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边的云 发表于 2009-2-4 17:50

原帖由 celinecy 于 2009-2-4 16:2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考虑$ $考虑$ 看了这一大段,就想问一句话 你现在这个孩子的爸爸,跟你开始交往的时候是已婚还是未婚身份? 如果人家是堂堂正正的单身汉,那还算勉强可以理解。不过记得很久之前,有过一女,发帖说自己在国内有老公 ...
你说的好像就是那个8个月打算回去引产的那个,怕万一拿不到居留,就回国引产$m7$

景色 发表于 2009-2-4 17:59

這個帖子wuyuexue只是想幫助lz,才說啦那么多,惹到你們甚么啦,難道就是你說所謂的婦德嗎
要身份的話,和前夫到美國呆幾年不是也就有綠卡啦嗎,用得到這里為啦留下來生孩子嗎
在這里沒身份的幾個月當然會怕啦,這壇子里很多人有有過因為一些原因而黑啦幾個月的,大個肚子怕被送回國很容易理解吧,孩子最重要啊,萬一有個啥怎么辦
當然我承認有用懷孕達到目的的人,但是這種人會用自己的例子來幫助別人嗎
愛情就不可以在婚后和別人發生嗎
每個人都是錯誤選擇的時候,尤其是年輕的時候,從動的時候
現在孩子的爸爸是已婚還是離婚還是從沒結婚好像與這件事都沒啥關系,大家太會聯想啦吧

景色 发表于 2009-2-4 18:02

原帖由 天边的云 于 2009-2-4 16:5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说的好像就是那个8个月打算回去引产的那个,怕万一拿不到居留,就回国引产$m7$
哇靠,這誰啊,我以前怎么沒看到那貼呢,什么人啊,都快生啦,不要不如給我呢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09-2-4 18:02

原帖由 Lining 于 2009-2-4 14:4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是你自己说人家“用自己经历指导他人取国籍”的。到底事情怎样难道你真的很清楚吗?为什么要这样恶言恶语伤人呢。虽然目的不纯的国际婚姻很多,没必要把所有人都想得这样坏。

我说的有错么?看看她自己前后回帖再来问我清楚不清楚,她的故事我不清楚细节,那些可都是她自己白纸黑字写在回帖里, 难不成是我给她编排出来的。要么这事情你甚至比她自己写的还清楚? 什么叫恶语伤人? 难看的事情摆在那里你倒觉得没啥,我说句实话你嫌难听,还真奇了怪了。好坏是自己做出来的,不是别人想出来的,明白不?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09-2-4 18:34

原帖由 景色 于 2009-2-4 16:5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這個帖子wuyuexue只是想幫助lz,才說啦那么多,惹到你們甚么啦,難道就是你說所謂的婦德嗎
要身份的話,和前夫到美國呆幾年不是也就有綠卡啦嗎,用得到這里為啦留下來生孩子嗎
在這里沒身份的幾個月當然會怕啦,這壇子里很多人有有過因為一些原因而黑啦幾個月的,大個肚子怕被送回國很容易理解吧,孩子最重要啊,萬一有個啥怎么辦
當然我承認有用懷孕達到目的的人,但是這種人會用自己的例子來幫助別人嗎
愛情就不可以在婚后和別人發生嗎
每個人都是錯誤選擇的時候,尤其是年輕的時候,從動的時候
現在孩子的爸爸是已婚還是離婚還是從沒結婚好像與這件事都沒啥關系,大家太會聯想啦吧

呵,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新时代妇德:出轨还要大言不惭地挥舞感情的尚方宝剑来践踏前夫的尊严侮辱大众的社会道德;以爱情的名义,甭管他是已婚离婚还是未婚通吃通吞根本没啥只要达到自己目的就是荣光。

只不过,女人可以红杏出墙男人也可以觉得野花芬芳。wuyuexue孩子的爸爸未必是已婚。但这类事情里孩子爸爸已婚未婚是否有关系,爱情是否可以在婚后无所顾忌地跟别人发生,如果你现在觉得没什么,那还是等自己或者身边人真碰到这些事了再来评论吧。

Lining 发表于 2009-2-4 18:47

原帖由 凌波不过横塘路 于 2009-2-4 17:0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说的有错么?看看她自己前后回帖再来问我清楚不清楚,她的故事我不清楚细节,那些可都是她自己白纸黑字写在回帖里, 难不成是我给她编排出来的。要么这事情你甚至比她自己写的还清楚? 什么叫恶语伤人? 难看的 ...

