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fhuang 发表于 2009-1-1 02:17

第四章 解密9月13日,清晨。
阳光透过窗帘照在床上。
沈默睁开眼睛,从毯子里伸出手,在枕边摸索着,什么也没有摸到,蓦然坐起,看到那本《吉檀迦利》躺在地板上。
伸手捡起,小书太干净了,干净得异乎寻常。从昨天开始,这本书无时不在折磨着沈默的神经。横看竖看折腾到头大,生生一点线索也没有。
吉檀迦利的第五个秘密到底是什么?难道教授说的并非这本书,而仅仅是“吉檀迦利”的本意?根本不可能。“吉檀迦利”在孟加拉语中意思就是“献诗”,没有别的岐义。而现在,一提到吉檀迦利四个字,人们往往首先想到泰戈尔的这本诗集,因为这本诗集太有名了。一九一二年,五十一岁的罗宾德拉纳特·泰戈尔,就是凭借这样一部仅有一百零三首诗歌的小书,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这部以“献诗”为名的诗集,自始至终都透着一种神秘感。从《吉檀迦利》问世以来,有很多人试图对其中时时透出的宗教信息进行解释,但没有任何一种解释得到大多数学者的认可。《吉檀迦利》有太多太多的谜。沈默的神经已经变得脆弱,脆弱到不可触摸。
将书丢在床上,像丢一块烫手的山芋。沈默起身,拉帘推窗。
更多的阳光拥进来。
窗外是无垠的大海,在阳光下闪着鳞鳞的波光。
沈默眺望着大海。
“人心就像一潭水,只有静下来,智慧的月光才能形成完整的倒影。”夏青教授的教诲言犹在耳。
沈默眺望着大海,一条新修的公路在海边蜿蜒如蛇。“静下来,静下来……”沈默在心里提醒自己。
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打断了沈默的。
“沈默哥哥!快开门。”
“晓薇?!等会儿……”沈默慌忙穿衣服,跑去开门。
夏晓薇站在门外,拎着几个方便袋:“快点让开,勒得我手疼。”
沈默闪身,夏晓薇进屋。
“这是你爱吃的米粉!”夏晓薇举起左手里的袋子,“我还买了两袋豆浆,原味的。甜的不敢买,怕是放的糖精。一个煎饼果子是我自己的。”
沈默盯着夏晓薇的眼睛:“昨晚哭了一夜?看你眼睛红的!”
“快点吧!我饿坏了。”
沈默接过夏晓薇手里的袋子,忙着去找碗筷。
夏晓薇迫不及待地拿着煎饼果子吃起来,昨天和姐姐哭作一团,早就忘记了还有晚餐这回事,此刻肚子饿得紧,也就顾不得淑女形象了。
沈默慢条斯理地把米粉倒进碗里,又按照自己的口味加了一些辣椒。
“真搞不懂你们这些南方人,米粉有什么好吃?”
“真搞不懂你们这些北方人,煎饼果子有什么好吃?”
“沈默哥哥,你上一辈子是不是一只澳大利亚考拉?”
“什么意思?”
“考拉终生只吃一种食物——桉树的叶子。”
沈默瞪眼。

elfhuang 发表于 2009-1-1 02:18

“你对爱情也像对食物这样执着吗?”夏晓薇故意地迎着沈默的目光。
爱情?沈默黯然。自己有过爱情吗?四年的暗恋只不过是一个人的游戏。
“其实,你应该试着接受煎饼果子,习惯之后也许觉得它并不比米粉口味差。拒绝,其实仅仅是因为习惯而已。爱情,也不过如此。”夏晓薇的目光变得复杂,且有几分迷离。
“是……习惯。既然已经习惯了,又何必要刻意的改变?”沈默的米粉已经调好,碗里浮着一层红油,吃一口,满嘴香辣。
“固执。”夏晓薇随口说道。
“是偏执。”沈默又挑起一筷子米粉,“虞江的米粉再怎么弄也调不出贵阳的味道。”
“贵阳的月亮也比虞江的圆?”夏晓薇反唇相讥。
沈默轻轻一笑,调侃道:“没错。月是故乡明——杜甫说的。”
夏晓薇语结。
“晓薇,你读过《吉檀迦利》吗?”沈默问。
“读过啊,不单是《吉檀迦利》,《飞鸟集》、《园丁集》、《情人的礼物》……还有《孟加拉掠影》。我喜欢泰戈尔。那老头儿很有风度,一脸大胡子,是个老帅哥。”
“《吉檀迦利》有多少秘密?第五个秘密是什么?”沈默不动声色地问道。
“问我?我一大早赶过来可是要听你的答案的。”
“想得我脑瓜仁儿疼。你是学文学的,对《吉檀迦利》的了解应该比我更多一些。”
“文史不分家,我知道的你也一定知道。而你知道的,我却不一定知道。要不,爸爸怎么会把消息留给你,而不是我。”
“文史不分家?怎么你也说这外行话?文学和史学,就好像两个驭手分别驾驭的两辆马车,他们有时相遇,有时同行,但他们的出发点和目的地却迥然不同。比如泰戈尔,在你的眼里他是诗人、文学家。而在我的眼里,他是个历史人物,是个宗教学者,是个预言家……”
“爸爸会给他的史学家学生留一个文学命题?这不可能。”
“这正是让我头疼的地方。为什么是这样一个命题?为什么是我?”
“教授总是有道理的——这是沈默说的。”夏晓薇抓住机会回敬沈默。
碗空了,沈默吃光了米粉。

夏晓薇坐在电脑前。Google页面。先后输入“泰戈尔”、“吉檀迦利”、“吉檀迦利的秘密”等等。信息多如牛毛,杂乱无章且毫无用处。
“《吉檀迦利》共收录一百零三首诗歌,每一首都带有神秘的宗教色彩。而泰戈尔的宗教思想十分复杂,印度教、伊斯兰教、佛教、锡克教,甚至于西方的基督教的思想,都被这位大师兼收并蓄。要理清这个问题,无异于理清一团乱麻。”沈默将一杯茶放在夏晓薇手边,“喝茶。我觉得,我们现在就像是两只无头的苍蝇——乱撞。”
“既然是无头的苍蝇,除了乱撞还能有什么办法?你累了可以先去休息,让我一个人撞一会儿。或者,你从史学者的角度讲讲你眼里的泰戈尔。”
“在印度,泰戈尔是个非常神秘的人物,他的家族和印度的宗教有着很深的渊源。泰戈尔还是一个预言家。相当多的人认为,他以《毁灭者》和《号角》两首诗歌成功预言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和塞拉杰沃大屠杀。——这些,有用吗?”
“我怎么把它给忘了?”夏晓薇熟练地输入一个网址,“这个网站的站长是泰戈尔的忠实Fans,里面聚集了一大群泰戈尔的拥趸,其中不乏高手。我去发个英雄贴,说不定有人会告诉我们。”
论坛打开。
沈默看到论坛里所有的贴子都是有关泰戈尔作品和泰戈尔本人的。
夏晓薇注册了一个ID,发了一个求助贴,题目为:“哪位大虾知道《吉檀迦利》有几个秘密?”内容非常简约:“如题。有人与小妹打赌,出此怪题。闻论坛高手如云,本人慕名而来。望各路大虾出手相助,小妹在线等候,不胜感激。”
“这样能行?”沈默疑惑地问。
“看来你平时很少泡论坛吧?别看这个帖子简单,可是暗含好几条泡论坛的必杀绝技,绝对没问题。只要有人知道答案,很快就会有回贴的。也许还有好多不知道答案的人会马上用功去查找资料呢!人多力量大,总比我们两个毫无头绪地坐着干等好些,至少从现在起,我们可以希望。”夏晓薇仰头看着沈默,“你去给我倒杯水吧,有点口渴。”

