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rry1983 发表于 2008-10-14 19:18

请问学生签证有希望申请到selbstständige Tätigkeit的工作许可吗?

我是学生,有很多自由工作的机会,都失去了。所以想问问,尽管学生签证规定不能做selbstständige tätigkeiten,但是又没有特殊规定或者特例,学生也获得了自由工作的许可吗? 如果有的话,要到哪里去申请呢?

另外,如果从事自由职业而被外国人局或者税务局发现的话,会有什么后果呢?谢谢

图灵根人 发表于 2008-10-14 20:16

请看对你的回复。
原帖由 sherry1983 于 2008-10-14 19:1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是学生,有很多自由工作的机会,都失去了。所以想问问,尽管学生签证规定不能做selbstständige tätigkeiten,但是又没有特殊规定或者特例,学生也获得了自由工作的许可吗?
答:有。
如果有的话,要到哪里去申请呢 ...
答:移民局

sherry1983 发表于 2008-10-14 20:20

谢谢ls的!:)

就是 ausländerbehörde对吗? 一般被批准的几率有多大呢?有什么要注意的事项吗?
另外,如果因为以前不知情而从事过selbstständige Tätigkeit,会不会被查到?有什么处罚?

寻求帮助123 发表于 2008-10-14 20:30

同问,望不吝赐教。短信也可。楼主知道了清告知一下?

polo 发表于 2008-10-14 20:30

不能把,连工作签证上都会写不能从事自由职业。
去问问吧

sherry1983 发表于 2008-10-14 20:35

恩,等着高人来解惑呢,我被德国的奇怪法律搞得头大$郁闷$

jochenkan 发表于 2008-10-14 22:12

原帖由 sherry1983 于 2008-10-14 18:1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是学生,有很多自由工作的机会,都失去了。所以想问问,尽管学生签证规定不能做selbstständige tätigkeiten,但是又没有特殊规定或者特例,学生也获得了自由工作的许可吗? 如果有的话,要到哪里去申请呢 ...
如果你的签证上写明了不能做,那就是不能做,至少是没经过移民局同意,是不能做的。

zhuzhuwo 发表于 2008-10-15 00:28

不能就是不能,有什么后果要自己尝试以后才知道,有问题可以去移民局问啊。
你想,学生身份(签证)是让你来上学的,不是从事商业活动挣钱的。

隐隐笙歌 发表于 2008-10-15 03:06

可以

可以到移民局申请,有两个前提,第一是所从事的工作要有公共利益,这是移民局会同相关部门裁量的范围,第二是不能让工作成为你的主要活动,学习目的不会受到工作的损害,这可以通过工作时间等来证明。学生签证申请自由职业许可需要提供工作合同供移民局审核。
学生签证申请自由职业的法律依据是第21条第6款。

sherry1983 发表于 2008-10-15 03:20

谢谢ls的!:)$送花$

mausreis 发表于 2008-10-15 09:34

学生可以做的, 到税务局要个税号, 然后你开票给人家公司就行了, 根本不用去外管局. 税务局会看你的签证, 跟Wissen有关的工作是许可的.学生不可以做的selbstständige Tätigkeit是指需要Gewebeanmeldung的自主经营.

隐隐笙歌 发表于 2008-10-15 21:22

楼上的观点是自己的见解,还是税务局的人说的?
移民法的配套解释中对第2条关于收益性工作的定义说得很清楚,要么是自由职业(selbstständige Tätigkeit),要么是非自由职业unselbststädnige Beschäftigung,完全引用Sozialgesetzbuch 4中的第7条来定义的。
但是大量的学生做自由职业没人管也是一个事实,甚至有人申请了税号来做。
怕就怕认真二字,移民局真的查起来的话,吃亏的还是自己。

isnow 发表于 2008-10-16 10:57

回复 13# 的帖子

ls的正解

susadu 发表于 2008-10-16 15:20

想再问问,什么交凭税号给公司开发票呢?我就直接把税号交给公司了,不知道对不对?

隐隐笙歌 发表于 2008-10-16 22:57

法律规定和具体实践有时候是两回事,所以才有上述“合法”一说,但人家翻脸不认人,风险还得自己承担。
根据移民法第2条把收益活动(Erwerbstätigkeit)分为selbständigkeit (自立)和 Beschäftigung(受雇)两种。Freiberufe是自立的一种形式,是§ 18 EStG und § 1 PartGG中提到了科学、艺术、文学、教育等几种特殊的自立工作。
此外还有一种Scheinselbständigkeit ,也就是看起来是自立的,但是实质上不是。

anise 发表于 2008-10-17 19:04

税务局只管税收,学生签证的人问税务局是否可以selbstaendig工作,得到的答复可不是完全权威的,正确的应该是向移民局问

万年欢 发表于 2009-1-1 22:31

如果学生身份,自己开GmbH,自己可不可以当Geschäftsführer呢?
Geschäftsführer 算不算selbstständige Tätigkeit ?

在Wiki上查到这段
Nach § 6 Abs. 2 GmbHG kann Geschäftsführer nur eine natürliche, unbeschränkt geschäftsfähige Person sein, die nicht unter Betreuung steht, nicht einem Berufs- oder Gewerbeverbot unterliegt und nicht wegen Insolvenzstraftaten oder anderen in § 6 Abs. 2 S. 2 Nr. 3 GmbHG genannten Straftaten mit vermögensrechtlichem Einschlag verurteilt ist.

这个和selbstständige Tätigkeit 有关吗?

[ 本帖最后由 万年欢 于 2009-1-1 21:34 编辑 ]

DickChinas 发表于 2009-1-3 00:31

学生身份不能开GMBH
但是出来了一个新的法律
类似国内的一元公司
不需转签证 手续也方便

jochenkan 发表于 2009-1-3 11:51

原帖由 万年欢 于 2009-1-1 21:3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学生身份,自己开GmbH,自己可不可以当Geschäftsführer呢?
Geschäftsführer 算不算selbstständige Tätigkeit ?

在Wiki上查到这段
Nach § 6 Abs. 2 GmbHG kann Geschäftsfüh ...
需要改变居留目的,开了GmbH以后,就可以当的。

万年欢 发表于 2009-1-4 15:21

自己看了下法律,最为困惑的就是什么是selbständige Tätigkeit,
因为学习目的Aufenthalterlaubnis不允许selbständige Tätigkeit。这是在Aufenthaltstitel上写着的。

假设以下情况,本人是学生身份,和德国人合作开GmbH,自己只作为股东(Gesellschfter),占30%股份(权),Geschäftsführer由德国人担当。那样的话,以学习目的Aufenthalterlaubnis是否没有任何影响呢?

问题的关键在于,股东(Gesellschfter)是否是一种selbständige Tätigkeit?

继续假设的话,如果Geschäftsführer也由自己担当的话,那么本人是否是算从事selbständige Tätigkeit呢?
因为GmbH不完全属于自己,所以从另一个角度来讲,是给人打工,应该算是Beschäftigung,而不是selbständige Tätigkeit。如果这样算的话,理论上学生至少可以做半年即180个半天。

所有问题的焦点Beschäftigung和selbständige Tätigkeit划分,外国人法没有对此说明而是引用了SGB IV 的定义,
但我在SGB IV 却没有找到很具体的规定,因此十分肯请高人指点。

万年欢 发表于 2009-1-4 17:01

自己顶一下

万年欢 发表于 2009-1-5 18:01

水好大,露个头。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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