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ellowsubmarine
发表于 2009-1-8 16:44
原帖由 Spiesser 于 2009-1-8 15:3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买了房子时候,,从律师那里听说的,也是写不写你的名字,只要你们结婚时候是公盈的婚姻,房子就是你们两个人的。一人50%。至于写不写你的名字都一样。如果要写你的名字,必须你要懂德语,否则,合同要翻译,很贵。
mm,我们结婚前不久他已经用自己的名字买了房子,那一部分是他的私有财产:cool: ,肯定不会分给我的。
yellowsubmarine
发表于 2009-1-8 16:46
原帖由 小小女子 于 2009-1-8 15:3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口条也得好$汗$
奶奶,这号人给你老人家你吃得消不啦?;)
小小女子
发表于 2009-1-8 16:54
原帖由 yellowsubmarine 于 2009-1-8 15:4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mm,我们结婚前不久他已经用自己的名字买了房子,那一部分是他的私有财产:cool: ,肯定不会分给我的。
感觉MM的LG有点贼心眼$闭嘴$
小小女子
发表于 2009-1-8 16:56
原帖由 yellowsubmarine 于 2009-1-8 15:4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奶奶,这号人给你老人家你吃得消不啦?;)
吃软饭的男人
偶都不屑看:cool:
Azzd
发表于 2009-1-8 17:25
原帖由 yellowsubmarine 于 2009-1-8 15:2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谢谢mm的由衷之言哈。我来德国之初心里盘算的就是先学语言,再找工作,再生孩子。可是事实和愿望往往不会一致。我是0学时来德国的,以前用英语沟通。在德国断断续续学了几个月之后,我怀上了孩子,孕期反应之大让我不得不放弃学习,所以德语学了个半拉子。孩子出生后也不省心,爸妈公婆都不在这边,一直是一个人带着。直到去年9月送去幼儿园我才能歇口气。我很赞同你说的自信和自有的经济基础的说法。在国内的时候我可是意气风发,虽然是打工,可国内父母住着的房子还是我挣钱给买的呢。可是在德国目前我还无法发挥在国内曾有的各种优势,加上有了家生了娃以后生活重心的自然倾斜,房子的问题又摆在眼前,我应该也只能把家庭和生活放在第一位,将自己的职业,工作作为下一步的计划了。对于lg在经济上对家庭的支持,我心知肚明。可男女双方都有为家庭付出,那么不管是哪一方挣钱,这钱都是家里的,不是吗?要买地皮和房子,难道不也是共有的吗?如果他挣的就是他自己的,那我将来找到工作后的收入是不是也只入我的小金库呢?从对家庭稳固的付出角度说,lg也有责任让妻子在作为家庭成员的权利中得到相应的部分啊。
啰嗦了一堆,mms将就看吧
夫妻之间当然是所有都是共享的。但是问题是你老公现在在房子的问题上暂时不这么想。从你的描述中来看,如果你继续为这个事情争下去,他不但不会写你的名字,而且对你的信任度更加降低。但是“不争“两个字说出来容易,你心里不平衡,所以我说让你先换个角度,让自己先不要那么较真。毕竟你们现在还不至于因为这个导致翻脸分手。$送花$
Azzd
发表于 2009-1-8 17:31
原帖由 yellowsubmarine 于 2009-1-8 15:2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tnnd(忍不住了),都要第二个娃了,我还要变心我吃饱了撑的呀?我lg要真这么想我。。。。。。我抽他$怒吼$
别啊,我就是举了个例子。 $郁闷$
mausreis
发表于 2009-1-8 18:06
结婚前男方买个房子就叫有私心?难道送一半给新娘才叫是男人?互相照顾和睦相处房子财产一辈子都是两个人的。德国法律完全袒护带孩子的女方,争财产制造不信任得不偿失。 以前有个结婚前要签合同分对方公司的一半利润的MM后来再没来,这婚不知道有没结成......
himmelblau
发表于 2009-1-8 18:45
himmelblau
发表于 2009-1-8 18:49
Aquaspirit
发表于 2009-1-8 19:03
gast
发表于 2009-1-8 19:28
原帖由 Aquaspirit 于 2009-1-8 14:50 发表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年过30不好找对象? 那就找老外呗! 你们嫌弃, 别人不嫌弃! 人家找了老外你们又不爽, 扭着闹. 难道逼人家独身一辈子? 真是!
:)
小妖0
发表于 2009-1-8 19:42
$m27$
yellowsubmarine
发表于 2009-1-8 20:47
原帖由 小小女子 于 2009-1-8 15:5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感觉MM的LG有点贼心眼$闭嘴$
都说姜是老的辣,此言ms不虚啊$郁闷$ 。不过人家还是找到好几个冠冕堂皇的理由让我不得不接受呢。。。嗨,从他的角度看他也没错。所以我说我认了。
[ 本帖最后由 yellowsubmarine 于 2009-1-8 20:57 编辑 ]
liebelilian
发表于 2009-1-8 20:48
我国内朋友结婚就是公婆买的房子,写的他们的名字,我朋友心理也明白谁也不傻
Nudeln
发表于 2009-1-8 21:06
原帖由 yellowsubmarine 于 2009-1-8 12:4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lsd提到了问题的另一个敏感点。我们买地买房肯定得贷款。如果合同中署双方名字,那么我现在明白的是我与lg同样享有对房产的所有权,没弄明白的是作为债务人和不作为债务人在供房出现经济问题时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 ...