elfhuang 发表于 2009-1-1 02:18

沈默出去,又进来,手里端着一杯水。
“有人回贴了!”夏晓薇点击鼠标,页面打开。
“妹妹,你是准备考博士后吗?”
“你那朋友真变态,欠扁!”
“靠,这得让泰戈尔从坟墓里爬出来回答。”
“妹妹你等会儿,我看到泰戈尔那老头儿在我家隔壁打麻将呢,我去替他一会儿,让他来告诉你吧!别着急哦……”
“楼上的,别去了,我刚从你家隔壁过来。泰戈尔刚才吃饼干噎着了,送医院了,来不了啦!”
几个水贴。
“怎么全是捣乱的?这样怎么能得到有用的东西?”沈默将水杯放在电脑桌的一边,看着那堆乱七八糟的回帖。
“别着急,这只是一群小喽罗,真正的高手还没有现身。”夏晓薇说。
“那我们就等一会儿再看,先到客厅坐一会儿吧。”
两人同到客厅喝茶聊天,时不时到电脑旁边看一看。
希望、等待、失望,再希望、再等待、再失望……一次又一次,周而复始,循环往复。等待,对任何人而言都是耐心与毅力的考验。时间一点点流失,这一个上午对沈默和夏晓薇来说仿佛是一个世纪那样漫长。
中午,二人简单地泡了两包方便面充饥。然后,再次回到电脑前守候。
“我看这样很玄,别再抱什么希望了!还得我们自己想办法。”沈默说。
“我再等待红狐现身,如果红狐也回答不了我就死心了。”夏晓薇说。
“红狐是谁?”沈默问道。
“红狐是这个论坛里的顶尖高手,我怀疑此人是研究泰戈尔的专业人士。我在这个论坛潜水两年多了,见识过红狐的风采。”夏晓薇说。
“你确信他能解决问题?”沈默问。
“这很难说,不过,如果连红狐都不知道,至少在这个论坛里就不会有人知道了。死马当做活马医吧!权且试一试。”夏晓薇心里也是忐忑不安。
“红狐什么时候能上线呢?”沈默问。
“红狐上线很有规律,一般是中午十二点到下午一点,还有晚上九点以后。现在几点?”
沈默看了看手机:“十二点三十四分。”
“红狐上线了!”夏晓薇突然喊道。
“他怎么说?”沈默问。
“他还在看。我查看了他的位置,他正在看我们的贴子。”夏晓薇有些兴奋,不停地刷新屏幕,盼着红狐的回贴。
两分钟后,沈默和夏晓薇看到了红狐的回贴。只是简单的几个字:“找本书自己查。”
夏晓薇一下泄了气,失望地关掉浏览器窗口。
找本书自己查——这样的回复对一个原本充满希望的等待者而言,无疑是一种伤害。
夏晓薇的情绪一下跌到谷底。
沈默再次拿起那本《吉檀迦利》,两天以来,他不知道将这本小书翻了多少遍了,一百零三首诗歌几乎都能背出来,但是“吉檀迦利的秘密”依然深不可测。沈默承认,自己没有文学细胞,根本看不懂那些诗歌是什么意思。对沈默而言,那些文字就是一片茂密的森林,他对那些林木没有任何兴趣,他只是想在森林里面找到一朵小小的蘑菇。
“在七月淫雨的浓阴中,你用秘密的脚步行走,夜一般的轻悄,躲过一切的守望的人。”沈默盯着第二十二首诗上的句子。他突然盯住“秘密”这两个字。秘密,秘密!
找本书自己查——突然有一个念头袭来,沈默急急忙忙地找了纸笔,像背后着了火似的奔到客厅,一屁股坐到沙发上,胡乱地将碗筷茶杯等物件推到旁边,把那本纸笔放到茶几上,双手捧着那本《吉檀迦利》仔细地翻看起来,生怕漏下每一行字。一边看,一边用笔记录着什么。
“我找到了,我找到了!”沈默喃喃自语,手中的那支笔挥动的越来越快。最后,“啪”一声将笔拍到茶几上,兴奋地高声叫到:“我找到了!晓薇!我找到了!”
夏晓薇跑到客厅。

elfhuang 发表于 2009-1-1 02:18

“晓薇,你快看!你快看哪!”沈默挥舞着手里的《吉檀迦利》和一张稿纸。
夏晓薇接过那张稿纸,只见上面写着:
“第二十二首:在七月淫雨的浓阴中,你用秘密的脚步行走,夜一般的轻悄,躲过一切的守望的人。
第二十八首:我的债负很多,我的失败很大,我的耻辱秘密而又深重;但当我来求福的时候,我又战栗,唯恐我的祈求得了允诺。
第四十六首:在许多清晨和傍晚,我曾听见你的足音,你的使者曾秘密地到我心里来召唤。
第九十一首:我的一切存在,一切所有,一切希望,和一切的爱,总在深深的秘密中向你奔流。你的眼泪向我最后一盼,我的生命就永远是你的。
第一〇二首:秘密从我心中涌出。”
“这是什么啊!”夏晓薇疑惑地问。
“这就是吉檀迦利的秘密!五个!一共五个!”沈默激动地说着,同时一把拉过夏晓薇,让她坐在自己身边,“晓薇你看!”沈默在茶几上打开了那本《吉檀迦利》,“纸上的的句子是我从这本书上摘录的,发现什么特点没有?”沈默问夏晓薇。
夏晓薇仔细地看着那张纸,看到每一个句子里,沈默都用笔圈出一个词:秘密。
“每个句子里都有‘秘密’两个字。”夏晓薇说。
“对!你再数一数,一共有几个句子?”沈默说。
夏晓薇数了一下,惊奇地说:“五个。”
“是五个!这本书里,用到‘秘密’这两个字的句子只有这五个!也就是说,吉檀迦利一共有五个‘秘密’!那么,第五个秘密就是这里……”沈默手指着一页书说,“第五十二页,第一〇二首,这一句:秘密从我心里涌出。”
夏晓薇拿过那本《吉檀迦利》,仔细找了一遍,果然就像沈默说的那样。一本书只有五个地方用了“秘密”这个词。
“真的呢!”夏晓薇惊喜地叫道,“考拉哥哥你真棒!”夏晓薇兴奋地搂过沈默的头,“啵”地一声,一个响亮的吻便印在沈默脸上。
沈默沉浸在破解成功的喜悦中:“这才是教授的风格,这根本不是什么文学命题,他给我们做了一个游戏。他一定是在这个地方给我们留下了什么!”沈默肯定地说。
“我知道了,爸爸可能在这个地方密写了什么。”
“密写?”
“密写。我在爸爸的笔筒里看到过一支作弊专用笔。”
“作弊专用笔?”
“我当时很奇怪,心想爸爸怎么会有这种东西?又一想也不奇怪,现在很多学生都用它做小抄,说不定是爸爸从哪位学生手里缴来的。”
夏晓薇用手掌托起那页书,片刻之后,书页的空白处慢慢显露出一行字迹——婆罗贺摩,贾亚希玛,吴尚贤,宫里雁,囊占,傅恒……泰戈尔,溥仪。

海边,一条新修的公路。
海水不停地拍打着防护堤。
高颧骨对着公路张望。
一辆银色奥迪远远驶来,停下。
高颧骨上车。
车上有三个人,司机和两名壮汉,都戴着大号的墨镜。
两名壮汉蒙上高颧骨的眼睛。
半小时之后,银色奥迪进入虞江市区。载着高颧骨在市区里绕来绕去地兜着圈子,最后驶入一幢建筑的地下停车场。
两名壮汉挟持着高颧骨,脚步声在空旷的停车场回荡。
停车场的一角是电梯间,高颧骨被带了进去。
又是一番上上下下的折腾,折腾到确信高颧骨再也分辨不出楼层的时候,电梯停下。
出了电梯又是迷宫一样的走廊。

