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你们的帮助啊~~
我在巴黎读大学,准备在柏林结婚并定居,因为我的未婚夫是柏林人.可是我们去柏林政府递材料的时候,要求我提供一份
einer Eidesstattliche beider Eltern. 说是需要我的父母在中国去公证处声明我没有结过婚.我父母去问了,公证处说根本没听说过这种证明,不可能出这种公证.
其实我在柏林政府的时候当场就提出疑问,似乎在中国不存在这种声明书.那位女士说她见过在他们那结婚的中国人提供了这种声明书,还说是新规定.
另外我已经提供了他们要求的中国驻巴黎使馆出具的未婚证明了.不知道他们要这个干嘛,,我都超过18岁了.
有朋友听说过这种公证吗?怎么办呢?帮帮忙阿~~谢谢谢谢了.... 有的。
两种,一种是未婚声明一种是未婚证明。
未婚声明可以直接在公证处开的,他们有固定格式,就是证明某人是单身,从来没结过婚。
未婚证明是你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或者街道)开出来的,证明你没结过婚,然后这个拿到公证处去做公证。 这个跟多大岁数没关系吧?如果你想结婚,你就得提供这种证明。
你在巴黎期间没结婚,人家也不知道你在国内结婚啊 谢谢楼上的答复。我想了解更详细点。
柏林政府说要我父母去证明我没结过婚。。可是国内的公证处说是没有父母去证明的。我知道有种自己办的未婚声明,上次回国有办的,但是有效期超过了6个月,递材料时我仍拿去给那位女士看了,她没叫我更新,也没收,只是要求我的父母去宣誓他们的女儿没结过婚。纸张上写得很清楚 BEIDER ELTERN。
这种是不是你所说的去民政局开的那种证明然后再拿去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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