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5 发表于 2008-10-12 01:50

hehe

$bye$

[ 本帖最后由 285 于 2008-10-12 14:20 编辑 ]

Anonymous 发表于 2008-10-12 01:58

哥?乱伦?:o :o :o

starchen 发表于 2008-10-12 02:03

没看明白
谁可以给个zusammenfassung?$汗$

285 发表于 2008-10-12 02:04

呵呵

[ 本帖最后由 285 于 2008-10-12 13:31 编辑 ]

Anonymous 发表于 2008-10-12 02:05

强烈鄙视某男,不给LZ名分$bs$ $bs$ $bs$

lian_diary 发表于 2008-10-12 02:05

:D

285 发表于 2008-10-12 02:07

呵呵

[ 本帖最后由 285 于 2008-11-3 20:12 编辑 ]

Anonymous 发表于 2008-10-12 02:08

原帖由 285 于 2008-10-12 02:07 发表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名分是指婚姻么?婚姻是意味着有人养活你么?这些于我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要一份阳光下面的感情。

那至少也得离婚才行。

285 发表于 2008-10-12 02:15

;) ;)

[ 本帖最后由 285 于 2008-11-3 20:14 编辑 ]

Anonymous 发表于 2008-10-12 02:32

原帖由 285 于 2008-10-12 02:15 发表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离婚,分居,都行。

想想明白了,自己要什么,别老用暧昧来忽悠人,最后,害人害己。

我现在是有时间有精力了,正在考虑如何处理这个遗留问题呢。

长辈们应该比较有经验。

lian_diary 发表于 2008-10-12 02:34

小三贴,明天再来拍$汗$

285 发表于 2008-10-12 02:41

$bye$ $bye$

[ 本帖最后由 285 于 2008-10-12 13:45 编辑 ]

285 发表于 2008-10-12 02:43

$bye$ $bye$

[ 本帖最后由 285 于 2008-10-12 13:45 编辑 ]

Anonymous 发表于 2008-10-12 02:47

原帖由 285 于 2008-10-12 02:43 发表 http://www.dolc.info/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拍我么?

用不着,我还想拍那个混蛋呢?不是男人的男人。

那你还跟他在一起 $bs$

285 发表于 2008-10-12 02:53

$bye$ $bye$

[ 本帖最后由 285 于 2008-10-12 13:47 编辑 ]

Anonymous 发表于 2008-10-12 02:57

原帖由 285 于 2008-10-12 02:43 发表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拍我么?

用不着,我还想拍那个混蛋呢?不是男人的男人。

那嫩干嘛还和这个贱太监在一起?

Anonymous 发表于 2008-10-12 02:58

原帖由 285 于 2008-10-12 02:53 发表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开了。

给谁当情人,也不给他当情人。

再说了,我不给任何人当情人,和他好,是因为他一直说和老婆要离婚,可是我看他的那个架势,根本就不是他说的那么回事,整个的玩感情游戏。

几十岁的人了,玩什么不好 ...

搞了两年,嫩不是自己骗自己么

285 发表于 2008-10-12 03:22

$bye$ $bye$

[ 本帖最后由 285 于 2008-10-12 13:48 编辑 ]

Anonymous 发表于 2008-10-12 03:31

明知道别人有老婆还凑上去,只能说你自找的,哪个出来偷腥的男人不说跟lp感情不好$m27$

Anonymous 发表于 2008-10-12 03:34

原帖由 285 于 2008-10-12 02:07 发表 http://www.dolc.info/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名分是指婚姻么?婚姻是意味着有人养活你么?这些于我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要一份阳光下面的感情。

跟个有老婆的男人要阳光下的感情 $高$ $高$ $高$

这年头,小三都好有追求 $m2$

Anonymous 发表于 2008-10-12 03:34

原帖由 285 于 2008-10-12 03:22 发表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苦笑,每次问他,他都不正面的回答,都说,一定会离婚的。事情曝光了,说,不是舍不得么,哦,弄了半天,典型的红旗不倒,彩旗飘飘。倒是想他那天会和我说对不起,骗了你。但是看来这号男人,没有这个勇气。

那嫩不是白做两年情人了。

Anonymous 发表于 2008-10-12 03:38

原帖由 Anonymous 于 2008-10-12 03:34 发表 http://www.dolc.info/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那嫩不是白做两年情人了。