elfhuang 发表于 2009-1-1 02:19

最后,高颧骨被推进一间屋子。
两名壮汉除去高颧骨的眼罩。
高颧骨睁开眼睛,和没睁一样,虽然是白天,屋里却是漆黑一团,什么都看不见。只听到两名壮汉离开时的脚步声响。
灯光突然打开,白花花一片,晃得高颧骨睁不开眼睛。
“先生,你在哪儿?我已经做了你让我做的,让我见见阿金!”高颧骨站在空荡荡的屋子里喊。
“做了我要你做的?你做了什么?”一个声音从四面八方传来,仿佛说话的是四面墙壁,“我要的东西你给我带回来了?你拿来的是一堆垃圾!你误了我的大事。”
“我不知道那个保险柜有自毁装置……”
“你不知道!你都知道什么?你不像个杀手,你——像个娘们儿!”
“我……”
“你有很多机会开枪,你却磨磨叽叽——贻误战机!让老家伙启动了机关。这是其一。你本能一枪毙命,你却让老家伙苟延残喘,临死前又传递出消息!这是其二。其三,那个小保姆居然没死,你可真会惜香怜玉啊!”
“先生,至少有一件事我做对了!我记下了那人临死之前拨打的电话号码,并删除了手机里的通话记录。”
“对个狗屁!那个电话早在我们的监视之中。删除了手机里的通话记录?你能删除移动公司的数据?可笑,你以为警察都是傻瓜?如果不是我们的黑客进入……对牛弹琴!你这个白痴!”
“先生,我错了。”
“你说怎么办吧!”
“先生,求你救救阿金!救救阿金!我这条命都是您的,随您什么时候拿去。只求您救救阿金!救救她……”
“好吧,谁让我心软呢。看在你对阿金一往情深的份儿上,再给你一次机会……”
“先生,我能看看阿金吗?”易龙在喊。
“阿金她很好。”
“我……就是想看看她……”易龙说。
灯光弱下来,高颧骨对面的墙壁上出现投影。
几个医生模样的人,穿白大褂,戴口罩,簇拥着一辆轮椅。
一个形容枯槁的女人无力地靠在轮椅上,睁开眼睛:“易……龙……哥哥,我……很好……”
“阿金!阿金!”高颧骨呼喊着奔向墙壁,向影像中的女人伸出手。
影像消失,强光照射。
“阿金……阿金……”高颧骨如土委地,痛哭流涕。须臾,怒起,大吼:“阿金怎么变成这样?”
“阿金刚刚接受了一次治疗,这是正常的药物反应。你放心,给阿金看病的全是一流的医生。等你完成任务,我会还你一个健康的阿金。”
高颧骨偎在墙角,无声地哭。
“从现在起,你有了新的名字——石权,身份证会有人交给你。记住你的使命。那个叫沈默的年轻人估计已经破解了《吉檀迦利》的秘密,游戏才刚刚开始。你,可以走了。”
灯光突然灭掉,黑暗,脚步声,上眼罩。
高颧骨被拖走。

注一:《毁灭者》和《号角》均为泰戈尔诗作。《毁灭者》收录于《岐路》,为第22首。《号角》收录于《采果集》,为第35首。
注二:塞拉杰沃大屠杀,资料出自湖南人民出版社1984年7月版《泰戈尔评传》(S•C•圣笈多著,董红钧译),书中没有详细交待这次大屠杀的情况。

第五章 迷惑
9月15日上午,沈默的客厅。
沈默仰面看着天花板。
夏晓薇双手托着下巴。
整整两天的苦思冥想毫无结果。教授到底想要说什么?沈默调动自己所有的知识来猜测那一长串人名到底有什么联系,但却毫无进展。这些人名杂乱无章地堆在一起,风马牛不相及。散乱的史料如碎裂的玻璃片一样,将沈默的思维刺破、划伤。沈默感觉到自己的每一个末梢神经都在滴血,疼痛。只要一闭上眼睛,就能看到一大堆的问号又蹦又跳地在自己面前嬉戏,且对自己扮做鬼脸儿,仿佛挑衅地说:你来啊,你来啊……
“沈默哥哥,婆罗贺摩是什么人?”
“不是人,是神。婆罗贺摩就是大梵天,梵文的写法是Brahma,音译即婆罗贺摩。是婆罗门教和印度教的创造之神。根据《摩奴法典》的记载,婆罗贺摩出自‘金胎’,也叫‘梵卵’。婆罗贺摩将梵卵一分为二,创造了天地。有点类似于中国的盘古。他创造了世间万物,同时也创造了魔鬼与灾难。”
“婆罗贺摩和如来佛祖,哪个更大?”
“你指的是佛教创始人释迦牟尼吧!佛经对如来的解释是——乘真如之道而来,又称如实而来。如来是一个通用词,它是佛陀的异名,本意并不专称哪一位佛陀。把如来佛祖理解为佛教创始人释迦牟尼的专称,其实是一种错误。释迦牟尼,本名乔答摩•悉达多,释迦族,净饭王之子。成道后被尊称为释迦牟尼,意思是释迦族的圣人。要说清楚这个问题涉及到婆罗门教、佛教和印度教三个宗教。”
“说说看。”夏晓薇的眼睛一直看着沈默。
“在三个宗教中,婆罗贺摩的地位是不尽相同的。在婆罗门教中,婆罗贺摩、湿婆、毗湿奴并称三大主神,婆罗贺摩居首。之后佛教兴起,也将婆罗贺摩纳入佛教体系。佛传中说,释迦牟尼佛主从兜率天下生时,婆罗贺摩作为最亲近的侍者,手执白拂子在右前方做引导。释迦牟尼成道后,婆罗贺摩奉献自己的宫殿,让释迦牟尼在殿上说法。所以,在佛教中释迦牟尼位于诸神之上。婆罗贺摩成为佛教护法神,虽为诸天之首,但和原来的三大主神之首的地位相比,身份还是降低了许多。四世纪以后,随着南亚次大陆从奴隶制向封建制的过渡,佛教同先前的婆罗门教一样已开始因不适应新的需要而日渐衰落,代之而起的是一些新兴的教派,它们被泛称为印度教。印度教继承了婆罗门教和佛教中的某些因素,并对其加以改造,渐渐发展成为印度的国教。印度教基本上继承了婆罗门教的多神崇拜,但在众神之中有三大主神,一是婆罗贺摩,即大梵天;二是湿婆,也叫大自在天;三是毗湿奴,又号遍入天。婆罗贺摩是世界的创造者,湿婆是降魔除暴的毁灭之神,毗湿奴是能赐福于人的保护神。婆罗贺摩再次恢复了诸神之首的无上地位。印度教将释迦牟尼称为是毗湿奴转世,列三大主神之一。但位置却在婆罗贺摩之后。”
“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只有在佛教中,释迦牟尼才比婆罗贺摩地位高。而在婆罗门教和印度教中,他只能排在婆罗贺摩之后。”
“不,不对。在婆罗门教中婆罗贺摩地位最高,这没错。但那时佛教还没有诞生,佛主释迦牟尼还没有降世。后来佛教兴起,把婆罗贺摩降到释迦牟尼之后。再后来,印度教兴起,婆罗贺摩的地位重新恢复到最高。而把佛主释迦牟尼看作是毗湿奴转世,列于婆罗贺摩之后。印度教还有一个非常奇怪的地方,虽然将婆罗贺摩尊为主神,但在某些特定的场合却让婆罗贺摩屈尊为湿婆或者毗湿奴的侍者。所以,在印度教中,婆罗贺摩在大部分情况下是至高无上的主神,个别时候也会屈尊一下。”
“还真是啰嗦,其他几个人的情况你索性也说说嘛!不然我总是一头雾水。”夏晓薇往沈默茶杯里续水。
“我倒是早就想说的,只是这些东西枯燥乏味。怕你听不进去。”沈默喝茶。
“为了揭开谜底,再枯燥也得听。你尽量简短些就是了。逐个来吧,到贾亚希玛了。”
“贾亚希玛……对于贾亚希玛,我一无所知。也没有查到任何资料。”沈默放下茶杯。
“贾亚希玛!”夏晓薇若有所思,“这个名字我觉得有些熟悉,怎么这会儿想不起来了?你等等……我想起来了!”
沈默吃惊地看着夏晓薇。
“泰戈尔写过一部名为《牺牲》的剧本,里面的一个人物,那个神庙管事的名字就叫贾亚希玛。”
沈默看着夏晓薇,不语。
“乱了,我们在讨论历史,不是文学。”夏晓薇吐了吐舌头,抿着嘴巴看了看沈默,小声说,“下一个,吴尚贤。”
“吴尚贤可是一个非常特别的人,《清史稿》有这个人的传记。他本是石屏县宝秀人,汉族。后来曾流浪于云南永昌府班洪佤族部落。乾隆八年,也就是1743年,在缅甸开办了茂隆银厂。建厂四年,矿硐增至二百多,矿工达三万余人。年产银十万余两,每年向清廷缴纳课银一万一千两。1752年,吴尚贤为清政府做了一件大事——说服缅甸王麻哈祖入贡中国,并于次年陪同缅王使臣带十头班洪大象进京朝贡。后来,云贵总督硕色听说吴尚贤有一件宝物——青铜兽钮莲花权,便设计诱使吴尚贤到滇缅边境小镇畹町。索求不得,硕色便罗织罪名将吴尚贤逮捕入狱。吴尚贤最终惨死狱中。”
“青铜兽钮莲花权是什么东西?”
“权,就是称砣。至于这个青铜兽钮莲花权是什么样子,恐怕谁也不知道。我还是接着说下面的吧!”
“一个称砣有什么好的?”
沈默喝了一口茶,接着说道:“宫里雁也是一个具有传奇色彩的历史人物,缅甸桂家部落土司。据清史稿中记载:‘贵家者,随永明入缅之官族也,其子孙自相署曰贵家,据波龙场采银。’也就是说,桂家人其实就是明末逃亡到缅甸的永历帝朱由榔随员的后裔。永明,是朱由榔的封号之一。清史稿中用的是‘富贵’的‘贵’字,有人考证,这个‘贵’字应为桂花的‘桂’。因为朱由榔是桂王朱常瀛的次子,称帝前袭桂王爵位。所以这些人就自称为桂家人。1753年,缅甸内乱,木梳部酋长瓮藉牙借机拥兵自封为新缅甸王。宫里雁不服,率部众攻打木梳部。这场战争持续多年,直到瓮藉牙死后才分出胜负。1762年,宫里雁兵败,欲归附清朝。云贵总督吴达善听说宫里雁有一件七宝鞍,便向他索要。宫里雁不允,便被吴达善驱逐出境。宫里雁率残部投奔孟连土司刁派春,却被刁派春捕获后献给吴达善。后被吴达善杀害。”
“这清朝的官员怎么了?又是称砣又是马鞍的!索要不成就杀人。这样的朝廷不灭亡才怪呢!”
沈默笑了笑,接着说:“囊占,宫里雁的妻子,一个具有神话般天才的奇女子。和宫里雁一起被孟连土司刁派春掳获。刁派春垂涎囊占的美色。那囊占虚与委蛇,假意答应刁派春的要求,却在婚礼的当天晚上杀死刁派春替夫报仇。然后带领桂家旧部逃到孟艮部落,成功说服孟艮土司,借兵入侵云南。欲杀吴达善替夫报仇。这一事件,成了清乾隆年间中缅之战的导火索。”
“好一个有情有义的刚烈女子!”夏晓薇赞叹,“一个女人引发一场战争?这个有点意思。继续,傅恒。”
“傅恒也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大人物。他是满洲镶黄旗人,清高宗乾隆皇帝的小舅子,孝贤皇后富察氏的亲弟弟。既是国亲,又是乾隆皇帝倚重的大臣,曾经权倾一时。哦,对了,此人也和中缅战争有渊源。中缅战争发生后,前后两任云贵总督刘藻、杨应琚均因措置失当获罪,将军明瑞战死。乾隆皇帝命傅恒经略征缅军务赴云南督师,经过几年征战,在缅甸答应入贡的情况下草草收兵。撤兵回京后不久就病逝了。”
“喝水喝水。”夏晓薇倒水,“下一个是……泰戈尔,泰戈尔我知道。全名为罗宾德拉纳特•泰戈尔,印度著名的诗人、小说家、艺术家、社会活动家。于1861年5月7日出生在西孟加拉邦加尔各答市,那是当时英印帝国政治和经济的中心。1878年,罗宾德拉纳特赴英国学法律,兴致索然,改入伦敦大学学英国文学,并研究西方音乐。1880年奉父命中途辍学回家。1913年因《吉檀迦利》获得诺贝尔文学奖。1941年8月7日,在加尔各答去世。——考拉哥哥,我说的对吗?”
“完全正确。我需要补充一下。泰戈尔的祖父德瓦尔格纳特亲王,以生活豪华而又乐善好施闻名。泰戈尔的父亲戴温德拉纳特对《吠陀经》和《奥义书》很有研究,生活简朴纯洁,被称为大哲。大哲生了十四个子女,罗宾德拉纳特•泰戈尔是他最小的儿子。1901年在桑地尼克坦创办了一所学校,后发展成为国际大学……”

