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ngr
发表于 2008-12-10 23:50
一定要去和教授慢慢谈。助教的事别再提了。说了对你也没好处。
最差的可能性就是找一个近似的题目再写一遍。mm要坚强 问题都会解决的。
likowang
发表于 2008-12-11 00:55
我不太懂,不过人心都是肉长得.你态度诚恳一点,实事求是.如果是抄得就说是,也别把错误都推到别人头上.大度一点,也许教授觉得你这个孩子不错,说说自己的不不容易,说说父母的期盼, 动之以情, 或许可以挣的第二次机会也不一定.别哭了,哭没用的.勇敢点,坚强点.
salalaha
发表于 2008-12-11 05:56
必须引用,给reference的,否则算抄袭.
原帖由 estha 于 2008-12-10 10:5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是吧,理工科理论部分是必须要抄的阿
没人能建空中楼阁,就算你横空出世提出不二法则,也得是根据前人已经证明的公理定理吧。。。
文科真得。。。哎。。。
不过一般肯定可以再写一次论文的
胖脸
发表于 2008-12-11 09:02
原帖由 likowang 于 2008-12-11 00:5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不太懂,不过人心都是肉长得.你态度诚恳一点,实事求是.如果是抄得就说是,也别把错误都推到别人头上.大度一点,也许教授觉得你这个孩子不错,说说自己的不不容易,说说父母的期盼, 动之以情, 或许可以挣的第二次机会也不 ...
哎。。真是的,人心都是肉长得,叫兽,猪脚也是人啊。。。
在此感谢我的教授,herr prof.dr. Eßmann,我做完答辩他告诉我过了以后,我们俩抱头痛哭。。。
在此感谢herr dr. meyer
再次感谢 frau prof.dr. Oligschleger.
$送花$
楼主+U
墨水壶
发表于 2008-12-11 13:03
看看相近的题目能不能重新做一个,在我们这,论文是可以不过,再做一次的,
lz加油啊$送花$ $送花$ $送花$
彩虹糖
发表于 2008-12-11 13:27
论文不是有2次机会吗?大不了再换个教授重新写一个
estha
发表于 2008-12-11 13:36
原帖由 salalaha 于 2008-12-11 05:5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必须引用,给reference的,否则算抄袭.
引用当然要给出ref.
salalaha
发表于 2008-12-11 16:34
我是说吧别人理论放自己论文中必须给reference,算引用,不算抄袭.
原帖由 estha 于 2008-12-11 13:3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引用当然要给出ref.
个个
发表于 2008-12-11 19:51
哎。。
人生就是在过坎儿,趟过去,又是一片天
祝好运$送花$
西西熳
发表于 2008-12-12 00:02
唉,看了真揪心。lz还是应该冷静的找教授谈谈,谈话之前要整理好自己的情绪,避免思绪混乱。以我的经验是,和教授谈话一定要思路清晰,否则教授不会有太大的耐性听下去的。哭没有用,还是要想想解决的办法。
加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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