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gfang
发表于 2008-11-6 15:35
老实说 , 看到楼主回击的时候, 确实着实吃了一惊 ,不是 对她的涵养估计过高, 在其帖子中就看出性格有 用强 的一面
只是如此一来 ,果不其然,金戈铁马入帖来。
看帖 累了不少。
schreinermama
发表于 2008-11-6 15:46
MARK
risa04
发表于 2008-11-6 16:00
原帖由 Liv 于 2008-11-6 15:3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问怎么办的应该是你老公!$汗$
你都两个孩子的妈了。$怒吼$
惨 就这样轻易的失去了,爱,的权利
Liv
发表于 2008-11-6 16:05
原帖由 risa04 于 2008-11-6 16:0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惨 就这样轻易的失去了,爱,的权利
嫩又有老公,又有儿女,嫩还要爱谁啊!$汗$
阿猪
发表于 2008-11-6 16:42
$送花$ $送花$
xiayu
发表于 2008-11-6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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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inmal
发表于 2008-11-6 17:01
原帖由 Katie001 于 2008-11-6 15:0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一晚上我们都在客厅里的长沙发上坐着聊天。四瓶啤酒不到十分钟就被他们干掉了。T又下楼去买。回来怀里抱着10瓶。我的眼珠打了十几个圈儿。聊到早上4点的时候我已经受不了了,对着T和S说我先去睡了。你们聊。拖着木木 ...
你的字之所以可以感动好些人,是因为你先投入了自己,感动了自己。
大概也是因为这样,绝大多数都爱看的吧。
对不起啊,我错怪你啦,以为你丢下我们看字的不管啦,嘿嘿。
好好度假,回来再写再阅哈。
$送花$
beini_dong
发表于 2008-11-6 17:02
LZ不厚道。
早说呢,我就11号以后再来爬楼了。$m13$
大花猫
发表于 2008-11-6 17:19
:( 要等到11日啦
zhangqian
发表于 2008-11-6 17:21
吵架的可以继续啊,一直吵到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