elfhuang 发表于 2009-1-1 02:19

“一只考拉的脑子里怎么能装得下这么多东西?!”夏晓薇扳过沈默头,“让我看看。”
“别闹。”沈默拨开夏晓薇的手,“还有最后一个,溥仪。”
“行了,你快省省吧!把我当白痴了?溥仪不就是宣统皇帝嘛!……奇怪,爸爸写了这一长串人名是什么意思?他到底想要告诉我们什么呢?”
“晓薇!”沈默突然说道,“我想到一个人,或许她能帮助我们!”
“谁?”
“聊城大学历史学院的副院长,曾平。她既是史学界的泰斗,也是教授的同学。”
“是她?”夏晓薇的语气有些怪怪的。
“怎么了?有问题吗?”
“哦,没什么。”夏晓薇掩饰道,“你认识她?”
“前几天在大连开会时见过,她还向我问起过教授。有什么问题你就说嘛!”
夏晓薇想了想:“你知道曾平和我爸爸的关系吗?”
“他们是同学嘛!”
“他们还曾经是恋人。”
沈默吃惊地看着夏晓薇:“你怎么知道?”
“这你就别问了,反正我说的都是真的。”
“那我们更应该去找她,也只有她能帮助我们了。”
“我们要去聊城,我当然没问题,我就在聊城大学读书。你呢?你的工作怎么办?”
沈默认真想了想:“我想,我应该请几个月长假。要搞清这件事怕是不那么简单。只是,请假需要找个合适的理由。”
“这件事交给我好了,保证办得妥妥当当!”夏晓薇说,“咱们分头行动,你去买明天的火车票,我去帮你请假。”

注一:诸天,是佛教中诸位尊天的简称。尊天,是佛教中管领一方的天神,级别相当于人间的帝王。一共有二十位,号称二十诸天。排在前两位的是大梵天和帝释天。
注二:《吠陀经》、《奥义书》和《薄伽梵歌》是印度教三大圣典。

