蛇妖MM 发表于 2008-12-2 22:44

原帖由 WegezumGlück 于 2/12/2008 20:5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没有子女的话,按照遗产法,是要平均分给侄子们的,不知道到你劳工那里能分到多少 $考虑$
平分的话,应该也不会少。相信几万总是有的。$考虑$
其实,我倒是本来不怎么在意,这个也是我lg说出,可能老太是这个想法。所以想问问呢。$害羞$

蛇妖MM 发表于 2008-12-2 22:44

原帖由 贞爱 于 2/12/2008 20:5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从来没想过,哈哈
我和老公的家族都没这个实力拉
还要靠我们自己拉
意外的木。惊喜木。$汗$

蛇妖MM 发表于 2008-12-2 22:46

原帖由 灌水1 于 2/12/2008 21:0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别想得那么美,什么一纸遗嘱所有财产都给你老公,不可能的。

你先把所有和这个老太有血缘关系的人排列出来,当然,这些人的子女就不算了,比如你老公的儿子不能算进去。然后把这些人中可能比老太死的晚的人挑出来 ...
:)

膠極不膠 发表于 2008-12-2 22:56

原帖由 蛇妖MM 于 2008-12-2 21:3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家里的事情,还轮不到动不动什么中国女人的面子。
还有,家务事是家务事。就算我心急要这个钱包。我想我的婆婆也不会对我多想法的。因为这个毕竟多份钱财,我lg要少奋斗几年,或者几十年。只不过我的婆婆拉不下脸 ...
不是一下子得到幾十年收穫的問題, 你老公愛理不理的態度就是不喜歡不勞而穫 (如果他是表面不動但偷偷在盤算的話...你以後要小心他) :o
你想想, 當你邀請朋友去那個漂亮房子, 他們問到,"這房子真漂亮, 應該供了很久吧"
你說,"沒有啦, 等親戚過身再撿她的遺產" 如果我是你老公的話真的要找洞鑽了 $汗$

還有, 你突然變成尊敬長輩的人的話, 小心那些親戚說你一輩子壞話 $汗$ $汗$

Aquaspirit 发表于 2008-12-2 22:59

小小女子 发表于 2008-12-2 23:01

原帖由 膠極不膠 于 2008-12-2 21:5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是一下子得到幾十年收穫的問題, 你老公愛理不理的態度就是不喜歡不勞而穫 (如果他是表面不動但偷偷在盤算的話...你以後要小心他) :o
你想想, 當你邀請朋友去那個漂亮房子, 他們問到,"這房子真漂亮, 應該供了很 ...
身临其境$高$ 有过类似对话$frage$

WegezumGlück 发表于 2008-12-2 23:04

原帖由 Aquaspirit 于 2008-12-2 21:5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德国人都比较重视遗嘱, 所以不立遗嘱是不太可能的, 除非暴亡$汗$

据我所知,就算立了遗嘱,蛇的老公也不能都拿的,就像崔兔说的,其他侄子也有法定继承部分。$汗$

Aquaspirit 发表于 2008-12-2 23:06

蛇妖MM 发表于 2008-12-2 23:07

原帖由 膠極不膠 于 2/12/2008 21:5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是一下子得到幾十年收穫的問題, 你老公愛理不理的態度就是不喜歡不勞而穫 (如果他是表面不動但偷偷在盤算的話...你以後要小心他) :o
你想想, 當你邀請朋友去那個漂亮房子, 他們問到,"這房子真漂亮, 應該供了很 ...
老实说,我觉得你不是人类。不爱人间之物。;) 或者是装着不爱人间之物。
说实话,你要装清高,一尘不染是不可能的。俗人生在俗世,难免带点俗气。如果不带点俗气。那也太装了。;)

我的lg不搭理是有他的道理,因为这种事情确实急不来。反而放宽心一切顺其自然,别太追求,但是关键时候也应该努力一把。这才是高招。

WegezumGlück 发表于 2008-12-2 23:07

原帖由 蛇妖MM 于 2008-12-2 21:4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平分的话,应该也不会少。相信几万总是有的。$考虑$
其实,我倒是本来不怎么在意,这个也是我lg说出,可能老太是这个想法。所以想问问呢。$害羞$

