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了 发表于 2008-11-27 01:24

鄙视你朋友和你的{偷情),别借着爱情,真爱的借口,就什么都可以做,
不管怎么样,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FHKM919 发表于 2008-11-27 02:18

原帖由 Keinmal 于 2008-11-26 23:0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跟你的理解稍有不同,我看他从来都是自己先把自己狂砸一顿,可是该干什么还是心安理得的干什么,有点监守自盗的意味。

没说他红,他想混红(?),以为搞点障眼法,顺便拉些交情,就可以拉(?)。

带问号的都 ...

呵呵.红不红的问题我还真没有考虑过.我知道自己是什么人;) 还没有到需要红的地步.不过是喜欢这个版的风格进来多玩玩.最近一段时间比较闲,就泡在婚版了.
关于拉交情的问题,我还真想和A老还有蛇JJ拉交情了,就好这口,怎么样了呢?;)
我不得不承认我的道德底线是比较低..$汗$ 因为经历过很多不道德的事情,这也是一种活法不是吗?
我知道自己想怎么样,这个是最重要的.
这个周末肯定消失,去巴黎了;)

[ 本帖最后由 FHKM919 于 2008-11-27 02:03 编辑 ]

a11aa11a 发表于 2008-11-27 02:31

不是特意为难第三者
只是,如果对第三者宽容
怎么对得起那些忠贞的人

FHKM919 发表于 2008-11-27 02:43

为了婚版环境,从此不开关于三字和偷字的贴了..
特此立据..;)

[ 本帖最后由 FHKM919 于 2008-11-27 18:16 编辑 ]

rainbow929 发表于 2008-11-27 11:03

原帖由 FHKM919 于 2008-11-27 01:4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呵呵,我明白你的意思,谢谢严肃的回帖.
只是在这个事情上我觉得我的朋友并没有错,问题出在那个女人的老公先出轨.
五十步笑百步而已...因为狗咬人了,人就可以堂而皇之的咬狗了???笑话嘛!

蛇妖MM 发表于 2008-11-27 12:01

原帖由 rainbow929 于 27/11/2008 10:0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五十步笑百步而已...因为狗咬人了,人就可以堂而皇之的咬狗了???笑话嘛!
也有句话说,以其人之身还至其人之道。
有时候要对得起自己,不要老让自己属于被动的受害者阶段。这年头,做人的尺度一定要把握好。否则要么就是愚忠的受害者(可怜之人必有可悲之处),要么太过于强悍受到法律道德标准的批判。

FHKM919 发表于 2008-11-27 12:20

为了婚版环境,从此不开关于三字和偷字的贴了..
特此立据..;)

[ 本帖最后由 FHKM919 于 2008-11-27 18:16 编辑 ]

rainbow929 发表于 2008-11-27 12:29

原帖由 FHKM919 于 2008-11-27 11:2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事情如果是你,你怎么做?
除了做怨妇以外还有什么比较道德的方法?
我是这么看,50步和100步之间总还差了50步不是?
有的时候一步都已经够了,何况50步..
是的,也许一步之间,人就可能跨向种猪,沦为畜生.
所以,做人一定要爱惜自己的羽毛,无论受到何种伤害都不能自己再去伤害自己的羽毛...天使与恶魔往往就在一念之间.
如果是我,我很欣赏胡紫薇对待张斌的手段,既解气,又高高在上,不屑于沦为张斌之流的苟且行为.
得知在对方婚外情后第一时间,以极尽可能之快首先判断自己还爱不爱对方?爱就再给彼此一个机会,不爱或者更爱自己就以极尽可能之快离婚,然后再去寻找我的真爱.

PimmsL.D.N. 发表于 2008-11-27 12:33

原帖由 rainbow929 于 2008-11-27 11:2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是的,也许一步之间,人就可能跨向种猪,沦为畜生.
所以,做人一定要爱惜自己的羽毛,无论受到何种伤害都不能自己再去伤害自己的羽毛...天使与恶魔往往就在一念之间.
如果是我,我很欣赏胡紫薇对待张斌的手段,既解气,又 ...
$汗$ $汗$