我不清楚,所以我不拍人。在没有必要的情况下,不要把人往坏里想。 我觉得景色MM说得不错啊 “要身份的話,和前夫到美國呆幾年不是也就有綠卡啦嗎”。从那个MM别的帖子来看,我觉得她很爱自己的孩子啊。帖子回复都是宝宝园地板块的,想来很关心孩子,经常来这里看看有没有有用的信息经验。如果事情不是你想得那样,那话真的有点伤人的。我不是想和你吵架,如果我的言辞让你不高兴了,我道歉。

说实在的,倒是LZ我不赞同,留在这里带孩子多辛苦啊。争取Vaterschaft 应该,但是不一定要留在德国的。

天使之翼 发表于 2009-2-4 19:11

VanillaA 发表于 2009-2-4 19:15

原帖由 凌波不过横塘路 于 2009-2-4 12:5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说得算客气的,难听话我还没好意思说呢。真有意思,难看事摆在这里,倒嫌我说得难听。啥叫分居? 分开两地生活就叫分居? 是以离婚为目的分居么? 那还申请什么美国签证啊? 你不会不知道这二者是有区别的吧 ...

回ls
他們的分居不是以离婚为目的的吧? 不是還在申請美国签证嗎?

景色 发表于 2009-2-4 19:31

原帖由 凌波不过横塘路 于 2009-2-4 17:3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呵,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新时代妇德:出轨还要大言不惭地挥舞感情的尚方宝剑来践踏前夫的尊严侮辱大众的社会道德;以爱情的名义,甭管他是已婚离婚还是未婚通吃通吞根本没啥只要达到自己目的就是荣光。

只不过 ...
哎,分居2年啦啊,很多時候因很多原因無法馬上辦理離婚正常啊,又不是她同時和2個男人在一起
不會所啦$送花$

敏颀 发表于 2009-2-4 20:08

感情上的事儿,除了当事人,不要说我们这些网上的人,就算是现实认识的朋友,也很说清谁对谁错。至于红杏不红杏的本来也不是宝宝版的谈论范围,到底怎样只要自己能无愧于心就好。

lz跟wmm属于两种情况吧,起码这位wmm没有让孩子受委屈,lz才是那种借孩子获取利益的人,至于那个口口声声要把八个月的孩子引产的,那个根本就不是人

天边的云 发表于 2009-2-4 20:24

原帖由 敏颀 于 2009-2-4 19:0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感情上的事儿,除了当事人,不要说我们这些网上的人,就算是现实认识的朋友,也很说清谁对谁错。至于红杏不红杏的本来也不是宝宝版的谈论范围,到底怎样只要自己能无愧于心就好。

lz跟wmm属于两种情况吧,起码这位 ...
我也这么觉着,wmm的情况我不了解,但是觉得她还是很爱孩子的,这个就跟lz不一样,lz想借着孩子要居留是再明白不过的,这种人真的让人不耻。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09-2-4 20:36

原帖由 Lining 于 2009-2-4 17:4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不清楚,所以我不拍人。在没有必要的情况下,不要把人往坏里想。 我觉得景色MM说得不错啊 “要身份的話,和前夫到美國呆幾年不是也就有綠卡啦嗎”。从那个MM别的帖子来看,我觉得她很爱自己的孩子啊。帖子回复 ...

只想再说一句,拿到美国签证不等于就能拿到美国绿卡,所以用美国签证证明不了什么。没说她不爱自己的孩子,反感的是遇到这种事情,她首先想到的不是楼主孩子的处境和未来的生活,而是自鸣得意地用“我和楼主的故事差不多”来宣扬什么“孩子会是德国籍,3年后你也是的,这和与德国籍的人结婚的时间是一样的。“这种论调,她关心过那个爸爸宁可打官司也不肯承认的孩子的将来么?关心过孩子的感受么?

