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血婚姻
和妈妈通电话后,实在忍不住来8一卦。背景是一个小镇。
小学的时候记得他们就有一个女儿了,男的高高帅帅,其时还在跑运输,女的很娇小精干,家庭妇女。中学的时候隐隐约约知道他们生了第二胎,然后说孩
子生下来就死了。多年后才知道是送了人,因为又是女孩。不久终于生下一个男孩。这个时候男的积攒了一些本金,开了一个批发店,女人来主持。男的继
续跑运输,兼带别的投资。不久又生的一个男孩,这个时候他们有一女两男(不包括送养的)。日子过得越来越红火,房地产,啤酒厂,运输公司什么都
做。
这个时候,他们的批发店忙不过来,不时招个小女生来帮忙。女主人不时去看望城里上高中的大女儿,结果一来二去,男主人就和小女生搞上了,还怀了
孕,一台做了手术。怀二胎的时候是个男孩,小女生以退为进,说要带着孩子去嫁人。男主人内疚不已,说什么也不许她这么做,给小女生在另外一个城市
买了房子。小男孩长到6岁,打电话到女主人家,大儿子接的电话,小男孩说:我找我爸爸。大儿子说:你打错了电话。小男孩说:我没有,这就是我爸爸家
的电话,我要找我的爸爸说话。这一下子女主人全知道了,一开始大吵大闹,后来男主人发威了:想过就过,不过就滚!!女主人傻了,她17岁跟了男主
人,住在很简陋很破烂的房子里,18岁开始生孩子,大家知道的至少有4个。而且一开始男人家业从无到有,都有女人一份功劳在里面。不是还有三个孩子
的话,想死的心都有了,有人会说,这样的是在国内司空见惯,很多人麻木了,不至于要去死吧。
原因呢:17岁的时候有婚礼,却没有登记,因为男方的父母原来批斗,被赶走了,户籍已经不在这个镇上了,办理比较麻烦。现在男人和二奶已经登记结婚
了,女主人现在反倒 没名没份了,随时可以被二奶赶走。现在人忍辱负重,憔悴不堪,虽然不到40岁
$NO$$NO$ 法盲 男的和第一个女人虽然没有证件, 但是绝对是事实婚姻, 典型重婚。
不过估计没人去告。 第一个女人不会这么狠, 第二个女人不会这么傻。 男的稍微聪明些, 安抚大的, 约束小的, 不搞厚此薄彼, 还能混下去, 说不准还能享受齐人之福。
$m7$ 法律上有事实婚姻和婚后共同财产,只要事实婚姻存在,那么后面所有的财产可以平分.
还有,小3和男的在外以公开身份同居和有孩子,也可以算重婚.
现在讲法律了,不要动不动就s, 还没争取就说这个,只能说这个女人太白痴. 其实男的和大老婆绝对是事实婚姻啊就和我父母一样,他们也没登记注册,倒是去年我回国买房子的时候因为我结婚了,必须写夫妻双方的名字作共同财产所以就用了我父母的名义买的,他们去年11月份才登记结婚的,比我还晚:D :D :D 知识奏是力量$怒吼$ 原帖由 qiqiqiqiw123 于 2008-12-14 21:1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法律上有事实婚姻和婚后共同财产,只要事实婚姻存在,那么后面所有的财产可以平分.
还有,小3和男的在外以公开身份同居和有孩子,也可以算重婚.
现在讲法律了,不要动不动就s, 还没争取就说这个,只能说这个女人太白痴.
$握手$ $握手$ $握手$ $握手$ 原帖由 qiqiqiqiw123 于 2008-12-14 21:1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法律上有事实婚姻和婚后共同财产,只要事实婚姻存在,那么后面所有的财产可以平分.
还有,小3和男的在外以公开身份同居和有孩子,也可以算重婚.
现在讲法律了,不要动不动就s, 还没争取就说这个,只能说这个女人太白痴.
$握手$ $握手$ $支持$ $支持$ 正确, 男的是重婚。 真的吗?呀,我都不知道。我今天和我妈说,那个男的又结婚不是重婚罪吗?我妈说他们没有领结婚证,告不到。
不过还是不要多管闲事的好吧。现在的女人很多都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啊。 知识不是力量,懂得运用知识才是力量 原帖由 裘阿裙 于 2008-12-14 21:3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真的吗?呀,我都不知道。我今天和我妈说,那个男的又结婚不是重婚罪吗?我妈说他们没有领结婚证,告不到。
不过还是不要多管闲事的好吧。现在的女人很多都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啊。
没领结婚证,但对外以公开方式同居, 别人以为他们是夫妻 和对外以夫妻相称, 有共同的孩子,这些条件他只要满足一条就已经构成重婚,这些是一个专业律师说的,也是针对婚外没有领结婚证但同居有孩子的情况下讲的. $怒吼$ $怒吼$ 就这点没分量的事就让你吐血啦,那你的血还真不够吐的呢。
吐血的故事看多了,被锻炼的心理承受能力超强了,一般程度的吐血故事已经让我无动于衷了。
顺便说一句,这个女的有点法盲,那个男的犯了重婚罪了,因为他和第一个女的有事实婚姻,而这个事实婚姻还没有通过法律程序解除,他又和二奶结婚了,就是重婚罪。去年,上海有个类似的案例,判了,也是判事实婚姻并且重婚罪,和这个例子几乎雷同,只不过上海那个案子,两人同居好像才5年,而且只有一个孩子。结果是,法院判认定事实婚姻,男方和二奶的婚姻无效。后来,事实婚姻的女方要求接触婚姻,男方赔了很多钱,才领到离婚证,这时,男方才有权和二奶结婚。 原帖由 裘阿裙 于 2008-12-14 21:3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真的吗?呀,我都不知道。我今天和我妈说,那个男的又结婚不是重婚罪吗?我妈说他们没有领结婚证,告不到。
不过还是不要多管闲事的好吧。现在的女人很多都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啊。
领结婚证,是通常的结婚手续,属于协议结婚。还有一种非通常的途径,就是法院判定结婚,多用于认定事实婚姻。
这和离婚一样的,有协议离婚,也有法院判定离婚的。
并不是一方死赖着不肯领结婚证或者离婚证,另一方就非常无奈的只好接受不领证的现状,存在可以寻求的法律途径的。
婚姻是合同之一,这种合同和其他合同有共性也有差异,共性在于,任何合同的生效和解除,首先依据合同约定,如果按照合同约定无法生效和解除,那么参照法律规定。任何合同都可以解除的。 这肯定是是事实婚姻的,一告一个准 那有啥,上次看电视.说一个村里,一个女人和男人结婚N年,孩子也十几岁了. 发现当年的结婚证是假的.现在她男人和小三领了正式的结婚证.她去捉奸,还报警,结果人家的结婚证是真的她的是假的. 还惨了.不过还行,她就在那里闹,还闹到电视台去了.
不过雷人的是他老公还是个警察. 她就是相信他老公是警察,当年领证时没有亲自去,结果就被骗了.
$m28$ $m28$ $m28$
[ 本帖最后由 wini 于 2008-12-15 12:1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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