这么说吧,现在你们家准备买房子,房产簿上没有你的名字,那就是说,你丈夫可以随时随地的以任何价格把房子出售而不需要经过你的同意。出售而得的钱,你可以分到一半。但是如果他有恶意转移财产之类的手段,那你的那一半就必须通过法律,各种举证才能要回来。但是要是他出阴招,让你抓不住他故意转移的把柄的话,那你的那一半共同财产就这么没了。这么说,清楚了吧。
小小女子
发表于 2009-1-8 21:13
原帖由 Nudeln 于 2009-1-8 20:0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么说吧,现在你们家准备买房子,房产簿上没有你的名字,那就是说,你丈夫可以随时随地的以任何价格把房子出售而不需要经过你的同意。出售而得的钱,你可以分到一半。但是如果他有恶意转移财产之类的手段,那 ...
别把LZMM吓着了$汗$
婚姻这种事
除非运气好
要不有时还真的需要斗智斗勇呢
fuwenjun
发表于 2009-1-8 21:14
原帖由 Nudeln 于 2009-1-8 20:0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么说吧,现在你们家准备买房子,房产簿上没有你的名字,那就是说,你丈夫可以随时随地的以任何价格把房子出售而不需要经过你的同意。出售而得的钱,你可以分到一半。但是如果他有恶意转移财产之类的手段,那 ...
$考虑$ ms对我有利
yellowsubmarine
发表于 2009-1-8 21:54
原帖由 dago 于 2009-1-8 18:5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在德国口头协议都是空话,两个人的名字还要做公证的,这样你心里有底。
就象我的驾校教练,报名前明明说好送2个学时,合同中却没写。我让他加上,他说没事,他记得。我选择了相信他,以为德国人都很讲信用。最后补交钱时(我报名时交的是一个Packet的钱)还要和他争论两句才拿回1个学时。吃一堑,长一智,在德国合同的重要性我是体会了。
yellowsubmarine
发表于 2009-1-8 21:55
原帖由 jasonwindy 于 2009-1-8 19:4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那时我心里有点儿不爽,一来在国内并不愁找不到个比他腰包满的,二来受些亲朋的影响,觉得这样做有点儿不尊重我这个将来的主妇,三是多少感觉心理不踏实。
既然如此还来德国。。。我觉得有些人就是虚伪。。。
要是光从钱的角度考虑,我还真不该过来呢。。。
yellowsubmarine
发表于 2009-1-8 21:59
原帖由 Nudeln 于 2009-1-8 20:0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么说吧,现在你们家准备买房子,房产簿上没有你的名字,那就是说,你丈夫可以随时随地的以任何价格把房子出售而不需要经过你的同意。出售而得的钱,你可以分到一半。但是如果他有恶意转移财产之类的手段,那 ...
谢谢$送花$ ,这回算是明白了。如果他要耍我,把房子送给他爸妈我也没辙。。也就是说,我或者用合同和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或者寄希望于他以后不会变成这样的人。。。。。。$汗$
[ 本帖最后由 yellowsubmarine 于 2009-1-8 21:01 编辑 ]
贞爱
发表于 2009-1-8 22:00
原帖由 栖霞枫叶 于 2009-1-7 21:1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一分钱没投进去,凭什么写你的名字?
不拿刀的强盗!
你睡你老婆给钱吗????$怒吼$
Aquaspirit
发表于 2009-1-8 22:10
PimmsL.D.N.
发表于 2009-1-8 22:20
原帖由 贞爱 于 2009-1-8 21:00 发表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睡你老婆给钱吗????$怒吼$
:D :D
yellowsubmarine
发表于 2009-1-8 22:26
原帖由 贞爱 于 2009-1-8 21:0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睡你老婆给钱吗????$怒吼$
$汗$
yellowsubmarine
发表于 2009-1-8 22:31
原帖由 Azzd 于 2009-1-8 16:2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夫妻之间当然是所有都是共享的。但是问题是你老公现在在房子的问题上暂时不这么想。从你的描述中来看,如果你继续为这个事情争下去,他不但不会写你的名字,而且对你的信任度更加降低。但是“不争“两个字说出来 ...
其实现在的事实就是我们都把自己的观点亮出来了。我有要求,他不答应。反正我们和Notar还有一次咨询,到时让Notar讲公道话吧。分手之虞暂时还不存在,毕竟我们都想把这个家经营下去。
yellowsubmarine
发表于 2009-1-8 22:33
原帖由 Azzd 于 2009-1-8 16:3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别啊,我就是举了个例子。 $郁闷$
别担心,我只想说,我不只可以有话好好说,我也会生气:cool:
yellowsubmarine
发表于 2009-1-8 22:36
原帖由 adatyan 于 2009-1-8 15:0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然还清贷款再改! :)
哎呀呀,到那时岂不是已经熬白了少年头??;)
yellowsubmarine
发表于 2009-1-8 22:39
原帖由 Aquaspirit 于 2009-1-8 14:4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哪里哪里? $汗$
我们家两个人有时侯都犟, 非坚持自己观点. 不过到最后就是谁真正有理谁就赢. 我挺喜欢这样的相处方式, 我不残酷压榨他, 他也不要妄想我逆来顺受忍辱负重. 谁都有自尊心不是?
我们家情况应该说基本上差不多,只不过他对我会逆来顺受还抱有那么一点点幻想吧$汗$
混乱角色
发表于 2009-1-8 23:30
凭什么写你名字,谁不是投进一辈子,lz脑有病
fuwenjun
发表于 2009-1-8 23:34
原帖由 混乱角色 于 2009-1-8 22:3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凭什么写你名字,谁不是投进一辈子,lz脑有病
表骂人
页:
1
2
3
4
5
6
[7]
8
9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