我所说的,并非基于我自己想象的,而恰恰是她自己在这里的陈述。

[ 本帖最后由 凌波不过横塘路 于 2009-2-4 19:54 编辑 ]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09-2-4 20:49

原帖由 景色 于 2009-2-4 18:3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哎,分居2年啦啊,很多時候因很多原因無法馬上辦理離婚正常啊,又不是她同時和2個男人在一起
不會所啦$送花$

分居两年?不住在一起不一定就是分居吧。你没看到她自己宣称她已经有美国签证,就要去美国了所以没申请延长德国签证么?要是为了离婚而分居,还申请什么美国签证啊。这好象跟协议分居是两回事吧。如果这也是出轨的堂而皇之的理由,那么那些外派到别的国家或者城市几年又没带家属随行的男人们,不也有绝对充分的理由足迹踏遍的地方都安一个家了么?

宽宽 发表于 2009-2-5 09:38

凭网上的只言片语要还原事实真相很难的,我们也没有立场追究当初到底谁错谁对。

lz这个简单明了,拿着十几天的签证,就准备扎根德国,这么多人从孩子的角度给的建议全当耳边风,还口口声声一切为了孩子。

lina08 发表于 2009-2-5 15:29

jenny_nami 发表于 2009-2-5 19:26

原帖由 wuyuexue 于 2009-1-31 22:5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不知道为什么到现在才看到这个帖子,我也没爬楼一个个看。我想告诉你,不要着急。其实你不用请律师的,你不用花那些无谓的钱,去青少年管理局 ,他们会帮助你做一切的。你需要做的只是等待,等待的过程可能会较长, ...

这个妹妹说的可绝对没有依据的,看来她还不了解德国的情况,信口说说的。
我认识的那个中国姐姐,是和1999年和德国人正式注册结婚的,有了婚生女儿。离婚后拿到了女儿的抚养权(爸爸不想要抚养权)。孩子都10岁了,她至今没有德籍,甚至没有长居呢。原因1,她德语不好,原因2,她没有收入,拿社会救济。拿长局和国籍都要求德语水平和收入证明的。这个收入证明是你自己和/或你老公的收入情况。我是2001年和德国人结婚的,我的德语水平,德国人以为我是德国出生的呢。但是因为我们两个人那时侯上学,只是打工维持基本生活,所以我一直没拿到永久拘留。2007年我正式工作以后,才拿到了永久拘留。收入证明和德语水平缺一不可。而且收入得到一定的水平。不是餐馆,旅行社这种简单工作能达到的。你唯一的办法就是和另一个德国人结婚,最少坚持3年。

孩儿他妈 发表于 2009-2-6 14:57

$握手$ $握手$
我支持wmm
其他mm也不要说的那么难听,别站着说话不腰疼呵,自己一个人在国外很不容易,lg又长期不在身边,那种艰辛只有自己清楚,周围的朋友的帮助,有时候是异性关心帮助往往会很感动
长期分隔两地的感情要坚持真是蛮难的
幸好,我坚持下来了,快回国了:)

8个月想引产,那真是人渣,我觉得这样的人一定不得好报!!!

原帖由 敏颀 于 2009-2-4 19:0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感情上的事儿,除了当事人,不要说我们这些网上的人,就算是现实认识的朋友,也很说清谁对谁错。至于红杏不红杏的本来也不是宝宝版的谈论范围,到底怎样只要自己能无愧于心就好。

lz跟wmm属于两种情况吧,起码这位 ...
$握手$

[ 本帖最后由 孩儿他妈 于 2009-2-6 17:39 编辑 ]

burger 发表于 2009-2-18 13:22

這個帖子wuyuexue只是想幫助lz,才說啦那么多,惹到你們甚么啦,難道就是你說所謂的婦德嗎
要身份的話,和前夫到美國呆幾年不是也就有綠卡啦嗎,用得到這里為啦留下來生孩子嗎
在這里沒身份的幾個月當然會怕啦,這 ...
景色 发表于 2009-2-4 16:5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77:}