蛇妖MM 发表于 2008-11-27 12:33

原帖由 rainbow929 于 27/11/2008 11:2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是我,我很欣赏胡紫薇对待张斌的手段,既解气,又高高在上,不屑于沦为张斌之流的苟且行为.
得知在对方婚外情后第一时间,以极尽可能之快首先判断自己还爱不爱对方?爱就再给彼此一个机会,不爱或者更爱自己就以极尽可能之快离婚,然后再去寻找我的真爱.
$握手$
虽然这个方法是个好方法,但是也不是每个人都选择这么做。这个就是人与人之间的不同。

minaugsburg 发表于 2008-11-27 12:35

为什么这段时间,第三者这么多。$汗$

rainbow929 发表于 2008-11-27 12:38

原帖由 蛇妖MM 于 2008-11-27 11:3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握手$
虽然这个方法是个好方法,但是也不是每个人都选择这么做。这个就是人与人之间的不同。
的确,额等普通人也没那个条件向全世界淫民曝光张X的光荣事迹不是?
不过额的意思奏是,解气的方法有万千种,有一条给对方带绿帽子的路完全可以不走么...何苦报复了别人却脏了自己呢?就算你是找到了真爱,在别人眼里,也是臭烘烘的猪圈里的真爱,你可以闭起眼睛骗自己说,真爱就是真爱,别人不懂,到头来其实骗的只是自己而已....因为哪里的真爱自己还是可以选择的...

PimmsL.D.N. 发表于 2008-11-27 12:40

原帖由 FHKM919 于 2008-11-27 11:2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事情如果是你,你怎么做?
除了做怨妇以外还有什么比较道德的方法?我是这么看,50步和100步之间总还差了50步不是?
有的时候一步都已经够了,何况50步..

收集被第三者侵权的证据
向法院起诉离婚 :cool:

Keinmal 发表于 2008-11-27 12:44

原帖由 FHKM919 于 2008-11-27 01:1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呵呵.红不红的问题我还真没有考虑过.我知道自己是什么人;) 还没有到需要红的地步.不过是喜欢这个版的风格进来多玩玩.最近一段时间比较闲,就泡在婚版了.
关于拉交情的问题,我还真想和A老还有蛇JJ拉交情了,就好这 ...

你说得对啊,所以我搞不明白你边干着龌龊的事情,边纯洁的想跟人拉交情,我就在想,别人会不会介意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句话。。。

知道自己道德标准低,还像唱凯歌一样得到处发贴,偶是无法体会这样的行为动机的。。。$汗$

FHKM919 发表于 2008-11-27 13:16

原帖由 Keinmal 于 2008-11-27 11:4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说得对啊,所以我搞不明白你边干着龌龊的事情,边纯洁的想跟人拉交情,我就在想,别人会不会介意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句话。。。

知道自己道德标准低,还像唱凯歌一样得到处发贴,偶是无法体会这样的行为动机 ...

呵呵,我什么时候像唱凯歌一样了,这个帽子扣的.$汗$
我又没像摩天LZ一样,但凡排砖的就对骂不是?
发帖就是一种心情..
你可以为了谁追求你发帖,我可以为了我追求谁发帖..有何不可?
从你这句话里,能看出你还是处于比较初级阶段里的..
我很羡慕你的初级阶段,但是让我再回到初级阶段,是不能也不愿的了..$汗$

如果只能是同等贵族才能聚在一起,看来我真的要到皇家墓地里去散步了...
--JesephII

Susan81 发表于 2008-11-27 13:29

原帖由 evayanny 于 2008-11-26 14:2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D :D
:D $支持$ $支持$

乐乐 发表于 2008-11-27 13:43

原帖由 Keinmal 于 2008-11-27 11:4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说得对啊,所以我搞不明白你边干着龌龊的事情,边纯洁的想跟人拉交情,我就在想,别人会不会介意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句话。。。

知道自己道德标准低,还像唱凯歌一样得到处发贴,偶是无法体会这样的行为动机 ...

这年头,寡廉鲜耻不是最要命的。更要命的是拿无耻当光荣。没有最要命,只有更要命。

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Keinmal 发表于 2008-11-27 15:04

原帖由 FHKM919 于 2008-11-27 12:1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呵呵,我什么时候像唱凯歌一样了,这个帽子扣的.$汗$
我又没像摩天LZ一样,但凡排砖的就对骂不是?
发帖就是一种心情..
你可以为了谁追求你发帖,我可以为了我追求谁发帖..有何不可?
从你这句话里,能看出你还是处 ...