第六章 杀手9月16日上午9点。虞江火车站。
易龙疾步走过站前广场,温暖的阳光照在他黎黑的脸上。现在,他所有的证件都换成另外一个名字:石权。对他来说,名字不过是个符号,自己用的时候少,别人用的时候多,叫什么都无所谓。
易龙是一个杀手,为了他的阿金——他的仰阿莎,他成了一个杀手。作为中国唯一仅存的枪手部落的传人,虽然枪不离身,但在杀死易宝那个混蛋之前,易龙却从来没有想过要做一个杀手。在杀死易宝之后,他突然觉得,杀掉一个人其实也很容易,甚至比打死一只野兔打死一只山鸡还容易。远不如想象中那么可怕。
深陷的眼窝,隆起的颧骨,易龙为自己独特的相貌而自豪。他是伟大的蚩尤的子孙,一位真正的岜沙苗人。是的,他离开岜沙苗寨已经很久很久了。久远到让他想不起月亮山的模样。他想念岜沙,想念月亮山,想念那一排排的芦笙,想念那一丛丛的篝火……岜沙,自己多想回到岜沙,回到那魂牵梦萦的故乡。那里有自己的阿爸阿妈,还有年迈的阿婆。想到阿爸阿妈,想到阿婆,他的心就会无端地疼痛。但是,他不能回去,不能回他的岜沙,不能回他的月亮山。那是一种无奈,是一种透彻骨髓的无奈。离开了岜沙,自己就像是一只风筝,莽撞地漂泊在陌生的天空。一阵风,一阵雨,甚至一根枯树的枝丫……任何一种意外都有可能扯断自己和岜沙相连的那根线,让自己万劫不复。无数个白天和黑夜,无数次的祈祷。祈祷先祖蚩尤大帝保佑阿婆,保佑爸妈,保佑自己的仰阿莎。
为了他的仰阿莎,他挚爱的女人阿金,他必须做一名杀手,他需要足够的钱。而且,他也不想因为杀死易宝而在深牢大狱中度过残生,甚至被枪毙。不,绝对不能!坐牢和丧命都不会是自己的选项。不是为自己,而是为阿金。他是一个男人,是蚩尤的子孙,坐牢和死亡都算不得什么。只是,他不能撇下阿金不管。如果他去坐牢或者死掉,可怜的阿金就会被医院赶出来。
只有雇主能够帮助自己。那龟孙不仅有能力让自己免去牢狱之灾,而且还答应给自己一笔数额可观的钱。他想好了,等到拿到那笔钱,救了阿金的性命,他会回岜沙的。他会回去,让滔滔不绝的都柳江洗刷自己的罪恶。
现在,自己必须和雇主合作,听人家的摆布。因为他需要那龟孙手里的钱。他可以放弃自己的生命,但他不能放弃那些钱。以蚩尤的名义起誓,他不是嗜钱如命的人。但现在,他宁可用自己的命去换那笔钱。所以,他不得不接受了那雇主的新任务:他将等待新的猎物走进自己的视野。
易龙走到售票口。
雇主告诉他,猎物将乘坐十点零五分从虞江开往聊城的火车。雇主仿佛什么都知道,什么都知道的人是可怕的,比豺狼虎豹还可怕。
买好车票之后,易龙并不急于进候车厅。他坐在候车大厅外面高高的台阶上的一张休闲椅上,若无其事地看着街景。他看了看表,距猎物出现的时间还早。他习惯性地在脖颈上摸到那根红丝绳,轻轻地从领口处取出他的护身符,那只可爱的黑色蝌蚪。每当感觉烦闷时,他总是喜欢这样做。看到祖上传下来这个的物件,他就会想起自己十三岁生日第二天的那个午后。
那天的太阳很好,小易龙和阿爸站在自家的吊脚楼里。
远处的坝子上,刚刚收割的糯谷穗挂在一排排高高的禾晾上,金灿灿的一大片,直入云天,绚丽而壮观。
阿爸摸着易龙的头说:“阿龙,今天给你扎户棍!”
扎户棍!易龙高兴地跳起来,雀跃着,欢叫着:“噢,我要扎户棍喽!我要扎户棍喽!”
户棍是岜沙男人独特的发髻,就是剃掉四周大部分的头发,仅留下头顶中部盘发为鬏髻。在岜沙人眼里,头发是祖先的命线,是轻易动不得的。男孩子一生下来,就不能随便洗头梳头,更不能随便剪掉头发。每个男孩子在七岁到十五岁之间必须举行一次成年礼,行成年礼的那一天,男孩儿邀请几个年龄相仿的伙伴,去上山打鸟,去田里捉泥鳅,到山涧摸鱼……然后,小伙伴聚集在当事人的家里喝酒,下酒菜就是那些捉来的鸟和鱼——架起篝火现烤现吃。然后,再由族中的鬼师拿一把镰刀给男孩儿剃头,梳成户棍。但是,这个仪式却不能在男孩儿生日的当天举行。因为,岜沙人认为在生日那天剃头是不吉利的。
“阿爸,扎了户棍之后,我是不是可以有自己的枪了?”
“是的孩子,每一个蚩尤的子孙成年后都会有一把属于他自己的枪。有枪在,勇气就在。”
“我要去把小伙伴们全都叫来!”易龙仰起小脸看着阿爸。
“孩子,你要记住,一个男人有没有长大是他自己的事情,不需要做给人看的。”阿爸一脸严肃。
“那,我只叫阿金过来可以吗?”易龙嗫嚅着。
阿爸点点头。
易龙撒腿跑下吊脚楼,一口气跑下山。
阿金家的吊脚楼在山下面,寨子里有更多人家的吊脚楼还在阿金家下面。易龙家的吊脚楼是整个寨子最高的,孤零零地悬在半山腰。
易龙气喘吁吁地喊:“阿金!你出来!我阿爸要给我扎户棍了……”
当年的阿金只有十二岁,是一个清秀的女孩儿。阿金从吊脚楼的美人靠探出头来:“阿龙哥哥,我阿爸阿妈都去田里割糯谷穗了,你先回吧,我一会儿就去你家!”
“你可一定来哦!”易龙悻悻地说。
阿金甜甜地一笑说:“放心吧!我一准儿去。”
易龙这才转身走回自己的家。吊脚楼前,阿爸正在磨那把弯弯的镰刀。
“阿金没来?”阿爸头也不抬地问。
“她一会就来。”易龙声音小得像蚊子。
“你阿妈在给你煮鸭蛋,等你吃了鸭蛋咱们就开始。”阿爸将镰刀举过头顶,查看镰刀的刃口是不是已经足够锋利。
易龙坐在阿爸身边的石墩上,双手托腮,想象着自己扎了户棍之后的样子。
“阿龙,吃鸭蛋嘞!”阿妈拖长了声音喊道。
“阿龙哥哥,阿龙哥哥!”阿金的声音清脆而且甜美,她边跑边喊。
“阿金!阿金!”易龙兴奋极了。
“阿龙哥哥,我给你煮了鸭蛋,还热乎着呢!你看!”阿金把一个帕子举到易龙面前,小心翼翼地打开,里面是一个刚刚煮熟的鸭蛋。“男孩子扎户棍的时候会损伤血气的,要吃鸭蛋补一补。”
此时,阿妈也拿着一个鸭蛋走出吊脚楼,看到阿金手里的鸭蛋,阿妈笑着说:“我们家阿龙好有福气哦,扎户棍的时候有两个鸭蛋吃。”
易龙坐在石墩上吃鸭蛋。阿爸蹲在旁边抽水烟,长长的竹筒发出咕噜咕噜的响声。阿妈和阿金站在他身边看着他。吊脚楼上,还有一双慈爱的眼睛在看着楼下的一切,那是阿婆。那一刻,易龙觉得鸭蛋是世界上最好的美味,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
易龙吃完了鸭蛋,阿爸放下烟袋,拿起镰刀在地上蹭了两下,这叫收地气。又在身上蹭了两下,这叫收人气。然后,阿爸一手扶着易龙的头,一手操着镰刀上下翻舞。头发一绺绺落下来,镰刀的刀刃紧贴着易龙的头皮滑动,酥酥麻麻的,很舒服。
头,很快就剃好了。阿爸又去接着抽烟。阿妈给他挽着发髻。阿金蹲着,一根一根地捡起地上的落发,一边捡一边说:“头发是不能乱丢的,如果丢了,阿龙哥哥的魂魄就会散的。魂魄一散,阿龙哥哥就会变傻。要捡起来,放进灶膛里烧掉,阿龙哥哥的魂魄就不会散了……”
扎好户棍之后,阿爸给了易龙一杆火枪,还有一个护身符。
阿爸说:“从现在开始,阿龙就是一个男子汉了。不论到哪里,你都要记住自己是蚩尤大帝的子孙。还要记住,这护身符是先祖留下的灵物,命可以丢,符不能丢!” 

9时30分,虞江火车站的那座大钟洪亮地响起时,猎物出现——沈默和夏晓薇拖着两只旅行箱出现在广场上。
易龙尾随着沈默和夏晓薇,十分从容地将那只装有西格绍尔手枪,用特殊材料制成的黑色保险箱放在安检传输带上。安检系统没有任何异常反应,闯关成功。在传输带的另一端,易龙提起保险箱,混入候车的人群中。

注一:仰阿莎,苗语译音,意为清水姑娘。苗族传说中的女神。
注二:吊脚楼,苗族的特色建筑。通常建造在斜坡上,分两层或三层。楼下堆放杂物或作牲口圈。第二层住人。最上层很矮,只放粮食不住人。两层者则不盖顶层。
注三:美人靠,苗家中堂的前檐下,都装有靠背栏杆,称“美人靠”。

