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ch 发表于 2009-3-6 19:12

酸牛奶 发表于 2009-3-6 19:12

{:3_257:}

Aquaspirit 发表于 2009-3-6 19:13

PimmsL.D.N. 发表于 2009-3-6 19:13



7,什么触霉头啊,火葬场才是不受金融危机影响的旱涝保收的工作场所呢。相关的辅助产业,也一样稳定的很。我同学的外婆就很精明,知道谁都逃不过火葬场,就早早的为自己打算好了,自己亲自去挑选的寿衣,人家店里 ...
Dich 发表于 2009-3-6 18:1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在你眼里那么好,怪不得你动不动喜欢提哈,

管它钱多少呢,天天要看到死人的地方,就是触霉头

Dich 发表于 2009-3-6 19:14

PimmsL.D.N. 发表于 2009-3-6 19:16



医院,人死不死,还没最后定论呢。

说个真事啊,我外公都火化了,就因为没有死亡证明,只有火化证明,居然办户口的地方不承认我外公死了。可是,火葬场火化时,一定要求没收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然后开出火化 ...
Dich 发表于 2009-3-6 18:1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sssssssssss {:5_371:}


呸呸

医院里阳气好叫比火葬场重呢

PimmsL.D.N. 发表于 2009-3-6 19:18

我要回家了 {:5_355:}

chain1983 发表于 2009-3-6 19:21

干嘛不当弟弟非要当儿子呢。。。。汗

66442655 发表于 2009-3-6 19:30

{:5_369:}

还魂的小哈 发表于 2009-3-6 19:32

SUNNYFUNNY 发表于 2009-3-6 19:46


这是个好问题,
估计楼主也没想过。
我从文字叙述到现在的角度来分析作者的心路历程,
这可能和楼主因为这件事情带来的各种伤害和困难,在她内心上面造成的各种影响,
使得她和那个孩子的关系,因此,非比一般 ...
还魂的小哈 发表于 2009-3-6 18:3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小哈,你怎么这么快就跑回来了,是不是老惦记着混帮那几个还没教育成功的个例啊。{:5_313:}

tin_tint 发表于 2009-3-6 19:47

lzmm大好人啊!

敬佩{:5_370:}

月牙丨突 发表于 2009-3-6 19:55


快点去跑步吧,唐僧,求你了。{:5_384:}
SUNNYFUNNY 发表于 2009-3-6 17:1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喜欢这个记号。

我也服了小哈了,唐僧都没他罗嗦

sternenhorizont 发表于 2009-3-6 20:02

lz还没来继续吗?

月牙丨突 发表于 2009-3-6 20:04

我在一个距离家很近的一个城市的中专里面当老师,学校给安排的房子住。两室一厅的,有个60个平米吧(啥中专啊?十年前就这么牛啊),然后我从老家找了个保姆过去照顾我们。这个保姆是这样的,她老公因为偷东西坐牢去了,女儿跟一个小流氓跑了。

我学的是艺术,学校的收入外加带点学生挣点外快,也有个每个月6,7千的收入(真牛),给保姆1000块一个月,管她吃住(小城市的保姆还这么贵啊??管吃住,还给1000!!)。生活上我还是能应付的,我自己很节省的,不买名牌也不化妆。

那个时候我父母气死了,很久都没有跟我说话,也没有联系我,而我也不敢联系他们。我大学的那个男朋友也为了这个事情黄掉了Liv 发表于 2009-3-6 17:3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LZ说小孩已经3岁了,那就是7年前了,不过学校分房的事情不清楚,但是呢,现在好多学校扩招太快,找不到老师,待遇都不错,我们大学那时候给老师的待遇真的很好呢。

学艺术的外快很好挣,我同学钱不少。

照顾小孩和老人的保姆很贵的,一般人不愿意。

{:5_360:} LZ,我完全相信你了

月牙丨突 发表于 2009-3-6 20:08



呵呵,你错了,我的人生色彩才不是黑色呢,因为我事先都假设为黑色,事后就会发现生活精彩纷呈。只有事先就认为生活五彩缤纷的人,才有可能事后发现人生一片全黑。
Dich 发表于 2009-3-6 17:5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兔子,兔子,你真的是我的偶像,偶啥时候能达到你的一半啊,偶总是把什么都想得很好,特别是人。

月牙丨突 发表于 2009-3-6 20:13


小哈,你怎么这么快就跑回来了,是不是老惦记着混帮那几个还没教育成功的个例啊。{:5_313:}
SUNNYFUNNY 发表于 2009-3-6 18:4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就是说阿,小哈跑步回来好快啊,明显偷懒{:5_324:}

天天粽子 发表于 2009-3-6 20:26

{:5_354:}{:5_394:}

sandy2966 发表于 2009-3-6 20:36

收养人必须与被收养人相差25岁吧。
而且未婚得不能收养阿

xylia0991 发表于 2009-3-6 20:45

:):)

nightdream 发表于 2009-3-6 20:52

我本来想详细描述一下的,但是有那么多好奇的人,那我就长话短说一下来个概括好了。

还有,我不会为了别人的话而伤心,因为丑恶的嘴脸我已经见多了。

活着为了自己,不为别人,而且很多没有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夸 ...
滚滚红尘 发表于 2009-3-6 16:2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mm,我在听,我相信你{:5_377:}

meteorcatherina 发表于 2009-3-6 20:55

楼主, 你是好人, 可惜我是女的, 只能精神上支持你了。祝你平安顺利。

lilie3838 发表于 2009-3-6 21:01

爪印。 明天接着看{:5_324:}

Aquasource 发表于 2009-3-6 21:16

楼主真的今天不来了?{:4_276:}

lucylucy 发表于 2009-3-6 21:26

楼主真是好人.

吻. 发表于 2009-3-6 21:29

如果是我,很可能也会养那个孩子。小孩多无辜啊!

楼主你真善良!祝你幸福!

season1015 发表于 2009-3-6 21:36

晕倒。。。美眉怎么把孩子带来德国的??现在也是自己一个人带着孩子过呢?

mailfen 发表于 2009-3-6 21:36

opop 发表于 2009-3-6 21:38

故事太精彩了!

FHKM919 发表于 2009-3-6 21:39

我回来了,LZ却走了.花儿姐也走了..我的心也走了....
只有,在这一楼里关于黑白,色彩,人生,股市,火葬场,医院,绝望,信仰,宽容,跑步等等杂乱无章的纷争中,静静等待LZ下一次的出现,以及那令人感动的故事的继续...

祝好人,永远平安.
愿世界,长存希望
盼生活,充满色彩
等婚版,再起高楼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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