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oyeon
发表于 2008-10-9 20:07
心情
发表于 2008-10-9 20:08
原帖由 纯真年代 于 2008-10-9 20:5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说的包带连接处断裂,你现在可以仔细看看,是不是四处都一样,很均匀呢?那个就是那么设计的,我买来就这样的,因为这个包带连接处没有环之类的,所以就是这样的,便于把包带平时放下来的,这个我忘了和你讲了。
...
你可真可笑,我都说了给你退了,你还这么不依不饶地说我欺骗,由我这样的骗子吗?用词过了哦!我真的是希望你和警察或者律师说了,就怕你没有。
纯真年代
发表于 2008-10-9 20:10
我很认真的咨询过德国律师朋友,德国法律对于二手私人物品交易,没有规定必须给退还,更没有要求要卖家负担邮费的规定。这些都是应该经过协商解决的
这只是你的和你所谓的律师说的,不具任何法律效力,有时间挑我刺,还不如好好研究下消费者权益,下次碰到别人再告上可能你还能多为自己辩解下,对吧
而且你这种是明显到家的欺骗行为,和一般的售后要求退货是有重大区别的,卖家遇到你这种存心欺骗性的买家可以根本不用和你说任何话直接告你的
好了,没想到,无理的人还借口一套一套的,你自己慢慢说吧,我该说的都说了,时间不值得浪费在给你这样人的回复上,一句话,凡事要讲证据,没证据就闭嘴
[ 本帖最后由 纯真年代 于 2008-10-9 23:48 编辑 ]
心情
发表于 2008-10-9 20:13
原帖由 纯真年代 于 2008-10-9 21:1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很认真的咨询过德国律师朋友,德国法律对于二手私人物品交易,没有规定必须给退还,更没有要求要卖家负担邮费的规定。这些都是应该经过协商解决的
这只是你的和你所谓的律师说的,不具任何法律效力,幼时间挑我 ...
你不要一口一个骗子还是欺骗得好不好,你自己应该好好看看你引经据典的东西。里面写得很清楚。
心情
发表于 2008-10-9 20:15
原帖由 seoyeon 于 2008-10-9 21:0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今天刚收到心情mm的包包,说实话我很满意!也很喜欢!心情说的那个丢失的小铁片我找了好久都没找到$汗$ !那么小的毛病她都交待清楚了,我想楼主说的问题一定是她忘记了,大家都心平气和的商量着解决恶语相伤要好,不 ...
谢谢这位妹妹~~~我卖了那么多东西,大家都很满意,没想到众口难调,还是出了这么个事儿。对此人我也没有办法,随她去吧。只要其他人都满意我的东西就好了。
祝好!$送花$ $送花$ $送花$
herojenny
发表于 2008-10-10 15:08
心情在德国热线这么多年了,口碑一直很好啊!?
我也从她那买过不少化妆品,包,鞋,还有衣服,都很满意。而且她总是拍很多照片把很多细节都展示出来,有缺陷也都会先告诉大家的。而且她真的不是为了赚钱,卖的都是她自己的宝贝。
我想这次可能真的是由于邮寄或别的什么原因才把东西压坏了吧?不过我倒觉得,这种情况下还是要双方友好地商量为好,都应该为对方着想一下,不要一棍子把人打死,上纲上线的。一共二十块钱的事,好像不至于真去找律师上法庭吧?碰到卖家还能联系上的,据搂主说还是取得了多次联系的,其实就算运气很不错了。因为象ebay那么大的网,私人买卖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买家很多时候只能认倒霉。而且网上购物有得有失,风险可以说是在所难免的。
另外如果心情说她咨询过了律师,我倒觉得她一定是问了律师的。因为她本身是一个比较认真的人。我所知道的她的律师朋友,大大小小的确实有好几个。
希望这件事情最终能够圆满解决。:)
KEVINLEE
发表于 2008-10-27 21:22
强烈鄙视 纯真年代
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832269&extra=page%3D1
点此 为大家揭露真相
招财小犬
发表于 2008-10-27 21:43
原帖由 -月下千年城- 于 2008-10-8 13:0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爆个小料,楼主举例的卖家 mm在2年半以前已经开过大贴卖彩妆护肤,当时她的帖子里有两块nars双色眼影,我特别留意了很久,最终因为不会用这类重色没买。
这次又看到了,而且卖掉鸟:D
不知道化妆品保质期是多少 ...
粉状的化妆品保质期都是五年的说$m15$ 不要冤枉了心情MM,她真的是很热心的妈妈,很相信她的为人
[ 本帖最后由 招财小犬 于 2008-10-27 21:45 编辑 ]
blue_onyx
发表于 2008-10-27 23:10
原帖由 KEVINLEE 于 2008-10-27 21:2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强烈鄙视 纯真年代
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832269&extra=page%3D1
点此 为大家揭露真相
:o :o :o
got
发表于 2008-10-28 05:59
$bs$ $bs$ $b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