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房主签了手机合同后回国,欠下大笔费用。我该如何处理
本帖最后由 jacob1224 于 2010-10-11 23:26 编辑前任房主是中国人,1对夫妻,每个人都签了o2 和 vordafone的2个合同,之后就回国了,我的房子是从学校拿的,和她们也没有什么关系。但是和前任房主也见过面,留了联系方式。
从他们走了之后的半年内不断收到催款公司(inkasso gmbh)的post 寄信,之前的信都是直接扔掉,昨天拆开来看,发现比较恶心的,原来2人在国内期间仍然使用她们这个手机卡打电话,现在每张卡的欠费已经累积到500多欧元,之后马上和已经在国内的她们联系上,告诉她们这个欠款消息,以及有被起诉的危险。结果得来的回复居然是我多事,这个其实就是国际纠纷,让我不用理会。
现在我非常不解,明明是她们欠电话公司的钱,在国内还仍然使用这个打电话,说的好像是她们受到冤枉一样,对于这个事情我不知道该如何处理?
2010-10-11
因为帖子被人顶起来了,就给大家个回馈吧。
感谢前面几位的回复,以及黄小姐的消息。事情已经处理妥当,信件已经转交,并且已经告诉夫妻2人这样做的不利关系,最后决定到底是不是还钱是他们的决定,我没有和她们再有什么沟通。再次感谢大家的信息。其实拆信是在他们默许情况下,完全没有偷着或者背着拆他们的私人信件。现在已经搬出学生宿舍,不知道还会不会有后续事件 本帖最后由 stl02 于 2009-2-24 10:36 编辑
"...昨天拆开来看..." - falsches Verhalten
Schreibe einfach auf der Post: "Empfaenger verzogen, zurueck an den Absender" - richtiges Verhalten und für Dich ist dann alles erledigt! 前任房主是中国人,1对夫妻,每个人都签了o2 和 vordafone的2个合同,之后就回国了,我的房子是从学校拿的,和她们也没有什么关系。但是和前任房主也见过面,留了联系方式。
从他们走了之后的半年内不断收到催款公司 ...
jacob1224 发表于 2009-2-24 10:2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明白你为什么如此好奇,拆开来看。
最可笑的是:跟你没有关系,你管那么多做什么? 当时留了联系方式,就是怕有什么事情好通知她们的。 当时留了联系方式,就是怕有什么事情好通知她们的。
jacob1224 发表于 2009-2-24 10:3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人家都觉得你烦让你不要多事,你就少管吧。下次再有他们的信,你不要拆开直接退回就完事啦。{:5_388:} 我觉得也是 ,这和楼主就没有任何关系 !
以后是别人的信,你就直接退回去,不要仍掉!所有的 ,只要不是你的信就马上退回去 !
你不需要为别人犯下的错误担心,因为这些人根本不会改变的 !恶劣啊 !憎恶啊 ! 不是你的信,应该退回。丢掉也就罢了,不该拆别人的信!好奇点什么?
本来就不是你的事情,和你一点关系也没有,你需要处理什么?你还想做点什么?? 没有授权别拆,这下麻烦大了。人家要赖账是他们的事情,如果他们没有授权你拆,你现在拆了信就不能退回去了 你是不是集邮啊{:5_357:} 看来lz天生就爱多管闲事啊。 呵呵出了事人家肯定找你 回复 2# stl02
我们这里投信公司有几家,有时不能断定就是POST投的信,如果退给POST,post说不定再送回来,所以
要不然寄给收信人,要不然扔掉。, 1。没有授权,LZ私自拆别人的信件,是违法的。LZ不应该这样做。
2。别人的事情,又没委托你处理,你操什么心阿,给自己找麻烦。
只要不是写的你的名字,不找你要钱,你管他欠了多少钱。
记得农夫与蛇的关系吧。 briefgeheimnis。。。
楼主把他们的联系方式告诉o2不就好了。。。这样也能惩治一下这种2b。。。 briefgeheimnis。。。
楼主把他们的联系方式告诉o2不就好了。。。这样也能惩治一下这种2b。。。
100 发表于 2010-10-11 11:4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有用吗? 有用吗?
泡馍王子 发表于 2010-10-11 12:0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有没有用不知道 但是你可以做的 你都做了。。。呵呵 看了,觉着那对夫妻更恶心,什么素质?? 有没有用不知道 但是你可以做的 你都做了。。。呵呵
100 发表于 2010-10-11 12:0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要这么说,应该去报警{:5_310:} 碰到过不少这种人,真是无话可说 前任房主是中国人,1对夫妻,每个人都签了o2 和 vordafone的2个合同,之后就回国了,我的房子是从学校拿的, ...
jacob1224 发表于 2009-2-24 11:2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安慰一下,那两个人让你有事通知他们,算是给你口头 vollmacht 了,你拆信也无妨。
对于这件事情,你可以给 O2 客服电话,告诉他们这两个人已经回国了,让 O2 自己处理。最好不要说你拆信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另,这类事情你最好还是尽早给 O2 通知,你把O2 的催帐信扔掉,而不是退回,搞不好自己也会遇到麻烦。 都没名字在了,怎么还投过来? lz是好心,但拆别人的信在德国确实是犯法的。前房主这种事我觉得很给中国人丢脸,你最好是告诉o2,他们回国了,O2封掉电话是最好的。 感谢前面几位的回复,以及黄小姐的消息。事情已经处理妥当,信件已经转交,并且已经告诉夫妻2人这样做的不利关系,最后决定到底是不是还钱是他们的决定,我没有和她们再有什么沟通。再次感谢大家的信息。其实拆信是在他们默许情况下,完全没有偷着或者背着拆他们的私人信件。现在已经搬出学生宿舍,不知道还会不会有后续事件。 LZ 真是多管闲事。 lz做的给中国人丢脸的事情多了,不止这一个 你们怎么都一边倒光说楼主不好呢,我觉得跟楼主相比,那2个人做的事情恶心得多了。 虽然楼主一开始是不对的。 这就好比楼主爬人家窗台去偷看人家家里,然后看到了杀人案,虽然他偷看是不对,但是那两个更是不对了。 lz做的给中国人丢脸的事情多了,不止这一个
sharon512 发表于 2010-10-11 20:21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LZ还做什么丢脸的事了?不就是评论你把4750买的G4,开了一年,4975卖出的事吗?
本来这样已经不厚道了,现在净搞小动作,越来越看不上你了.
你还是个博士呢,到美国继续这样哈,肯定被CIA吸收当大汉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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