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眼啊龙眼
发表于 2008-10-23 15:33
被政府盯上了--怀疑假结婚。
被房东发现了--重罚钱。
lz的堂姐怎么都是一个惨字。$汗$
irvine
发表于 2008-10-23 16:40
原帖由 xxliang 于 2008-10-23 14:4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不是学生宿舍,公用地方(比如走廊等等)的水电暖,当然是按面积分摊的喽,没收到过账单么?自家的消耗当然是按表上的数算钱呀。所以,住多少个人,其实跟房东没直接利益上的关系
这个有点新意。
天夏无霜
发表于 2008-10-31 21:13
原帖由 irvine 于 2008-10-23 16:4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有点新意。
我们家的 gas,也电都是有自己表的,多少都是自己付啊
ananbear
发表于 2008-10-31 21:21
是不是情况是这样的:
你虽然在Anmeldung的时候把自己的名字加上去了,不过因为房东把房子租出去的时候也要在Anmeldungsamt登记,他们只登记了一个人,所以也就是说你没有Anmeldung.
没有Anmeldung是要被罚钱的。如果更严重点就是会送到外管局(如果你还是短期学生类签证的话)。学生如果半年没有Anmeldung就取消签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