说我初级?还是你真以为在论坛上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敌人的朋友就是敌人?这里根本就没有真正的朋友跟敌人,有的只是每个ID后做人的原则。

你非要扯到以前的帖子,你以为我因此找你的碴?你未免太看得起自己,那个帖子,我不反感任何人,只是不喜欢某种风气而已。

跟我这里拍你的理由如出一辙。

[ 本帖最后由 Keinmal 于 2008-11-27 14:06 编辑 ]

Keinmal 发表于 2008-11-27 15:09

原帖由 乐乐 于 2008-11-27 12:4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年头,寡廉鲜耻不是最要命的。更要命的是拿无耻当光荣。没有最要命,只有更要命。

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en, that is what i meant. maybe i should sometimes make it straight....:)

evayanny 发表于 2008-11-27 15:11

rainbow929 发表于 2008-11-27 15:23

原帖由 evayanny 于 2008-11-27 14:1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唉,都吵了8页了,还没决定呢?

先冲上去,当回壮士,再躲起来吧,看最后啥收场?
如果你是要帮一心想离婚的女的呢,这主意不好,简直帮那女的老公呢...
如果你是要帮楼主那自认大无畏男子气的理直气壮小三朋友呢,又有点教唆冤大头的嫌疑...$m12$ $m12$

FHKM919 发表于 2008-11-27 19:06

原帖由 Keinmal 于 2008-11-27 14:0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说我初级?还是你真以为在论坛上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敌人的朋友就是敌人?这里根本就没有真正的朋友跟敌人,有的只是每个ID后做人的原则。

你非要扯到以前的帖子,你以为我因此找你的碴?你未免太看得起自己 ...

这个从何说起?$考虑$ $考虑$

沟通有障碍$汗$ ,确实证明了我们处于不同的阶段,你要非认为你高级,我初级,也无所谓了,沟通不了就算了呗...

还是那句话,谁也别把自己太当回事了,是不是?;)

[ 本帖最后由 FHKM919 于 2008-11-27 18:19 编辑 ]

Arterix 发表于 2008-11-27 22:40

不提了不提了,der Gentleman genießt und schweigt :cool: :cool:

PimmsL.D.N. 发表于 2008-11-27 22:44

lz兄弟其实还是比较诚实的,$考虑$

FHKM919 发表于 2008-11-27 22:49

原帖由 Arterix 于 2008-11-27 21:4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提了不提了,der Gentleman genießt und schweigt :cool: :cool:

享受着,沉默着...挺好..
呵呵,在那个高楼里把眼睛弄脏了...还是跑到自己的楼里透口气吧...$汗$
今天这版里真不太平...
见识了一众人马的口才了,真的是很厉害...

Arterix 发表于 2008-11-27 22:52

回复 85# 的帖子

定力,小筒子,定力。$ok$
我本衣冠中人,不与乌龟答话。:cool:

FHKM919 发表于 2008-11-27 22:53

原帖由 PimmsL.D.N. 于 2008-11-27 21:4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lz兄弟其实还是比较诚实的,$考虑$

谢谢大师的评语呀!我就是懒得包装了...:D
我郁闷的是我这么不包装的,还被别人说成想红....$汗$
真是还不如写个什么风花雪月的故事骗点小红花呢...$angry

kxww100 发表于 2008-11-27 22:54

这几天一直不怎么纯洁$郁闷$

FHKM919 发表于 2008-11-27 22:56

原帖由 Arterix 于 2008-11-27 21:5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定力,小筒子,定力。$ok$
我本衣冠中人,不与乌龟答话。:cool:

对了,今天还是感恩节呢,祝蛇JJ,A老,大师节日快乐呀...我这关系拉的...$害羞$
今天火鸡大餐没吃到,却赶上了婚版大战,也挺有意思的..

Novembersky 发表于 2008-11-27 23:05

原帖由 FHKM919 于 2008-11-26 14:0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为了婚版环境,从此不开关于三字和偷字的贴了..
特此立据..;)
这位gg,

你挺本性善良的,你要是有感情方面的纠葛的事,或者你朋友有;) ,还是来发阀吧,这里的人的话,有些还是挺有道理的。 衷言总是逆耳的。 该听的时候,这里是个好地方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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