't_speak 于 2008-10-8 15:2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很难说的。如果lz将来有孩子,事业受到影响,那么这也是对家庭的一种投资。单单用资金来划分,个人认为不妥。如果合同没有考虑到这一点,那么对lz是不公平的。

不过好像德国法律就是按资金划分的, 即使不签德国的法律也不会太袒护LZ 一方. 也就是说不签对于LZ 老公也
没什么不利, 他婚前财产肯定还是他的, 可能婚后的会有一部分进入LZ 的口袋, 但
是如果签了对于LZ 老公可就利大了去了.

[ 本帖最后由 金瓶梅 于 2008-10-8 15:38 编辑 ]

pidi 发表于 2008-10-8 15:32

这个我清楚。
签合同是最保护男方利益的。
如果不签,即使使用zugewinn的法则。
男方的房产即使婚前买的,那么如果房子一旦升值,属于婚后升值的部分还是双方共有。
这点还不如中国,只要是婚前全款,那么婚后房产增值的部分与对方配偶无关。
如果房产升值比较大,男方就觉得亏了,虽然女方没有出过钱,但是离婚要掏钱补偿女方。

建议大家去看市面上的书,有两种,一种离婚的书,是写给女方的,教女方怎么拿钱。
一种,是写给男方的,教男方怎么保护自己的财产。
很有意思。
虽然德国的书籍很贵,但是很值得。网上的信息总是零碎,也不够真实全面。


原帖由 金瓶梅 于 2008-10-8 15:3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过好像德国法律就是按资金划分的, 即使不签德国的法律也不会太袒护LZ 一方. 也就是说不签对于LZ 老公也
没什么不利, 他婚前财产肯定还是他的, 可能婚后的会有一部分进入LZ 的口袋, 但
是如果签了对于LZ 老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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