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dy204 发表于 2009-1-1 21:23

问题解决啦,多谢童鞋们的意见

看来是个误会,那个哥们今天回来啦,解释了房租不交的原因,原因很多,比如手机停机,无网,tan没带在身边,要复习考试,忙忘了。。。:D 原因挺多,赶上倒霉事确实没辙,我接受这个解释$ok$

知道他是谁地校友们在此麻烦你们帮我对外更正下,或者干脆保密,在此谢过$kiss$怎么说不能因为这个“误会”毁了人家名声$汗$

最重要的是谢谢各位帮我出谋划策的新朋老友们$kiss$ $kiss$

[ 本帖最后由 sindy204 于 2009-1-7 21:55 编辑 ]

槑凵1/2 发表于 2009-1-1 21:52

同情下 这种事情是让人很头疼 $考虑$

kanpxd_19 发表于 2009-1-1 22:02

你应该有他的护照复印件吧,自己看着办吧。。。。。。。。。$汗$ $汗$

sindy204 发表于 2009-1-1 22:25

无,租房子是无权找人家要护照复印件的$m17$

i11 发表于 2009-1-1 22:29

那就直接毁了他吧
有些人不吃亏是不懂得守法和讲信用的,今天他吃定你, 明天就是吃别人

sindy204 发表于 2009-1-1 22:34

今天还为这事和我家猪头吵来着,说我毁人前途会折寿$m13$ ,应该给对方一个机会
要是现在去外管局把他告了,或者找个律师给他发mahnung,怕他那张白条挺不住$m28$
所以想找个最仁慈的办法,让他乖乖就范$m14$

Sorpresa 发表于 2009-1-1 22:42

如果mm确定那个留着的那个哥们认识另外一个人,他就应该付全部房租

majesty 发表于 2009-1-1 22:47

善良的LZMM啊,你在09年会有好报的。
PS:借此ID传达一下上帝的声音

[ 本帖最后由 majesty 于 2009-1-1 21:48 编辑 ]

sindy204 发表于 2009-1-1 22:47

他们在国内就是大学同学,留守的哥们是不交房租这哥们从他们那个城市带到我这来的
现在问题就是我家那位觉得一个人住那么大房子交两个人房租对他不公平,被他说了一番道理我也有点糊涂啦$m30$

SilviaShe 发表于 2009-1-1 22:48

原帖由 sindy204 于 2009-1-1 21:3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今天还为这事和我家猪头吵来着,说我毁人前途会折寿$m13$ ,应该给对方一个机会
要是现在去外管局把他告了,或者找个律师给他发mahnung,怕他那张白条挺不住$m28$
所以想找个最仁慈的办法,让他乖乖就范$m14$
那就威胁他,如果不交房租的话你就会这么做。
如果他不理会,lz你就看着办吧。我觉得至少发张mahnung吓吓他吧。

SilviaShe 发表于 2009-1-1 22:50

原帖由 sindy204 于 2009-1-1 21:4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他们在国内就是大学同学,留守的哥们是不交房租这哥们从他们那个城市带到我这来的
现在问题就是我家那位觉得一个人住那么大房子交两个人房租对他不公平,被他说了一番道理我也有点糊涂啦$m30$
你家那位真善良。照这么个逻辑不就只能mm你自己把这房租给垫上了?

sindy204 发表于 2009-1-1 22:51

原帖由 majesty 于 2009-1-1 21:4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善良的LZMM啊,你在09年会有好报的。
PS:借此ID传达一下上帝的声音
谢谢你啊,也祝你牛年大吉大利,
不过其实我不那么善良,是我家猪头比较善良还比较迂腐$汗$

Kosmonaut 发表于 2009-1-1 22:51

我出去求租过n回中国人的房子。没有一回不吃亏的!!$bs$

这个合同问题真的是非常麻烦,按理说应该双方可以按中文签订合同并且具有和用当地官方语言书写的合同一样的法律效力才对!!$怒吼$ $怒吼$

i11 发表于 2009-1-1 22:52

原帖由 sindy204 于 2009-1-1 21:47 发表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他们在国内就是大学同学,留守的哥们是不交房租这哥们从他们那个城市带到我这来的
现在问题就是我家那位觉得一个人住那么大房子交两个人房租对他不公平,被他说了一番道理我也有点糊涂啦$m30$
你家那位咋不替你说话,专门替别人说话, 难道中间发生了什么我们都不知道的?$考虑$

wakaka 发表于 2009-1-1 22:53

lzmm好人啊
嫩跟他哥们儿转达一下毁人的意思
让他哥们儿忽悠他一下行不

是熊猫不是能猫 发表于 2009-1-1 22:53

美女姐姐,在咱论坛里把这件事说出来,山民一起鄙视他~~~$bs$
给制造舆论压力~~~~

sindy204 发表于 2009-1-1 22:54

原帖由 SilviaShe 于 2009-1-1 21:5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家那位真善良。照这么个逻辑不就只能mm你自己把这房租给垫上了?