我觉得你不用想那么多,该怎么样就怎么样, 该属于你的部分一定就是你的。$汗$

膠極不膠 发表于 2008-12-2 23:10

原帖由 蛇妖MM 于 2008-12-2 21:4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老实说,禿鷹不禿鷹的。如果这个机会放在你面前,恐怕你更加眼馋得可怕。只不过你没有机会碰到。所以站着说话不腰疼呗。:cool:
我就是碰過, 之前爺爺過身後, 陪奶奶時她突然從房間拿出一堆金器, 說我是嫡孫要我收下它們.
我一件也沒拿叫奶奶把它們收好. 之後大陸房子我和我爸當然也沒有爭, 讓給了最有需要的叔叔
就是剛好站著說話不腰痛 $汗$

還是那句, 不是自己勞力換回來的得到也沒意思, 可能只有男人會這樣想吧 $考虑$
你笑我笨也好甚麼也好, 我不會後悔這個決定 :)

qiqiqiqiw123 发表于 2008-12-2 23:10

不是我泼冷水,因为我相信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蛇妖MM 发表于 2008-12-2 23:11

原帖由 Aquaspirit 于 2/12/2008 21:5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德国人都比较重视遗嘱, 所以不立遗嘱是不太可能的, 除非暴亡$汗$
现在不管那么多,等这个月再去见见她在说。$考虑$
不过,去年收到老太的一个礼物倒是很红很暴力。$汗$

蛇妖MM 发表于 2008-12-2 23:12

原帖由 WegezumGlück 于 2/12/2008 22:0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觉得你不用想那么多,该怎么样就怎么样, 该属于你的部分一定就是你的。$汗$
是的。我也是这么想的。我早就做好这样的思想准备了。:)
只不过有点紧张。不止到下次看到她,我该怎么做才好。$考虑$

Blüte 发表于 2008-12-2 23:12

蛇啊, 嫩先把那250要回来再说$汗$ $汗$

WegezumGlück 发表于 2008-12-2 23:12

原帖由 Aquaspirit 于 2008-12-2 22:0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那要是老太婆讨厌所有亲戚, 不愿意留一分钱给他们呢? 我觉得她也有权利决定捐献掉所有财产吧? $考虑$

就算老太太不愿意留一分钱给他们, 他们也能继承的,因为法律规定他们必须有继承部分遗产的权利,崔兔刚才说的就是这也意思 $汗$
至于捐献方面,我就不大知道了 $考虑$

[ 本帖最后由 WegezumGlück 于 2008-12-2 22:13 编辑 ]

膠極不膠 发表于 2008-12-2 23:13

原帖由 蛇妖MM 于 2008-12-2 22:0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老实说,我觉得你不是人类。不爱人间之物。;) 或者是装着不爱人间之物。
说实话,你要装清高,一尘不染是不可能的。俗人生在俗世,难免带点俗气。如果不带点俗气。那也太装了。;)

我的lg不搭理是有他的道理, ...
我當然不是完人, 如果我沒地方要睡街上的話也會去爭房子 $汗$

蛇妖MM 发表于 2008-12-2 23:13

原帖由 qiqiqiqiw123 于 2/12/2008 22:1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是我泼冷水,因为我相信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也算是家族中的吧。有时候来了就来了,不来也没有什么关系。:)
有些东西都是注定的。所以也不想太强求。:)

蛇妖MM 发表于 2008-12-2 23:15

原帖由 Aquaspirit 于 2/12/2008 22:0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那要是老太婆讨厌所有亲戚, 不愿意留一分钱给他们呢? 我觉得她也有权利决定捐献掉所有财产吧? $考虑$
我觉得她没有那么伟大的。凭我婆婆对她的评价。$考虑$

Aquaspirit 发表于 2008-12-2 23:15

蛇妖MM 发表于 2008-12-2 23:17

原帖由 膠極不膠 于 2/12/2008 22:1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就是碰過, 之前爺爺過身後, 陪奶奶時她突然從房間拿出一堆金器, 說我是嫡孫要我收下它們.
我一件也沒拿叫奶奶把它們收好. 之後大陸房子我和我爸當然也沒有爭, 讓給了最有需要的叔叔
就是剛好站著說話不腰痛 $汗 ...
那说明你没有那个命。$汗$
所以今天你也巴望着别人和你一样的结局。;)
不过我想你心里一定很不是滋味。否则你就今天不会在这里念叨了。如果不是编的话。$汗$

