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我对小哈说的感兴趣。 本帖最后由 Arterix 于 2009-3-8 23:11 编辑
1,老兄,每个人做事情,不是为了他人佩服的,而是为了体现对自己理想、价值的理解和追求。
2,我还是再反复强调一点,思考决定了结论的正确性。
世界上,有很多事情,不是靠简单的对和错可以解释的,而是要具体分析。
你得考虑,我为什么要说这件事情,我的目的,然后再去考虑,用什么态度来对我评价。
3,对于基督徒,有件事情很容易被人忽略,但是却是致命的。
在圣经上面,铭文记载了,
到了最后那一天,每个人的所言所行,都会被审判,连做这些事情背后的想法,
也都会被审判。我很畏惧这点,因为就目前的我而言,我思想的绝对有问题。
但是你也可以据此推导一点,也就是,如果小哈明确一件事情,如果他是为了宣传自己,而讲这件事情,那么他有一天得面对上帝的责问。
4,至于和大妈们的恩怨,我没有做第一个挑事情的,我没有做第一个攻击他人的,我做的是自卫反击。
因为我做的是,在萍聚以腥风血雨著称的婚版,要站稳脚跟,要发表和这里风气正好的不同观点。但是,我做了第一个道歉的。请体谅我,我有我的难处。
5,待续,慢慢写中还魂的小哈 发表于 2009-3-8 22:5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1,我绝对不信你这句话,太无私了,太伟大了。这种伟光正已经让人类吃了不知多少亏了,包括基督徒。十字军东征是打着什么旗号呢?是说抢钱占地吗?
2,你的意思,老A的学衔不是靠思考,而是靠欺骗来的?(老A不是说气话啊)
正因为没有简单的对与错,那个有争议的贴也不具有鉴别对错的意义。每个人可以按照自己的处世哲学来对贴子发表意见,至于态度,就看个人的修养了。
3,最后审判,就四个字,你不用这么麻烦的解释。
好的,我接受你的解释,你不是为了宣传自己,那么今后你一定会尽量避免别人产生这种印象的。
4,你还说荤版腥风血雨,自卫反击这种话我都从来没说过,虽然同样有人谩骂、讥讽老A。
如果你不喜欢这里的风气,那么在你没有上帝赋予的权力之前,是没办法禁止大妈们信口开河、口无遮拦、语无伦次的。这个是你的难处吗?
5,你继续写,我不一定能继续答复,客户的业务在等着我呢...{:5_334:} {:4_295:}小哈来错地方, 这里的JMS还是对家庭,婚姻更感兴趣。{:5_363:}
只有我对小哈说的感兴趣。
Blüte 发表于 2009-3-8 22:4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对花儿姐也比较感兴趣...{:3_249:}
我对花儿姐也比较感兴趣...{:3_249:}
FHKM919 发表于 2009-3-8 23:0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这个...{:5_368:} 本帖最后由 FHKM919 于 2009-3-8 23:12 编辑
1,我绝对不信你这句话,太无私了,太伟大了。这种伟光正已经让人类吃了不知多少亏了,包括基督徒。十字军东征是打着什么旗号呢?是说抢钱占地吗?
2,你的意思,老A的学衔不是靠思考,而是靠欺骗来的?(老A不是 ...
Arterix 发表于 2009-3-8 23:0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3_250:}A哥,我错了,我不该在那个楼里对哈兄提出那种什么所谓的理性化建议,由此引发了这个楼的出现.我对我没有坚决贯彻搞笑混婚版的理念而感到深深的自责...{:3_260:}
你这个...{:5_368:}
Arterix 发表于 2009-3-8 23:1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其实我是对卡大感兴趣{:5_367:}
{:3_250:}A哥,我错了,我不该在那个楼里对哈兄提出那种什么所谓的理性化建议,由此引发了这个楼的出现.我对我没有坚决贯彻搞笑混婚版的理念而感到深深的自责...{:3_260:}
FHKM919 发表于 2009-3-8 23:1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认错就好,检讨留职,继续担任轰PP部部长。 小哈不提上帝的时候我也挺感兴趣读的
上帝出现的次数多了会有逆反心理,觉得不过是blablabla
认错就好,检讨留职,继续担任轰PP部部长。
Arterix 发表于 2009-3-8 23:1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还是老同志宽大为怀啊,给小和尚以革命的新希望{:4_278:} 我不会说也不会写
说也说不出来个啥
写也写不出来个啥
我是纯支持小哈哥的
我相信
人之出性本善 {:5_377:} 我也发现啦, 小哈很喜欢把上帝他老人家拖进来,他可看不懂中文。小哈不提上帝的时候我也挺感兴趣读的
上帝出现的次数多了会有逆反心理,觉得不过是blablabla
kartoffelnsalat 发表于 2009-3-8 23:2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哈哥的帖子一向是高层啊!
膜拜一个。
晚安诸位 小哈,你写东西的时候,
如果用循循善诱,关爱的点口气,会让人更舒服点 {:5_390:} 小哈,你写东西的时候,
如果用循循善诱,关爱的点口气,会让人更舒服点 {:5_390:}
PimmsL.D.N. 发表于 2009-3-8 23:5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嗯, 有点教训人的味道。{:5_358:}
不过我还是愿意看的。
嗯, 有点教训人的味道。{:5_358:}
不过我还是愿意看的。
Blüte 发表于 2009-3-8 23:5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花儿姐竟然无视我...{:4_288:}
花儿姐竟然无视我...{:4_288:}
FHKM919 发表于 2009-3-9 00:0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没有54啦, 不过俺不做卡大的广告啦。 再说你也毕业啦。{:5_338:} 本帖最后由 PimmsL.D.N. 于 2009-3-9 00:09 编辑
也许光泡泡教堂,读读圣经,在你这种能有筹到40多万救济款以此来证明神迹的人眼里不算基督徒,
但是,你有没想过,不泡不读,就一点被拯救的机会都没有? 那你目的到底是要求别人和你一样做出重大的贡献证明神迹呢还是心里有上帝,向善?
而且上帝什么时候要求过自己的信徒光泡教堂光读圣经就不是自己的儿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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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得前書(二)有言
基督徒與世人有所分別,不是因為自己有什麼過人之處,而是因著信,
使我們在基督裡,得著聖靈為印記(弗1:14),成為屬神的人,就有神兒女的地位。
因此行事為人要有神國子民的樣子,並傳揚神國的福音,讓人也成為神國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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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既然已经打开心灵,接收基督之灵入住自己,那也就是 承诺从此让基督之灵入主自己,让人们看得出基督活在你心里,体现在你的言行上。
理解不了,泡泡教堂,读读圣经,不算基督徒这样的观点,会真的来自你心里基督的灵。 小哈举的例子都是大苦大难的极端
像俺们这样的太平常了,也没啥病灾,也没啥吃不饱
感觉上帝忙着救火去了,管不着俺们 也许光泡泡教堂,读读圣经,在你这种能有筹到40多万救济款以此来证明神迹的人眼里不算基督徒,
但是,你有没想过,不泡不读,就一点被拯救的机会都没有? 那你目的到底是要求别人和你一样做出重大的贡献证明神迹呢还 ...
PimmsL.D.N. 发表于 2009-3-9 00:0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也许小哈本身就是牧师(或者传教士),筹款就是他的本职工作,那就没什么值得炫耀的了。
其他辛苦劳作,以不同形式为社会、人类做贡献的,就不算么? 等啥时病的唧唧歪歪的
再考虑上帝能不能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