他的意思是不知道咋办,但是又不准我去告$汗$

sindy204 发表于 2009-1-1 23:00

原帖由 Kosmonaut 于 2009-1-1 21:5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出去求租过n回中国人的房子。没有一回不吃亏的!!$bs$

这个合同问题真的是非常麻烦,按理说应该双方可以按中文签订合同并且具有和用当地官方语言书写的合同一样的法律效力才对!!$怒吼$ $怒吼$
我们签的合同是非常有法律效力的,而且签的时候也详详细细给他们解释过啦
如果是中文还比较麻烦,真找律师的话还得找翻译公正一遍,这比费用当然是违约的一方付啦,岂不是给他们雪上加霜$考虑$

sindy204 发表于 2009-1-1 23:05

原帖由 i11 于 2009-1-1 21:5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家那位咋不替你说话,专门替别人说话, 难道中间发生了什么我们都不知道的?$考虑$
呵呵,放心吧,什么事都没有,对方是男的,我家猪头不会和他们玩劈腿的
他其实就是爱和我反着来,然后想问题的方式和我不同,以前我以为我想法太偏激太另类
这回一发帖感觉还是我比较正常点$m14$ 因为他觉得是两个人一起住的,不交房租的人应该我们去和他交涉,留守的人并没有违约,所以付另一半租金是合理的

a11aa11a 发表于 2009-1-1 23:08

原帖由 sindy204 于 2009-1-1 21:5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他的意思是不知道咋办,但是又不准我去告$汗$

人是好人,事是好事,但未必是最好的解决方案。
孔夫子不是说,以德报怨,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如果那人真的那么不讲究,先跟你玩阴的,何必迁就他!就以直报怨呗!
一直当老好人,不然你家里哪位怎么报答对他有恩有义的朋友?同等待遇?怎么对得起人家?

严正警告那个不给房租的,想拖黄了不可能,你跑了和尚跑的了庙么?
信息都在你手里,还抓不住他啊?
你这不叫毁他,你在救他!惯他毛病,以后没准他干什么坏事呢。
德国的极品还少么?不都是惯出来的?

开心小子 发表于 2009-1-1 23:13

他那位朋友不是还住你那里嘛,叫他上这里来看看
他应该会把情况的严重性,转告那位的

a11aa11a 发表于 2009-1-1 23:14

原帖由 sindy204 于 2009-1-1 22:0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呵呵,放心吧,什么事都没有,对方是男的,我家猪头不会和他们玩劈腿的
他其实就是爱和我反着来,然后想问题的方式和我不同,以前我以为我想法太偏激太另类
这回一发帖感觉还是我比较正常点$m14$ 因为他觉得是两 ...

我感觉你那位是好人,能有这觉悟就是不可多得的好人,楼主你好好珍惜。
但不是说他这事干的对,
的确,无数伟大先哲们干过类似,无怨无悔不求报答的好事,
但是,那些光辉的伟人对伤害过他的人,不仅仅是宽容,还有持续不懈的关怀指引,直至那人走上正路。
你跟你男朋友说,这次放过他行,不过至此你们有责任有义务坚持不懈的帮助那小子。
不能惯出坏毛病让他危害社会吧,以后隔三差五去看看人家,有事没事送衣送钱,只感动的他痛哭流涕洗心革面为止。
这才叫做好事。
一味的纵容,这适得其反啊

a11aa11a 发表于 2009-1-1 23:18

原帖由 sindy204 于 2009-1-1 22:0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留守的人并没有违约,所以付另一半租金是合理的

的确,没理由强迫人家付全部。
但你要告诉他,如果他哥们赖帐,你绝饶不了那小子。
他要不把严重性传达彻底,那是对朋友不仗义了,是他的责任。

顺便你告诉他,如果到警察插手,找不到他朋友,警察绝对是找他。
如果他觉着警察比你好说话,那就让警察来决定该怎么办。

sindy204 发表于 2009-1-1 23:19

原帖由 wakaka 于 2009-1-1 21:5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lzmm好人啊
嫩跟他哥们儿转达一下毁人的意思
让他哥们儿忽悠他一下行不
我已经委婉警告过他,猪头让我先礼后兵
两个人都是刚来德国的,有点法盲的劲头
ms还没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NO$

i11 发表于 2009-1-1 23:21

这个合同里面的责任人适不适用连带责任?$考虑$

liliss 发表于 2009-1-1 23:24

lz,你让你家gg先搞清楚。是那个男生要毁自己,不是你们。

那就打电话跟那个人说,多少天之后,没有按时付房租,就到警察局告发他,或者你们直接写封mahnung给他。

也算给他机会了吧。如果跟那个蓄意骗人50欧的人吗,那只能到警局去了。

还有以后这种段租,先把所有房租和押金收齐了,再给钥匙。 否则是私房的话,还不够租客造的呢。

开心小子 发表于 2009-1-1 23:24

原帖由 sindy204 于 2009-1-1 22:1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已经委婉警告过他,猪头让我先礼后兵
两个人都是刚来德国的,有点法盲的劲头
ms还没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NO$

人家刚来德国,法律意识肯定是淡薄了点,你的任务很艰巨啊

另外,你怎么老是喜欢用猪头称呼你那位呢,呵呵

liliss 发表于 2009-1-1 23:25

原帖由 开心小子 于 2009-1-1 22:2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人家刚来德国,法律意识肯定是淡薄了点,你的任务很艰巨啊

另外,你怎么老是喜欢用猪头称呼你那位呢,呵呵

不是法律意识淡薄,明明就是没有诚信。

a11aa11a 发表于 2009-1-1 23:25

原帖由 开心小子 于 2009-1-1 22:2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人家刚来德国,法律意识肯定是淡薄了点,你的任务很艰巨啊

另外,你怎么老是喜欢用猪头称呼你那位呢,呵呵
唉,不仅仅是法律意识淡漠,作人不能这么不讲究啊

猪头是爱称,呵呵,挺好听的其实,听习惯的话

Sorpresa 发表于 2009-1-1 23:28

但是我但是和别人合租房子,那个人搬走了,房东找我受全部的nz啊!我问了同事,她们说房东没错啊!难道我是冤大头$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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