beagle 发表于 2009-2-18 14:05

Liv 发表于 2009-2-18 14:16

凭网上的只言片语要还原事实真相很难的,我们也没有立场追究当初到底谁错谁对。

lz这个简单明了,拿着十几天的签证,就准备扎根德国,这么多人从孩子的角度给的建议全当耳边风,还口口声声一切为了孩子。
宽宽 发表于 2009-2-5 08:3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77:}

wakaka 发表于 2009-2-18 15:04

好奇此事结果如何

chain1983 发表于 2009-2-19 00:05

只看了lz一個人的帖子.....感嘆.....
有些人爲了出來還真是竭盡所能啊......
作為內地人給孩子搞了格香港身份,這就是一個噱頭,具體不評價
再來和德籍同事亂搞生個孩子,領了撫養費撈了一筆...,接著胃口大了,想著靠孩子這輩子不用工作也可以靠救濟生活,到德國來順便再弄個長居或者國籍豈不是更賺?

真是格無底洞啊我是孩子爹我也不認了。。。。
林子大了什麽鳥都有,別給中國人丟臉了。
孩子到底是什麽啊?口口聲聲為了孩子,是個好媽媽的話,反正撫養費都有了,在國內好好養育不是很好么?非要過來做個3等公民。。。。對lz來說外國真的就這么好么........
至少我只是覺得社會保障比國內好點,說到時尚和活力,德國就是一三流水平。

心悦 发表于 2009-2-23 01:03

一层层的楼趴过来后,直到现在我想说几个词,
女人,孩子,居留,生活。。。。
先说女人吧,做女人是很美好的一件事情呀,从一出生就会被很多褒义词围绕着,可爱,漂亮,美丽,善良,充满爱心的,我想应该是这样的吧,楼趴到现在,我怎么没发现我说的这些词呢?
孩子,,,从个人的观念来看,孩子就是父母的延续,爱的结晶,宝贝这一词个人的理解就是从孩子开始的吧,出生后的她或他,都会被父母称为宝贝,小宝宝,我想大概都是这样的吧,怎么在这里成了工具了呢?
本想在工具前加“母亲”这一词的,,可我不敢说,也没权说,,,
我怎么就没发现德国有什么好啦?虽然它有着比中国好的福利体系,,但人生活在德国久了,就很容易变痴呆,变迟钝,说不定还有郁闷症,再说生活的娱乐水平还是不能跟国内比的,德国天天还是如此吧,一层不变,永远不变。很多德国人都往中国跑,往外跑呢!
生活没有了收入,没有了向往,人没有了脸,没有了尊严,真的也就没什么意思了!
自己的想法就是,女人上帝给了你这么好的条件,你就要好好的珍惜,孩子上帝给予你的最好的礼物,你更要好好的珍惜,当日子一天天的过去后,再也不可能让你重来的。珍惜,珍重,珍爱吧,,,

石青山 发表于 2009-2-23 07:40

最后要达到怎样的目的

我觉得如果有法律保障父亲出抚养费就行 拿不拿得到德国国籍好像不重要吧

如果可能 打完官司还是回国 就是香港也比在德国强

说白了 留在德国就是过最底层的生活 回到国内你个人的发展和孩子的成长都有保障

ninaguo 发表于 2009-3-2 21:18

没办法,太乱了{:5_386:}

bluemoon 发表于 2009-3-3 09:32

本帖最后由 bluemoon 于 2009-3-3 08:33 编辑

建议楼主搞定后来更新一下哈。。。

俺就是牛,俺就是德国人他母亲。。。国家就得连他母亲一起养,俺就赖在德国了,你们还有什么说地。。。{:5_396:}{:5_383:}

lhbin2394 发表于 2009-3-3 13:4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也在香港特区实施。因此不承认双重国籍。

rossman 发表于 2009-3-3 14:03

其实香港身份比德国身份要好得多啊!那个男的付了抚养费,在国内生活多滋润何苦非要来这里?真是想不通{:5_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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