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or_gh 发表于 2009-3-2 01:06

{:4_291:}

kxww100 发表于 2009-3-2 02:19

钱多钱少我觉得还是其次,LZ你朋友办的方向不对,都婚了,还是家庭团聚比较有说服力,其次才是钱的问题

苏小小 发表于 2009-3-2 14:27

等老公毕业了吧{:5_383:}
PimmsL.D.N. 发表于 2009-3-1 14:4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毕业只是第一步,关键是找到工作有足够的收入才能把老婆申请来。现在经济不好,德国政府不再财大气粗,对这种家庭团聚和探亲签证管得严了。

mausreis 发表于 2009-3-2 17:06

以前这样的事请律师还能解决,现在律师也没用了, 有个案列是德国最高法院支持外管局把人家孩子跟妈妈的团聚都给拒了原因就是显而易见来了就会增加社会负担。

baobao1210 发表于 2009-3-2 19:08

再在德国重新登记一次不行么?或者把国内弄的结婚证认证一下。再不行就让她LG去北京找工作吧。。。

学做菜 发表于 2009-3-2 19:16

本帖最后由 学做菜 于 2009-3-6 18:54 编辑

吧。

sgxqbljz 发表于 2009-3-2 19:20

这还不让两夫妻团聚了?有没有人权啊?穷就不能团聚?

xulan9cn 发表于 2009-3-2 21:32

LZMM别生气,婚版众人讲话就这调调
月牙丨突 发表于 2009-3-1 21:5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LS的MM说的对。LZ跟我在婚版的经历差不多吧,发第一贴就有人说怪话,批判性地接受吧。这里有人说话就是这样,gewöhnungsbedürftig.

PimmsL.D.N. 发表于 2009-3-2 22:53

我发第一贴的时候还被怀疑是马甲呢 {:5_350:}

橙子色的猫 发表于 2009-3-3 00:08

钱娃挨批了{:5_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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