elfhuang 发表于 2009-1-1 02:19

第七章 曾平
9月16日17时55分。聊城东郊,聊大花园,静园的一栋单体别墅。
楼前小院,菊花正盛。
夏晓薇悄声说:“沈默哥哥,别说我是谁。”
沈默看了夏晓薇一眼,按铃。
门打开,一个五十多岁的女人探头,一脸诧异。
“曾院长!”
“沈默!怎么是你?来聊城出差?你怎么找到这儿的?你们这是……”
“曾院长,我们是专程从虞江赶来拜访您……”
“进来说吧。”
沈默和夏晓薇进门,走进客厅。
“你们坐。”曾平自己先坐了,指着对面的沙发。
“曾院长,我……”沈默的语气略有迟疑。
“你是夏青的学生,别叫我院长,叫阿姨。”曾平教授看了看夏晓薇,“沈默,让你的朋友坐,你们喝点什么?茶还是咖啡?咖啡我这里只有速溶的。今天星期六,小保姆有事请假了,老伴儿和孩子们也都不回来了,家里只有我一人儿。”
“曾阿姨,您坐。我来!”沈默连忙说。
沈默分别给每一个人倒了一杯白水,自己也坐在沙发上。
“说吧。这么大老远的跑来,一定有什么要紧的事。”
沈默仿佛下了很大的决心似的:“曾阿姨!夏教授遇害了。”
曾平教授面色陡然一变,瞬间即逝:“慢慢说,说仔细。”
夏晓薇敏锐地察觉到曾平教授表情变化。
沈默在叙述。
夏晓薇沉默不语,一直看着曾平。
曾平面无表情,手却在不停地颤抖:“孩子们,你们从虞江赶来就是为了对我说这个?”
“不!我们是想请您帮个忙……”
“帮忙?我?”
“曾阿姨,教授出事儿的当晚,给我打了一个电话。当时我们还在大连开会,电话是打到我家里的。我回家后听到了录音,教授只说了一句话,是用印地语说的,他说,吉檀迦利的第五个秘密。后来,我们在这本书上发现了教授密写的两行字。”沈默取出那本吉檀迦利,翻到第五十二页,起身递给曾平教授。
“婆罗贺摩,贾亚希玛,吴尚贤,宫里雁,囊占,傅恒……泰戈尔,溥仪。”
看到书页上的那行字,曾平教授脸色苍白,汗水顺着面颊淌下来,良久不语。
“曾阿姨,您怎么了?”沈默紧张地问。
曾平教授突然紧紧抓住沈默的手,颤栗不止:“梵天之眼……梵天之眼!”
“梵天之眼?”沈默诧异。
“梵天之眼。”曾平肯定。
“曾阿姨,到底怎么回事?”沈默问。
曾平教授不停地喘息,似乎随时有可能上口气接不上下口气。
“曾阿姨,你怎么了?要不要去医院?”沈默起身,站在曾平身边,握住她的手。
“没……没事儿,老毛病了,一会儿就好。”曾平说。
夏晓薇也起身站到曾平教授身边。
“你们都坐下,我没事儿。”曾平教授放开沈默的手,“沈默,你也去坐下。我有话说。”
“曾阿姨!我……”沈默轻唤一声,他想说,我就在这儿陪着您。
“去吧,孩子,你坐下。”曾平教授打断了沈默的话。
沈默和夏晓薇忐忑地坐下。
“孩子,你的老师涉足了一个死亡命题。”曾平教授声音微颤。
“死亡命题?曾阿姨,什么是死亡命题?”
“死亡命题不是一个科学的概念,只是我自己对它的一种称呼——因为,所有研究过这一命题的人,全都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这到底是个什么命题?曾阿姨,您慢慢说。”
“是的,所有人,所有的,没有一个例外——不是突然死亡就是离奇失踪。从俄国历史学家彼得罗夫,日本学者鸟居一郎,到我国的历史学家李畋。李畋这个名字可能你不知道,现在也很少人知道他了。但在上世纪三十年代,这曾经是一个如雷贯耳的名字。”
“曾阿姨,你说的李畋可是大夏大学的李畋教授?”沈默的脸色突然变得煞白,嘴唇发青。
“正是此人。怎么?你知道他?”曾平显然很惊异。
“哦,查资料时偶尔看到过这个名字。”沈默闪烁其辞,“曾阿姨,我想知道这个课题的详细情况。”
“为什么?为什么要知道这个!孩子,离开它,离它远一点。”
“我要知道教授被害的原因。”
“孩子,这是警察的工作。”
“教授临终前的电话是打给我的。教授说——不要报警。”
“孩子,你对你的教授很崇拜?”
“不是崇拜。薪火相传,恩同再造。”
“你的教授听到这话会很欣慰。”
“曾阿姨,请您成全我。”
“孩子,也许有一天你会后悔。”
“以后的事情只有以后才知道。曾阿姨,教授死的太惨……”沈默流泪。
“你很执着。孩子,在这一点上,你很像你的教授。好吧,我告诉你。只是,我从来没有真正接触过这个命题,知道的非常有限。这个命题的核心是寻找第二颗梵天之眼。”
“梵天之眼?什么是梵天之眼?”
“梵天之眼就是创世之神大梵天的眼睛。”曾平教授说,“我给你们讲一个故事吧……”

曾平教授讲的故事,就是出现在本书开篇的那个楔子。
“在那个雨夜之后,伊迪耶遗落在神庙大殿里的那颗梵天之眼就成了一个绝世之迷。它仿佛突然消失的无影无踪……死亡命题就是想从历史的记忆中找出它的踪迹。就像在沙漠中寻找一粒丢失的粟米……谈何容易!有人说,梵天之眼已经被加上了神秘的咒语,接触过它们的人全都必死无疑。……故事只是故事,它只能给你某种启示。所有的启示都是隐晦的,里面的东西,要靠你自己的悟性。”曾平教授喝了一口水,结束了故事的讲述。
“曾阿姨,这个故事并没有结局啊!”
“是的,没有结局。很多故事都没有结局,没有结局也就是有很多结局。”曾平教授的语气变得有些怪异。
“您可以告诉我其中的一个结局吗?”
“故事本身是没有结局的,任何故事都一样。结局的是故事里的人物,你方唱罢我登场。我无法告诉你更多的事,因为我也知之不详。这样吧,我可以回答你三个问题。三个问题之后,我们永远不要再谈这个话题。”曾平面无表情。
沈默想了想,问了第一个问题:“伊迪耶•阿鲁埃盗走的那颗梵天之眼现在在哪里?”
“藏于俄罗斯国家博物馆,现名奥洛夫。”
“世界名钻奥洛夫?——梵天之眼是两颗钻石?!”
“对,两颗巨大的钻石,每一颗都接近二百克拉。”
“梵天之眼和玫瑰花有什么关系?”沈默问了第二个问题,他想到沙漠玫瑰。
“那两颗钻石的切割方式属于玫瑰型。”曾平回答,但这显然并不是沈默所想要的答案。
“罗宾德拉纳特•泰戈尔和梵天之眼有什么关系?”沈默问了第三个问题。
“这个问题我无法回答。我说过,我没有真正接触过这个命题。我只是给你讲了一个故事,而故事永远不是历史。故事可以编造,历史却需要考证。”曾平教授面色越来越苍白,“我累了,就不留你们了。”
沈默起身:“曾阿姨,打扰您了!那……我们就告辞了,您好好休息吧。” 
“曾院长……”夏晓薇忍不住想说点什么。
“孩子,你不用开口。我知道你是夏青的女儿,你和你妈妈长得太像了!眼角眉梢都是她的影子。”曾平教授打断了夏晓薇的话,“孩子,你不想叫我一声阿姨吗?”
“阿,阿姨!”曾平教授的话让夏晓薇有些不好意思,她怯怯地叫了一声。
“孩子们,我知道的也只有这么多了,也许帮不了你们什么忙。晚上你们就住桐园宾馆吧,就在校园里,很方便。你们爱住几天就住几天,记在我账上。”
“谢谢阿姨!不用麻烦了,我们自己安排。”沈默和夏晓薇鞠躬,转身。
曾平教授对着两人的背影:“等一等……”
二人刚走到门口,同时转过身。
“你们可以到光岳楼附近找六指冯老太太,她有一样东西或许你会感兴趣。”曾平说道。
沈默再鞠躬:“谢谢曾阿姨!”
曾平教授端坐不动,轻轻地朝沈默挥挥手,示意他们赶快离开。
二人离去,沈默随手轻轻将门带上。

