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死累活为公司工作1年多,说解雇就解雇了,签证还有效吗?
之前在工作版也发过帖子,得到很多朋友的鼓励,非常感谢!现在正在积极找工作。可是公司那边的问题严重化了,来请教法律版的高人们!先谢过了!我毕业工作了一年多,还是和公司捆绑的签证,最近也许由于经济效益差,也许是老板早对我不满意,上周一找我谈话说要Kündigung,周四就拿给我逼我签字了。本来说会再让我工作一段时间,因为他知道我们外国人签证是和他们捆绑的,可是最后Fristgerechte Kündigung上的日期是3月底(Arbeitsverhältnis zum 31.3.2009 endet),只是增加了一个Anhang说在Kündigung之后还可以在公司工作6个月,每月薪水多少,然后第三个月他们会再按我的工作业绩看是否再次Kündigung。
看了之后我就傻了,按照我这个情况应该是Ordentliche Kuendigung而不是Aufhebungsvertrag是吗?(当然我还没弄清楚这个区别)也就是说我的签证到3月底也就失效了吗?即使之后我还在那个公司减薪工作,是不是我也要去外管局换另外的签证了?也就是说3月之后只有3个月找工作了?还是说由于这个公司还让我在那里继续工作一段时间所以我的签证还可以暂时保留?主要我看到Arbeitsverhältnis zum 31.3.2009 endet感觉真的是没希望了。现在这个光景3个月找工作真的是生死未卜啊~~~
打算明天就去Arbeitsamt报到了,但是我是上周才知道辞退的事情,今天才拿到签了字的Kündigung,而且我的合同规定是提前6周的时间,所以无论如何是达不到提前3个月去Arbeitsamt报到的时间了,这样要不要紧?
请高人执教!才领了新一年的签证,又要去外管局看脸色,觉得好沮丧。。。{:4_300:} 不要随便 签 Aufhebungsvertrag, 我以前好想听 人说过, 这和正常的解雇补一样, 你最好去问问 劳工局的 Kündigung上写的Fristgerechte Kündigung,不是Aufhebungsvertrag对吗?不明白啊~~ 1# vivienhe
你现在知道,马上去劳工局报到应该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如果你还在那个公司工作,就没法拿到失业救济的。不过如果他们让你工作六个月,你也只有暂时接受了。 1# vivienhe
你现在知道,马上去劳工局报到应该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如果你还在那个公司工作,就没法拿到失业救济的。不过如果他们让你工作六个月,你也只有暂时接受了。
jochenkan 发表于 2009-2-17 21:2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再请教jochenkan,如果我在那里再工作6个月,那我的捆绑雇主的签证你觉得有没有问题?我明天就去劳工局,但是不知道要不要去外管局。。。 {:4_302:} 6# vivienhe
你们公司有Betriebsrat吗?
如果有的话,他们在解雇这件事上有介入吗? 遇到这种情况先不要签字,去Betriebsrat或专业律师那里咨询。这周wirschaftswoche有一篇不错的文章关于Kündigung 的,建议看看!赢得时间是做关键的,你可以要求公司提供相关的outplacement信息,guten Arbeitsyeugniss, Abfindung 等。这些都是Vehandlungssache, 需要时间好好考虑。 如果楼主签了字,就拱手让出了你的权利和机会! 是小公司,所以没有Betriebsrat。
谢谢LS的建议! 5# vivienhe
你还可以工作,签证应该不会有问题的吧。 8# kaffeecat
楼主才工作一年多,要是有Abfindung,也很少很少的,那个是按工龄来算的。 大家都好好努力吧,没有一碗饭是不经过汗水就可以吃饱的 Arbeitsamt在MM收到以解约合同的一个月之内去就可以. 一般情况下是在MM正常合同到期的前三个月去登记一下,以防没有续合同. 如果是无限期合同或是突然给的解约合同, 就是在收到解约合同之后去登记.
我当时是因为公司总是拖欠工资,所以决定合同到期之后不再跟他续签, 在到期的前两个月的时候找了律师,她给了我一些建议, 让我在合同到期的前一个月去Arbeitsamt登记, 之后合同到期之后,因为没有续签所以可以拿到失业金. Arbeitsamt还打电话给我公司问为什么没有给续合同, 公司说是我自己不要续的, 象这种情况应该是不能拿失业金的, Arbetisamt又找我谈话,问为什么我不续, 我就跟她说实情,公司经常拖欠工资等等. 我不可能再跟这样的公司签合同的. 这样就正常的拿到失业金了. 当初我也在一家小公司上班, 工作合同还一年一签, 工作一年后, 我自己把工作给KUN了. 上来报告一下~ 公司现在给我的3月31号对于以前合同的Kündigung(我是这么理解的,虽然上面写的不是很清楚),还有一个Anhang说是给我2个月无薪假,然后还可以在他们那里工作6个月,之后再看是否再签合同。
今天我拿着这2张纸去Arbeitsamt问,他们说由于公司之后还给我一段时间的工作,所以Arbeitserlaubnis还是有效的,负责我工作许可的Frau态度不错还帮我查是不是可以申请不捆绑的工作许可了,但是时间还没够,然后她说只要我在那6个月结束前找到工作,而且到那个时候申请不捆绑的签证时间正好够了,她就可以给我不捆绑的许可了,然后就可以überall工作了。事情总算让人稍微放心一点,失业金拿不到事小,最怕签证立刻作废。
我现在不解的是我2个月无薪假里医疗、社会养老保险的怎么交?如果停2个月要不要紧?因为这2个月我打算回国去,公司肯定是不会帮我交的了,他们还打电话不知道问什么地方说这2个月我这些保险都不用交。今天还去了Kankenkasse还有Finanzamt去问,他们都没能回答我这个问题,是不是我去的地方不对?应该去哪里问呢?如果停一段时间对以后会不会有什么影响呢?请高人指教! Arbeitsamt的人推荐我去Arbeitsgericht问问我的kuendigung是不是有问题。请问大家这个是个什么地方,是不是有kostenlos的咨询? Arbeitsamt的人推荐我去Arbeitsgericht问问我的kuendigung是不是有问题。请问大家这个是个什么地方,是不是有kostenlos的咨询?
vivienhe 发表于 2009-2-20 13:1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Arbeitsgericht是指劳工法庭,如果你提起诉讼,有权裁决公司是否可以解雇你。有没有咨询不知道,你GOOGLE一下打个电话问问吧。 问你的保险公司。
养老保险肯定没有了。
医疗保险可以freiwillig
如果你打算回国,可以问这两个月可否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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