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ellowsubmarine 发表于 2009-1-12 09:08

原帖由 winterkommt 于 2009-1-11 19:5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最讨厌外嫁的那种高高在上的感觉,以为有了个德国老公或者男朋友就很屌,从不正眼看人。当然我说的是很多,也有好的外嫁女。

看看外嫁女的老公跟男朋友就知道了,所谓的这些德国人或者其他国家的外国人的质 ...

引用一下:如果相信真爱就好好去追求,真正认识一个人至少要两年时间,所以在没很了解之前最好不要乱嫁人。如果追求物质,看自己喜欢什么,无可厚非。但是拜托不要摆出高姿态,一个有实力但很会摆的人,一个没实力很谦虚的人,前者会让人反感,而后者不会。

呵呵,我的心态我自己了解,我摆出的姿态也能让自己和lg和周围认识我的大多数人都接受。而且其他外嫁jm的另一半的质量如何,我不知道也无权做总结。不要看个帖子就跑到一边自己生气,注意身体$送花$ 。
想对你说,如果相信你是个好的评论家就好好去钻研,真正认识一个人至少要两年时间,所以在没很了解之前最好不要乱评论人。如果追求名声,看自己擅长什么,无可厚非。但是拜托不要摆出高姿态,无论有没有实力,一个很趾高气扬的评论人,一个谦虚一点的旁观者,前者会让人反感,而后者不会。

[ 本帖最后由 yellowsubmarine 于 2009-1-12 09:13 编辑 ]

yellowsubmarine 发表于 2009-1-12 09:10

原帖由 jenny_nami 于 2009-1-11 19:4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家房子是用我的名字买的。因为我工作挣钱,我老公当时是学生。Nortar说了,婚后财产离婚各分一半,写谁的名字都一样。我老公是德国人,Nortar会向着他的。看来婚后财产各分一半是没错的。

帖子里懂行的mm已经提过,婚前的财产归各自所有,所以如果你是结婚前买的房,你lg以后也是分不走的。我们这边的Notar也是这么说的。

狐狸男爵的尾巴 发表于 2009-1-12 11:39

kkitty 发表于 2009-1-12 12:01

还是要两个人的名字好

否则,如果楼主老公要卖房子,楼主想说不的权利都没有。有人就是说,在不离婚的情况下,你对这所房子或者说土地没有什么权利,只是在上面居住活动而已,楼主老公今天想挖菜窖,明天想填平,楼主都没权利说不,因为不是你的,听着挺伤感情的吧,还是写两个人的名字好了

yellowsubmarine 发表于 2009-1-12 15:37

原帖由 kkitty 于 2009-1-12 12:0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否则,如果楼主老公要卖房子,楼主想说不的权利都没有。有人就是说,在不离婚的情况下,你对这所房子或者说土地没有什么权利,只是在上面居住活动而已,楼主老公今天想挖菜窖,明天想填平,楼主都没权利说不,因为不 ...

$送花$ 我的本意也是写两个人的名字。因为不懂德国法律,心里没底,所以请教众jm。从回复的帖子看大多数都支持写两个人名字,且不会让lg的婚前财产有任何损失,我的安全感也能找到,我是定下这个主意了。

kkitty 发表于 2009-1-12 15:56

是的,楼主,大家总说

离婚了怎样怎样的,其实你们是想好好过日子的,不涉及那个,那么就从两个人过日子的角度出发好了,怎样才是公平合理的,如果不写,那么等于你对你们两个人现在的共有财产没有什么发言权,这个有失公平,即便你不出门工作照顾家里或者孩子,这都是共同生活共同付出,如果老公有所异议,这就是据理力争的理由啊。祝楼主好运,协商成功合家欢乐!

清风悠然09 发表于 2009-7-31 16:29

应该写的。和你LG交流。
偶们还没有买房,但是问过LG的意思的。LG说2人的名字都写。如果不写,老娘马上跑路回国。

我JiaMatze 发表于 2009-7-31 23:00

161# gast


在这卖弄英语,older than 30,elder brother!

subset 发表于 2009-8-1 15:14

刚买. 写两个人名字,当然, 债务也两个人共同承贷.
那时,卖房子的问,写我lg名字对瓦?偶lg马上 说,还有我lb的名字一起.
表现很好.

hausbau2009 发表于 2009-8-1 20:40

写两人的名字。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房子一起住,债务一起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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