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angdoudou 发表于 2008-11-27 13:47

不要抛弃这么好的lg啊!!!

XUJP 发表于 2008-11-27 13:55

都是结婚太早惹得祸

三十年河西 发表于 2008-11-27 14:03

原帖由 XUJP 于 2008-11-27 12:5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都是结婚太早惹得祸

$汗$

也是,太早涉足婚姻,觉得还没玩够,不甘心$握手$

c76de 发表于 2008-11-27 14:03

看大家还讨论得很激烈的,lz更本就不出来了!可能就是想让大家这样,她看着好玩!$bs$

Anastasia.2008 发表于 2008-11-27 14:33

lz,我理解你的心情,完全,彻底的理解,支持你!!!
离婚吧,放过你可爱的前夫,让他能够找个好女人。
而你,lz同学,我相信,在n年内,你的身体将会从一个男人流浪到另一个男人,但是具体的幸福和实在的婚姻怕是得不到了。
那个,咋说来着?性格决定命运。

我没有嘲骂你的意思,我对你的决定一万分的支持。我只是提个醒。
别生气~

adatyan 发表于 2008-11-27 14:35

$握手$

原帖由 蛇妖MM 于 2008-11-26 23:0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真要光着出去那就光的彻底一点。和你那老公说,一起去去外管局把你的长居给注销掉。这才叫净身出门,这才撇清真伪。用事实证明,你不是为了那张长居。你有这个胆量吗?;)

还是那句话,为了长居不算什么。 恶心的 ...

minaugsburg 发表于 2008-11-27 14:41

原帖由 essenman 于 2008-11-27 13:3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两年后,你们还很相爱,那就祝贺你了
追寻真爱的路是漫长的,有的人可能要用一生的时间。$考虑$

勇气可嘉;)

kimi_2003 发表于 2008-11-27 14:48

cindypipa 发表于 2008-11-27 14:50

得,终于来一支持者了.
:cool:

XPCP 发表于 2008-11-27 14:55

$送花$
路是自己走出来的。幸福与否自知,别人都只是看客啊。
保重咯。

kimi_2003 发表于 2008-11-27 14:58

cindypipa 发表于 2008-11-27 15:19

原帖由 kimi_2003 于 2008-11-27 13:5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相信我不是唯一的,不明白为什么你们那么拒绝她。不觉得你们的话真的很残忍吗?站在一个陌生人的角度,对一个勇敢追求幸福的女孩子评头论足。

具体的内情,我们又有哪一个清楚呢,
:)

gonk 发表于 2008-11-27 15:21

原帖由 鱼网网 于 2008-11-26 22:4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师妹在婚版呆久了,脾气也越来越冲哈$m12$
$frage$ $frage$ $frage$ 我这个版上知道俩师姐,不是mm的id,mm是不是认错人啦?

adatyan 发表于 2008-11-27 15:36

因为她太关心她的长居了。在别的版的时候的口气是,长居没问题就和她老公离婚,有问题就还得考虑下离不离。 $汗$

原帖由 kimi_2003 于 2008-11-27 13:5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相信我不是唯一的,不明白为什么你们那么拒绝她。不觉得你们的话真的很残忍吗?站在一个陌生人的角度,对一个勇敢追求幸福的女孩子评头论足。

eva99 发表于 2008-11-27 15:38

激情过后不知道还能剩下些什么

domiani 发表于 2008-11-27 15:52

QCheng1 发表于 2008-11-27 16:02

原帖由 kimi_2003 于 2008-11-27 13:4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其实我很支持LZ,错误谁都会犯,结婚毕竟是第一次,但错了就要改正。与其难过了一生, 不如抛开,好好活一下。
爱情很难说,很多人因为从来没有过,所以骂你的人即便说得再难听,你也不要当真!
我支持你,即便只有 ...
你看过LZ在工作版和法律版发的贴吗?工作版的那个贴就几天前发的,还秀了
她和她LG恩爱。不知道那个帖子里说的是哪个LG?法律版么就是问离婚会不会
影响她的长居。

至于啥“真爱”的,现在说还为时过早,等老了再回过头来看看是不是真爱吧!

cindypipa 发表于 2008-11-27 16:04

估计是来搞轰动效应的
;)

天堂也有黑夜 发表于 2008-11-27 16:10

激情迸发爱情谁都喜欢,但是有时候你会发现平淡的爱情确实最安全稳定的

Awa 发表于 2008-11-27 16:15

俺和LZ估计没有什么共同话题,俺是属于你LG那型比较'无聊'的人。$郁闷$

hych 发表于 2008-11-27 16:36

als ich hier die Geschichte gelesen habe fällt mir meinen Freund ein. Er ist nicht sorübsch, hat nicht viel Geld. Aber er ist süß, hat einen bierbauch und er liebt mich und ich ihn auch :)wir haben auch ab und zu mal gestritten. weißt nicht warum. ich denke nicht an anderen. und bin zufrieden :D

happydigital 发表于 2008-11-27 16:39

不拍,觉得每个人的人生观价值观都不一样,有权利选择自己的路

酸牛奶 发表于 2008-11-27 16:46

$考虑$ $考虑$

heartone 发表于 2008-11-27 17:02

看了这么多回复, 大部分是骂的, 呵呵, 你们喜欢骂就骂去吧, 知道你们是什么样的人。

我发这贴子就根本不指望你们能理解什么, 你们一个个装的道貌岸然, 有的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有几个妹妹尖酸刻薄, 伶牙俐齿的, 看得我心里发颤, 你们老公娶了你们真是不知造了什么孽, 挺可怜他们的。呵呵

我走我的路, 你们管好自己的老公别丢了:) 要保养好自己, 让他们觉得你们有魅力哦。。:)

[ 本帖最后由 heartone 于 2008-11-27 16:04 编辑 ]

wini 发表于 2008-11-27 17:06

还有沙发吗$考虑$

LZ居然献身了.攻击波又要开始,赶快占位看戏.$m2$ $m2$ $m2$

[ 本帖最后由 wini 于 2008-11-27 16:08 编辑 ]

月隐 发表于 2008-11-27 17:09

哈哈照LZ的原话 原来有这么多人嫉妒她
哈哈哈哈 挺好玩的

cindypipa 发表于 2008-11-27 17:10

原帖由 wini 于 2008-11-27 16:0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还有沙发吗$考虑$

LZ居然献身了.攻击波又要开始,赶快占位看戏.$m2$ $m2$ $m2$

是满精彩的,比我那些恐怖片还好看!!


;)

乐呵呵的生活 发表于 2008-11-27 17:13

有点无语,貌似很冲动。

Aquaspirit 发表于 2008-11-27 17:14

Gelato 发表于 2008-11-27 17:14

如果楼主要和男友结婚,这长居不长居不重要吧,只不过换了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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