击掌的声音。一下,又一下。响亮,但却孤单。
“精彩,太精彩了。”一个男子的声音。
“你的目的达到了?你到底想要什么?”曾平教授坐着,并不去看声音的来处。
“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你,是知我者还是不知我者?”男子的声音一直隐藏在对着客厅的一扇门后。
“告诉我,你相信咒语吗?咒语在你的词典定义是什么?”
“我?当然相信!咒语的本质就是通过晦涩的声音符号传递一种超越自然的心灵磁场。这股强大的力量足以穿透数百年的时空而依然法力无边。”
“撒谎!如果真有那样的咒语,最应该受诅咒的人是你!”
“嗯,有道理。”
“你……能不能放过两个孩子?”
“你还是那副菩萨心肠。好人有好报——所以,我让你体面的去死。”
“你会遭到报应的。我也会。”
“我会。你不会。”
“我也会。为了一己之私助纣为虐。”
“助纣为虐?哈哈……不,不!这个词很不恰当。你刚刚对他们讲的那些,有哪样是假的?没有,没有一样。你这是在帮助他们,在指引他们。他们会感激你的……”
“我没有提醒他们——孩子,背后有狼。”
“你做的已经足够多了。他们会记住你的。”
“放过他们。”
“好了,上路吧。”
曾平教授从身上摸索出一个纸包,打开。两粒小小的药片。
“死亡是我们最终的归宿,不过是早一天晚一天的事。你的死,会让你的孩子们生活得更幸福……”
“也会让你更安心。”
“没错。你的孩子们更幸福,我……更安心。所以,你死得很有价值。”
曾平教授把两粒白色的药片放进嘴里,喝水。

天色已黑,华灯初上。
聊大花园西门,沈默和夏晓薇招手打车。
出租车一路直奔聊城大学。
沈默和夏晓薇并不知道,此刻,曾平教授已经死了。

elfhuang 发表于 2009-1-1 02:20

第八章 寻访9月17日清晨。聊城古城中心,光岳楼巍峨而立。
光岳楼,四重檐歇山十字脊过街式楼阁,由墩台和主楼两部分组成。墩台为砖石砌成的正四棱台,高九米,四层主楼筑于墩台之上,高二十四米。光岳楼通高和四边长都是三十三米,也就是九丈九尺,在中国古代九为阳数之极,寓意其不可超越。它与岳阳楼、黄鹤楼并称中国三大名楼。
走过光岳楼北门,沈默仰望。
郭沫若先生题写的匾额苍劲有力。
古城区的街道相对狭窄,错落有致的仿古建筑在槐荫的掩映中显得古朴神秘。
出乎沈默意料,六指冯老太太在古城区居然赫赫有名,在光岳楼附近,随便问一个当地人,都能说出她的住处。六指冯老太太的出名大致有两个原因。其一是她本人,她的双手双脚均生有六指,所以得了“六指冯”的绰号。其二是她生了一个傻儿子,名叫柳墩儿。
六指冯的住处就在光岳楼西约三百米路南,那所住宅非常好认,因为它和两旁的建筑迥然不同。两旁的建筑虽然是仿古式的,但一眼就能看出是新建造的。而六指冯的住宅,却是货真价实的老建筑,一拉溜六间门面房,虽然现在有些破败,但仍可想见当初的豪华气派。因为两侧都是两层建筑,六指冯的平房就显得非常低矮。更为特别的是,临街的窗上依然上着老式的木板。所有的窗口都挡得严严实实,门上挂着锁。
小街对面的槐荫下,两个老人在下棋。
沈默牵着夏晓薇的手,过马路。
下棋的老人一胖一瘦。
沈默装作看下棋,过了一会儿,掏出香烟递给两位老人。胖大爷伸手接过,瘦大爷摆手拒绝。
“二位大爷,打扰一下,对面这家人干什么去了?”
胖大爷有点不耐烦:“待会儿再说,没看到在下棋吗?”
沈默讨了个没趣,想再找其他人问问,放眼一看,小街上再也找不到闲人。只好耐着性子看两个老人下棋。
棋盘上已是残局。胖大爷执红棋,黑棋已经兵临城下,即将一招毙命。沈默心想,难怪他急!沈默眼旁观了棋式,红方必须步步叫将,否则就必输无疑。
“走啊!怎么不走了?认输吧!这棋,神仙也救不了你。”瘦大爷嘴上不饶人。
胖大爷头上已经冒汗,嘴上只是不服:“催什么催?这是下棋又不是催命!让我想想,我就不信……”
“大爷,能让我试试吗?”沈默说。
瘦大爷看了看沈默:“小伙子,你也爱棋?不过今天这棋神仙也救不了啦!”
“老家伙!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你是怕了吧!”胖大爷眼珠一转,心里乐了,正愁没法脱身呢!
“我怕?笑话!就这棋,我不信还有个活!小伙子,你来!老东西,咱可说好喽,输了还是你的。”瘦大爷果然中了激将法。
“少啰嗦!快下棋。小伙子,你坐!”胖大爷起身让座,心里偷着乐:输了我才不认呢!又不是我下的。
沈默的爷爷是个棋迷,曾经获得过贵阳市象棋比赛冠军。沈默从小跟爷爷学棋,《橘中秘》、《梅花谱》、《烂柯神机》、《适情雅趣》等等,各种象棋古谱均有涉猎,自幼练就一手棋艺。
沈默已经看清,棋盘上的残局和《烂柯神机》上的“雪夜擒济”十分相近。本有十足的把握取胜,但又不忍伤了瘦大爷的面子。于是,沈默手下留情。几步下来,走成平局。
“老东西,你不是赢了吗?你再能啊?瞧你刚才好个熊样儿,活脱脱一个小人得志。”胖大爷得意了。
“我也没输啊!这是小老弟帮你,要是换了你,早就一败涂地了!不服再来!”瘦大爷也不服软。
“大爷,对面这家人干什么去了?”沈默起身给胖大爷让了座,再次问道。
“你是问六指冯家吗?”这次,胖大爷十分热情。
“对,就是她家。”沈默回答。
胖大爷上下打量着沈默,而后又看了看夏晓薇,问:“你们是什么人?”
“哦,是这样。”沈默笑着说,“老太太是我的一个远房姨妈,她妈妈和我奶奶是两姨姐妹。亲戚离得远,好多年不走动了。正好我和我妹妹来聊城办点事。我妈专门嘱咐我们来看看她老人家。”
“那你来晚了,老太太一星期前就死了。”
“死了?怎么死的?”一听说六指冯死了,沈默立时紧张起来。
“病死的。还能怎么死啊?唉!这家人算是完喽,彻底完喽。都说贫富不过三代,穷点儿富点儿也就罢了,可老柳家这一门也太……没法说,还是不说喽!”
沈默给胖大爷点烟:“那我姨家的其他人呢?”
“其他人?”胖大爷吸了一口烟,“唔,小伙子,你这烟不错。其他人,哪还有什么其他人?!你姨父在和你姨结婚三个月后人就没了,有人说是去了台湾找老太爷去了,有人说是下了东洋,还有人说在黄河边上看到了他的尸体……死活不知,好多年啦,反正从那以后再也没人看到过他!老太太在你姨夫失踪后的第七个月上生了个傻儿子,叫柳墩儿。这儿子,有和没有都一样。”
“还不如没有呢!”一直没有出声的瘦大爷说话了。
“可不是咋的!还真不如没有,如果没有这个儿子,老太太走的更安心。”胖大爷附合道。
“这话怎么说呢?”沈默问。
“坐下说。”胖大爷又从身后取出两个马扎递给沈默和夏晓薇,“说来话长啊!这柳墩儿生来就是个孽障。都说他是个千年鳖精转世,老太太临生他的头一天,据说梦见老鳖入怀,第二天就生了柳墩儿。这柳墩儿说来也奇,从小到大,既不哭也不笑。听得懂人说话,但从来不说一句话。一岁多就会走路,但不会转弯,就会走直线,拐直角。天性喜欢水,只要看到水,就把什么都忘了。两三岁时,自己在家里把地上挖了一道一道的沟,在沟里灌上水,把家里折腾得一塌糊涂。奇怪的是,谁也不知道柳墩儿什么时候学会了游泳,而且水性奇好。一猛子扎进水里,不抓上条活鱼不上来。谁都说不清楚他能在水里呆多长时间。不管是生鱼活虾,抓上来就吃,吃生的。这小子倒是有良心,最后总是忘不了给老娘带条鱼回来。”

