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hillad
发表于 2009-1-19 00:23
呜呜呜,有个难民好凶喔,怕怕
irvine
发表于 2009-1-19 09:27
这婊子做了,牌坊也就别立了吧。
天下好事都让你给占了,别人还活不活啊。。。
Lee911
发表于 2009-1-19 09:35
根据德国法律,申请政治避难在七年内如果以任何方式回到被迫害国(所谓的),被发现就失去避难资格。本来嘛,都出来避难了,还回去不是很奇怪吗,中国不知道怎样对待,反正德国这边持难民护照再回来就麻烦大了。
楼主的朋友还是三四而后行吧,人总要为自己的决定付出代价的。祝好
carrier
发表于 2009-1-19 10:37
原帖由 再弹一曲东风破 于 2009-1-18 23:58 发表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说实话,要是楼主的朋友真是为了掂记家里的老娘,我还真同情他。可是,说回国度假,这未免。。。$NO$ $NO$
当难民的还真惦记老娘么?明知回不去国,还要走难民这条路,这能叫惦记老娘么?这种人就惦记自己,谁也不惦记。
dgrxdgrx
发表于 2009-1-19 10:47
德国的难民生活条件还真不错啊, 你看还经常上网灌水呢. 当然, 也有可能是他们工作的一部分呢.
freeman
发表于 2009-1-19 11:06
$汗$ 回不去的。除非你放弃难民身份。
每周虎
发表于 2009-1-19 11:18
;) 潜力帖啊潜力贴~~原来难民还能渡假啊~
没事来逛逛
发表于 2009-1-19 11:23
咋这个难民都不着急,朋友倒挺热心?
会跳舞的小猪
发表于 2009-1-19 11:25
原帖由 没事来逛逛 于 2009-1-19 11:2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咋这个难民都不着急,朋友倒挺热心?
TA就是着急才问我,TA认识的人不多,所以能帮的就帮了。。。
xumeng
发表于 2009-1-19 11:26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