蛇妖MM 发表于 2008-12-2 23:17

原帖由 Blüte 于 2/12/2008 22:1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蛇啊, 嫩先把那250欧要回来再说$汗$ $汗$
你不说我还忘了。过好圣诞节去要。就是了。:cool:

蛇妖MM 发表于 2008-12-2 23:18

原帖由 Aquaspirit 于 2/12/2008 22:1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是什么啊? 好奇$害羞$
钱钱啊。$害羞$

WegezumGlück 发表于 2008-12-2 23:19

原帖由 膠極不膠 于 2008-12-2 22:1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當然不是完人, 如果我沒地方要睡街上的話也會去爭房子 $汗$

你用不着这样说话吧,是不是心理酸啊! :cool:

[ 本帖最后由 WegezumGlück 于 2008-12-2 22:21 编辑 ]

蛇妖MM 发表于 2008-12-2 23:22

原帖由 WegezumGlück 于 2/12/2008 22:1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用不着在这里说话吧,是不是心理酸啊! :cool:
表理他啦。ta装清高呢.$汗$


反正我是看形势。$握手$ 如果有最好,如果没有的话也没有关系。:)

灌水1 发表于 2008-12-2 23:27

来说个真事,我的老师,名下有好多不动产,其中有个鱼塘,不是我们想象的一个小水坑,比较大,也比较值钱,可能每年利润不少吧,他呢,想把这个鱼塘给下面的4个孩子,但是,他又不希望他们保持这份家族财产,于是他没把这个鱼塘直接分给这4个孩子,而是成立了一个GbR,这个GbR的所有人就是这4个孩子,他的遗嘱里规定,他死后由这个GbR继承这个鱼塘。

这样做的目的在于为了防止家族产业落入外人之手。只有当4个孩子都同意转让鱼塘时,此鱼塘才会被出售。如果直接分给4个孩子,只要其中一个不想要鱼塘了,就可以提出Teilversteigerung。

膠極不膠 发表于 2008-12-2 23:28

原帖由 蛇妖MM 于 2008-12-2 22:1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那说明你没有那个命。$汗$
所以今天你也巴望着别人和你一样的结局。;)
不过我想你心里一定很不是滋味。否则你就今天不会在这里念叨了。如果不是编的话。$汗$
我沒有要你一樣做, 只是叫你小心被親戚閒言閒語而已 $汗$
我就說了沒有後悔, 我又不是沒那些金子就過不了日子, 只是你說我沒經歷過這種事我才說的 $汗$

膠極不膠 发表于 2008-12-2 23:31

原帖由 WegezumGlück 于 2008-12-2 22:1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用不着这样说话吧,是不是心理酸啊! :cool:
我誠實答蛇mm我也會有貪房子的時候, 你跳出來說這個幹什麼? :D

WegezumGlück 发表于 2008-12-2 23:33

原帖由 灌水1 于 2008-12-2 22:2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来说个真事,我的老师,名下有好多不动产,其中有个鱼塘,不是我们想象的一个小水坑,比较大,也比较值钱,可能每年利润不少吧,他呢,想把这个鱼塘给下面的4个孩子,但是,他又不希望他们保持这份家族财产,于是他没 ...

问你一个问题, 就是假如你的老师立下了遗嘱,如果他死后,他要把这个鱼塘卖了,然后捐给慈善机构, 那么他的子女们还有法定继承权吗?$考虑$

WegezumGlück 发表于 2008-12-2 23:34

原帖由 膠極不膠 于 2008-12-2 22:3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誠實答蛇mm我也會有貪房子的時候, 你跳出來說這個幹什麼? :D

人家蛇mm的亲戚的财产,跟你有什么关系,你在这儿激动什么 :D

[ 本帖最后由 WegezumGlück 于 2008-12-2 22:3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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