elfhuang 发表于 2009-1-1 02:20

“柳墩儿现在在哪里?”
“他呀,一准儿又下了东昌湖。他就是个水里的物,不该生到旱地儿里的。”
“那柳墩儿什么时候回家呢?”夏晓薇问。
“晚上一准儿回来。这傻小子像鸟儿一样,一早出飞儿,天黑宿窝儿。”
“听我妈说,当年我姨父家可阔着呢!”沈默信口开河地说。其实,也不完全是信口开河,他看那排老房子,猜想主人家肯定富庶过。
“阔!那可不是一般的阔!他家祖上的老太爷是前清进士,和咱们东昌府的邓钟岳邓状元是同科。你姨父的爸爸,是齐鲁大学毕业,也是咱东昌府的一号人物,可惜也是个短命的。到了你姨父这一辈儿,就更不行了,坐吃山空,到最后弄得家徒四壁。临了临了,人都不见了!活不见人死不见尸。撇下这孤儿寡母,想想都觉得可怜啊!”
“那是他的福!”瘦大爷插言,“如果他不败家,怎么能定城市贫民的成份。按祖上的光景,文革时还不得连累这孤儿寡母的吃瓜落儿?福兮,祸之所倚。祸兮,福之所伏。”
“老东西,老了老了还这么酸。什么福兮祸兮的,穷拽文。”胖大爷不满地说。
“二位大爷,打扰你们了。你们忙,我们先去办点事,晚上再来看柳墩儿。”
沈默和夏晓薇正欲起身离开。突然看到对面有一个蓬头垢面,一脸络腮胡子的汉子。那人上身赤裸,浑身长满浓浓的体毛,下身只穿着一条脏得已经看不出颜色的裤衩,光着脚板急匆匆地走着。手里拎着一条一尺多长的草鱼,鱼腮上穿着柳树枝。
“大爷,您看!那是柳墩儿吗?”沈默急忙问道。
胖大爷抬头一看,说道:“就是他!可真是奇怪,这小子平常不到天黑不回来,今儿这是怎么啦?看来,你们还真是有缘。”
“谢谢大爷,那我们过去了。”说完,沈默和夏晓薇急速走过马路。
柳墩儿走路果然非常奇特,从西往东一直走,目不斜视,迈着小碎步,但步伐很快,一直走到家门口,依然是面朝东。先停住脚步,而后非常机械地右转身,正好是拐了一个直角,一下变成面朝南。只见柳墩儿从嘴里吐出一把钥匙,打开锁,右手向前猛一推,两扇木门“咣当”一响,甚至来回晃了几晃。柳墩儿进屋,也不关门。
沈默他们随后跟进去,夏晓薇随手关了门。
柳墩儿仿佛没有看到他们,只是旁若无人地忙自己的事情。
“你看!”沈默手指地面。
地面上居然是一道道纵横交错的地沟,每一条大约有五公分左右宽,沟里浇了水。猛一看,就像是一片缩微的河网。看来,那两位老者所言不虚。
柳墩儿把鱼丢进锅里,添水。迈着小碎步到处乱翻,好像在找什么东西。走直线,拐直角。面朝的方向永远是正南正北正东正西。
沈默和夏晓薇纷纷躲避。
柳墩儿四处翻了半天,似乎没有找到想要的东西。最后,搬了一个木头方凳,放在一个古式的立柜边上,踩着方凳打开了木柜的门,在里面扒拉了好一会儿,扯出两个布包袱丢在地上。布包袱落地时声音很重。柳墩儿下地,从布包袱里面扯出一些衣物,填到灶膛里——几乎已经绝迹的土灶。这种土灶,沈默和夏晓薇只是在老电影里看到过。
柳墩儿划着了火柴,放进灶膛。
“他是在烧衣服煮鱼!”夏晓薇瞪大了眼睛,“那鱼还没有去鳞去内脏呢!”
“何止!鱼腮上还穿着柳树枝呢。锅里除了水和那条鱼,什么都没有。”沈默悄声说,并在嘴边竖起食指。
夏晓薇附在沈默耳边悄悄地说:“刚才那老大爷不是说柳墩儿吃生鱼吗?”
沈默示意夏晓薇别出声。
柳墩儿的灶膛里冒出一股浓烟,并伴有一股刺鼻的臭味。
夏晓薇开始咳嗽起来,用手捂着嘴。
好在不一会儿,柳墩儿就停了火。只是,时间太短,锅都没有烧热。柳墩儿拿了一个大海碗,把连着柳树枝的鱼捞在碗里,走到床边。将碗放在床头的一个小木几上面。然后,就蹲在地上,看自己的河网。
“他这是什么意思?”夏晓薇问。
“大概这条鱼是给他的老母亲煮的。”
夏晓薇的心里猛然一沉,就像是突然被什么东西击中一般,殷殷地疼痛。

elfhuang 发表于 2009-1-1 02:20

柳墩儿动物般反哺的本能让人动容——尽管他做得如此糟糕。
夏晓薇慢慢将地上散落的衣物折叠好,放回包袱里。那些衣物,都是些极普通的极家常的,很旧了。从衣服上看,柳墩儿家的日子就好不到哪里去。她开始怀疑曾平教授的话,这样的一个家里会有什么东西对解谜有用?突然,夏晓薇的手停住了。触到包袱里一个硬硬的东西。手伸进布包袱里面摸索,一点点抽出来。是一个硬壳的日记本。封面上用毛笔写着一行字:于道泉日记。
沈默走过来,伸出手。夏晓薇将日记本递给沈默。沈默翻了几页,兴奋地说:“就是它!就是这个东西!”
“于道泉是谁?”夏晓薇问。
“于道泉可是个大名人!”沈默说。
“名人?我怎么没有听说过?”夏晓薇不以为然。
“这不奇怪,因为你不是学历史的。我简单介绍一下吧!于道泉是现代著名藏学家,我国现代藏学的奠基者之一,山东省临淄人。你听说过《仓央嘉措情歌》吗?”沈默看着夏晓薇。
夏晓薇点头:“听说过,但没读过。是第六代达赖喇嘛仓央嘉措的一本诗集。”
“《仓央嘉措情歌》就是由于道泉先生翻译成汉语的。”沈默随手翻看着那本日记。
“于道泉和柳墩儿他们家是什么关系?于道泉的日记怎么会在他们家?”
“这个问题我就不知道了。不过,刚才那个老大爷说,柳墩儿的爷爷是齐鲁大学毕业,按时间推算,应该和于道泉先生的年龄相当。于先生也是在齐鲁大学毕业。会不会柳墩儿的爷爷和于先生是同学?这个问题不是我们考虑的重点,就是柳墩儿的爷爷偷来的也和我们没关系。我们只要这个东西。”沈默晃了晃手里的日记本。
“曾平教授又没有明说是什么,只说有一样东西。你怎么就断定是这本日记?”
“这很容易。看来,我还得介绍一下于道泉先生。于道泉先生之所以走上藏学之路,完全是因为泰戈尔。1924年,于道泉本来获得了公费留美资格。此年4月,恰逢泰戈尔先生来中国访问,于道泉先生担任临时翻译。泰戈尔对于道泉先生很赏识,他建议于道泉先生赴印留学。出于对泰戈尔的仰慕,于道泉先生欣然应允,并决定放弃公费赴美的机会。然而,于先生最终未能成行,因为泰戈尔的学术交流计划未能与当时的北洋政府达成共识……这本日记里面,说不定就有这段时间的记录。”沈默再次晃动那本日记。
一说到泰戈尔,夏晓薇就明白沈默为什么断定曾平教授说的东西就是这本日记了。泰戈尔,这位一生用孟加拉文写作的印度文豪,这段日子里已经被多次提及了。
柳墩儿在看着满屋的沟沟壑壑,很专注。
沈默和夏晓薇带着于道泉日记离开的柳墩儿的家。

马路对面,两个老大爷还在下棋。
沈默掏出一千块钱:“两位大爷,麻烦关照一下我那傻弟弟。我们这次是来办事的,不知道我姨妈过世。办完事我就来接柳墩儿。”
胖大爷感慨万端地说:“小伙子,行!我老汉说句不中听的话,按说像你们这种驴尾巴吊棒槌的亲戚,柳墩儿的事你可管可不管。管呢,是情义;不管呢,是本份。再说了,柳墩儿是个傻子,不管,他不会怨你;管了,他也不知道领你的情。今天你能拿出这一千块钱留给柳墩儿,说明你是个好人!够情义!我替这傻子谢谢你。你放心,不管你以后还会不会回来,我们都会看好你这个傻兄弟。”
沈默连声称谢。
而后,他们打车返回聊城大学。但是,夏晓薇的心里却沉甸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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