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ngholiday 发表于 2008-10-30 12:14

未雨绸缪一下,讨论一下关于Abfindung(辞退补偿)

现在经济形式不好,无论有没有受到直接影响的,有备无患总是没错,所以想和大家讨论一下关于Abfindung。
简单看了一下相关法律,原来Abfindung本身并不是法律规定必须有的,而是公司在裁人的时候为了防止与法律中关于保护雇员的条款冲突,与雇员达成某种协议时"自愿"给予的一种补偿。结合雇员的工作年限和业绩,通常可以是半年到一年的工资,不过也有很多企业是拿工作年数乘以月工资,比如工作2年就是2个月工资作为Abfindung。

我有个问题没有搞清楚,请问如果是unbefristet的工作合同,本身就有比如说三个月的Kündigungsfrist,那么是不是说这三个月工资照拿 (继续上班),而Abfindung是附加的?

[ 本帖最后由 longholiday 于 2008-10-30 12:36 编辑 ]

langenfeng 发表于 2008-10-30 13:07

三个月Kündigungsfrist??

这么久?什么公司?

longholiday 发表于 2008-10-30 13:22

原帖由 langenfeng 于 2008-10-30 12:0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三个月Kündigungsfrist??

这么久?什么公司?

这个貌似短的吧,见过六个月的。

lastgirl 发表于 2008-11-1 15:04

没错,欧的就是6个月。

kaeferin 发表于 2008-11-1 15:33

问一下abfindung要交税吗?

我们公司也是6个月的kuendigungsfrist.

longholiday 发表于 2008-11-3 10:07

原帖由 kaeferin 于 2008-11-1 14:3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问一下abfindung要交税吗?

我们公司也是6个月的kuendigungsfrist.

相关资料上说不是按照工资那样交工资税,养老保险什么的,但好像有一个特殊的税率。
还没到那一步,所以没有实际经验。$汗$
哪位要是知道详情的话不妨指教一下。

mwa 发表于 2008-11-3 10:18

你们还真把试用期当真啊,合同上都有辞退期限,一般过试用期1,2年的新人辞退很多时候一分钱都是拿不到的....:)
所以,一般公司提出给补偿费的话,那都是工会争取的结果,偷着乐乐后,就赶紧接受走人

longholiday 发表于 2008-11-3 10:41

原帖由 mwa 于 2008-11-3 09:1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们还真把试用期当真啊,
      *****
      ?????

合同上都有辞退期限,一般过试用期1,2年的新人辞退很多时候一分钱都是拿不到的....:)
所以,一般公司提出给补偿费的话,那都是工会争取的结果,偷着乐乐后,就赶紧接受走人

这和试用期有什么关系?
倒是可以理解即使正式员工也没有Abfindung。法律本来就没有这个硬性规定么。

mwa 发表于 2008-11-3 11:29

原帖由 longholiday 于 2008-11-3 09:4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和试用期有什么关系?
倒是可以理解即使正式员工也没有Abfindung。法律本来就没有这个硬性规定么。
区别只是试用期如果辞退的话需要提前若干月通知而已,一般地说,补偿都是在工作至少1到2年后才有
而没过试用期基本可以直接辞退

mwa 发表于 2008-11-3 11:30

我实在不理解各个紧张什么试用期,其实放眼看去,大部分被辞退的哪个不是过了试用期很多年的:D

longholiday 发表于 2008-11-3 13:07

原帖由 mwa 于 2008-11-3 10:2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区别只是试用期如果辞退的话需要提前若干月通知而已,一般地说,补偿都是在工作至少1到2年后才有
而没过试用期基本可以直接辞退

有点用词不当吧。你的第一句和最后一句明显自我矛盾啊。
试用期是指Probezeit,期间辞退的话一般只要提早两个星期通知。
过了试用期的正式员工的unbefristet的合同才需要提前若干个月通知,即Kündigungsfrist。
不过你说的意思我理解了。

[ 本帖最后由 longholiday 于 2008-11-3 12:09 编辑 ]

瞳之住人 发表于 2008-11-3 14:54

IG METAL的Kündigungsfrist最没做满5年的才给1个月, 刚看了一下, 惊呆了!

Kugelstern 发表于 2008-11-3 15:12

Abfindung一定要给理由的,合理才可以辞退,不合理就不行。在不合理的情况下一定要辞退,就要支付Abfindungsgeld。这种情况一般都要上法庭。(公司倒闭应该是另外的情况)具体还是要咨询公司里的betriebsrat。

Kuendingungsfrist 对于在同一公司好像是5年内$考虑$ ,双方有效,5年以后主要还是针对职员主动辞职,要提前比如3个月交辞职信,(这样公司也好计划,工作转移,照新人等, )如果你有剩余的加班时间,假期等,就可以使用在家休假。不用上班也拿钱。但是也要看你在公司的重要程度。如果非常重要,公司有权力让你上班,不休假。但是工资,假期钱,加班钱,都要照付。5年以后对于雇主来讲,时间是逐渐延长的,至于怎么延就不知道了。

在实习的时候,我有同事工作15年以上了,对于他这工作就是铁饭碗了。

[ 本帖最后由 Kugelstern 于 2008-11-4 10:17 编辑 ]

mwa 发表于 2008-11-3 18:27

原帖由 longholiday 于 2008-11-3 12:0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有点用词不当吧。你的第一句和最后一句明显自我矛盾啊。
试用期是指Probezeit,期间辞退的话一般只要提早两个星期通知。
过了试用期的正式员工的unbefristet的合同才需要提前若干个月通知,即Kündigungsfrist ...
第一句话打漏了字而已
过了试用期的辞退所谓理由都很好办,经营不当,效益降低,结构调整....;理由可以找到一把一把的,其实说老实话,大部分公司解聘人所谓理由都是借口而已,千万别当真,也别把过了试用期当什么保险柜,自己业务精通些或者能升职,再不就自己逐渐能出来创业才是王道

schatzlan 发表于 2008-11-5 16:02

我也是三个月Kündigungsfris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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