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名
老公先回国了,走之前写了一份Vollmacht(附带签名)给我,意思就是委托我办理一切事宜,因为不准备回来了,今天去帮他abmelden,出示了Vollmacht, 办事的人看了说还要我老公的护照内带签名那一页的复印件或者传真,一开始不明白为什么,后来觉得估计是别人质疑Vollmacht的真实性,需要跟护照上的签名对照一下,现在的问题是我老公几年前护照上的签名跟现在的签名不一样了啊,即使他把他护照上带签名的那一页给我传真过来,我拿去给人家看估计没有说服力,所以想问一下版里高人这种情况是不是需要我老公写一个更正签名的声明或者是类似的东西啊,这个应该怎么写呢?$送花$ Vollmacht的使用是要同时出示委托人和办理人的身份证或护照的。如果你老公现在的签名和以前的不一样了,就让他再从新写个Vollmacht用以前的签名和护照的复印件寄过来吧。 哦,多谢!也就是说复印件加上现在的vollmacht就可以了是吗?但是原来的签名现在已经不用了啊,不需要写个声明或者类似的东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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