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simo
发表于 2008-11-12 18:19
lz碰到jp了。可怜$汗$
angelazhu
发表于 2008-11-12 18:20
tulip
发表于 2008-11-12 18:22
原帖由 310962863 于 2008-11-12 18:1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切!拿了东西不给钱还威胁,这个不是比小偷还吊吗?
我在LZMM这边买过东西,LZMM人还不错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
看……现在就有为了不给4块钱而想尽一切办法赖掉的人。
谢谢亲,
嫩喜欢,我就开心了。:)
dearme
发表于 2008-11-12 18:24
原帖由 九月的云 于 2008-11-12 17:5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原始短消息: 信息
引用:
你说了地址,这不是隐私么?
卖家
说了地址你怕啦。
早干嘛去了!
卖家在那唱独角戏,看来是该说说了.
这是我和她的事,个中原委只有当事人知道.开始只是误会,现在既然她闹了.本着只想解决 ...
呃。。。公理自在人心,自己理亏就别硬挺下去了
LZ说话不间的比你刻薄吧。。。
现在才敢出来说一句话,心虚哈?
nethcan
发表于 2008-11-12 18:26
从法律角度,她没有付款而拥有了商品,作为合同协议的双方之一,她没有履行自己应尽的付款义务, 要付违约责任,如果楼主追究起来的话,就不只是4欧的问题了,是不是也应该学DB,委托一家讨债公司,时不时来封Mahnung或者律师信之类的?$考虑$
tulip
发表于 2008-11-12 18:30
原帖由 nethcan 于 2008-11-12 18:2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从法律角度,她没有付款而拥有了商品,作为合同协议的双方之一,她没有履行自己应尽的付款义务, 要付违约责任,如果楼主追究起来的话,就不只是4欧的问题了,是不是也应该学DB,委托一家讨债公司,时不时来封Mahnun ...
嘻嘻。MM说的有理。
俺的法律都是混的。$害羞$
不过为4欧和她纠缠太久也没意思。$郁闷$
俺上课去鸟!留着帖给大家提醒提醒。
大家当看个热闹吧。;)
先闪了~~~$握手$
$送花$
buma
发表于 2008-11-12 18:36
这里最近有点古怪$frage$
meryl
发表于 2008-11-12 18:37
这个人真的不是第一次$考虑$
我刚开始在dolc里活动的时候,就看到过有人跟她的纠纷,我就把她的名字记下来了。
我想,我一定不敢跟她交易。时间长了,有点忘了,没想到又来一出$bs$
小妞
发表于 2008-11-12 18:43
lz真的碰见jp了
以后看到这个id,一定得饶着走
domiani
发表于 2008-11-12 1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