还不睡啊 $m12$

逸凌 发表于 2008-10-12 09:27

从一开始你就是破坏别人家庭的第三者,有什么资格再要求这个要求那个?
自食其果没人同情你,既然做了小三就要玩得起

imp 发表于 2008-10-12 10:08

最讨厌的就是暧昧男女哥阿妹阿的乱叫一气

就是那小狐狸 发表于 2008-10-12 10:26

原帖由 Anonymous 于 2008-10-12 03:3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跟个有老婆的男人要阳光下的感情 $高$ $高$ $高$

这年头,小三都好有追求 $m2$

是人都该有追求

Anonymous 发表于 2008-10-12 10:37

只能说你从一开始就不了解这个男的,或者你自己骗自己先相信了他
不过现在还好,你决定抽身了
再久就抽不出来了

celinecy 发表于 2008-10-12 11:26

$考虑$ 其实不是很想拍你,既然你已经知道回头是岸。不过请不要掩耳盗铃自己骗自己,事实就是你已经白送给人家做了两年情人,当了两年小三。不管男人当时怎样拿话诓的你,但是作为一个成年人,在清醒的状态下自己决定介入他人的婚姻,最后的后果也只好自己承担,怪不得别人了。早点跟他断干净吧,不必再纠结谁更值得BS了,是为你自己好。如果两年时间还不够你看清楚事实,那就真的要自作孽不可活了...
$m27$ 为什么现在的女人做小三拆散人家婚姻不成,还总喜欢把责任全部推在男人身上,说自己是被骗的呢?难道那个结婚证还不够大到成为禁区标志的么?
看来有必要请政府做个调查,跟已婚男人乱搞的小三究竟有多大比例的最后挤走正式妻子成功扶正,把结果公布出来。最后跟香烟广告一样沿街树立巨大广告:
"政府敬告市民:做小三有风险,投入请慎重,后果自负”。
这样大概总没人再好意思说,“我当初不知道,是被骗的”了吧...

285 发表于 2008-10-12 11:36

$bye$ $bye$

[ 本帖最后由 285 于 2008-10-12 13:49 编辑 ]

celinecy 发表于 2008-10-12 11:53

原帖由 285 于 2008-10-12 11:3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爱过就好,你所谓说的白给谁当了什么情人,不能苟同,生命是一个过程,只要拥有这个过程就好。
$考虑$ 你现在不是正在发帖BS这个你“爱”过的男人么,现在所谓的“爱”还存在不?要是真的还存在,我不信你会舍得发帖揭露控诉他。而如果”爱“过去有而现在不存在了,是为了什么呢?似乎没有其他的原因,无关性格不合相处不来,只是因为你确定了他不会离掉老婆跟你结婚而已。这个男人整个就只是一个玩弄感情的骗子而已,而”你爱他“这个错觉也只是建立在假想着他会娶你的基础上的,所以根基没有了,爱也没了。你的这份爱对他来说只是一个无聊的调剂和玩女人名单上面的一个条目,不值什么。你很宝贝的东西给了这样一个不把它当回事的人,我只能形容这是”白送“。或者难道你自己也觉得人总要把自己的”爱“给个什么人,给谁都无所谓,享受过程就好?
$NO$ 其实真的很不想继续拍,但是很不喜欢看到你这样明明是受了男人的伤害,却还要言之凿凿的粉饰得好像你拥有的那个所谓”过程“很值得其他人向往,这会误导其他涉世不深的女孩跃跃欲试继续堵上自己的青春。你自己也知道,你过去的”享受“是建立在伤害另外一个无辜女人的基础上的,很不应该,而这种伤害也不是你口头道个歉就能弥补的。所以即使你现在还很怀念,请藏得深点不要再在这里宣扬它美化它。过去做了这种事就已经很不负责任,继续宣扬误导他人去做,那就真的不负责任到家了...

285 发表于 2008-10-12 11:54

ztCici-小莫

二、爱情
我觉得爱情里除了一路携手走来,修成正果的之外,那些中途夭折的爱情,不论是轰轰烈烈亦或平平淡淡,无非分为两种:人抛弃我和我抛弃人。
道理是再简单不过,爱情里谁先动心了,谁付出的更多了,更无怨无悔毫无保留了,那么谁就是输家。
如果世间的男女都能清醒的认识这一点,所谓愿赌服输,输了的人,就潇洒的承认,干脆的离开,是不是就会少了很多很多的烦恼、纠葛和感情债?
我想,我也许就在一直努力,试图做这样一个愿赌服输的人。
因为我自认是个很理智的人,至少在过去。无论在何时、何地,面对任何事情,冷静理智的做人,是我一贯的原则。
所以我想我会把这份理智一直保持下去,从现在,到将来。

[ 本帖最后由 285 于 2008-10-12 11:5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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