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求助关于家庭团聚老公资金证明问题
我最近在给老公办家庭团聚。我是公派学生,有一千欧的奖学金。外管局要求两人每月至少1500欧。并且要求这笔资金是用于老公在德期间生活。老公本想在国内德意志银行开个户头,把钱存进去就行。但是,国内德意志银行只办理留学生开户,家庭团聚的不涉及,而老人本人又不在德国,也不可能在德国亲自办个户头。
现在只能用我的户头,可即使钱汇过来,如何证明这是用于我老公生活的呢?
请高人指教呀。很急。 呵呵,其实只要你老公在国内做一个存款证明,就可以了。
存款证明的金额必须大于——他在德国呆的月数*1500欧,这样就可以了。
也就是说,要么证明你能养活他,要么证明他能养活自己,哪个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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