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onymous 发表于 2009-3-19 01:50

很感动哦,好多mm说了好多我都没有想到的问题!折腾了三天,终于找到个下个月能搬的地方,我家猫就惨了点,得偷偷养了,这边的房管不让养宠物!不过这都是后话了,以后不行再想办法好了!最想说的是,分手真tm累人(呵呵,n多年没说过脏话了,累死前轻松下,呵呵)!

distrophik 发表于 2009-3-19 02:02

{:5_394:}´那已经解决一大步拉。
不过一定要悄悄的,最好找个他不在的时候搬,然后再也不联系。
要不然他肯定得死缠着你。

英雄正午 发表于 2009-3-19 02:27

{:5_367:}

茶水泡白饭 发表于 2009-3-19 04:15

感觉这个男人好阴险。。。
坚决要分!看你了LZ!想分谁也拦不住的!
叫几个哥们姐们一起来帮你拿东西搬家!看他那时会不会不要脸的当着别人的面不让你走!

狼外婆 发表于 2009-3-19 10:53

祝福LZ,明天会更好{:5_358:}

nightdream 发表于 2009-3-19 14:48

希望lzmm顺利搬家
太太平平新生活

ls说得对,有可能的话多叫朋友尤其是男性朋友帮着你点儿,保不准内心阴暗男会报复啥的,女孩子还是安全些好。

湿润乐意 发表于 2009-3-19 14:57

千万不要一夜之间搬出去!!!!






































要一夜之间把他和他的东西踢出去!!!!!!!!!!!!!

lashing 发表于 2009-3-19 23:15

{:5_367:}
英雄正午 发表于 2009-3-19 02:2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的头像{:5_318:}

kittyswings 发表于 2009-3-19 23:38

分吧!!!坚决点!

Scarlet 发表于 2009-3-20 09:09

lz效率真高耶,接下来也要自己多保重哦。

仙人掌拍仙人球 发表于 2009-3-20 10:33

谢谢大家,现在最大的问题是,房子是以我的名义签的合同,我不能说走就走,赶他走,他硬是不肯,我实在是没有办法了!
Anonymous 发表于 2009-3-15 16:5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房租应该也是从你的帐户里面转的吧

那就按正常昆合同的步骤
给他发挂号信
不是提前一个月通知房客就行了么
大不了这一个月的房租你付
自己去朋友家叨扰一下
觉得过意不去的话
就给人家房租
顺便也让其他人都知道你这个男朋友的德性
光是分手赖着不走这一条就够让人恶心的了
{:4_305:}

仙人掌拍仙人球 发表于 2009-3-20 10:36

哎呀
原来lz已经搞定了
高效啊
{:4_307:}

游柚_leilei 发表于 2009-3-20 10:54

这个男人不爱你,只是利用你,那就撕破脸皮和他分吧。。。

游柚_leilei 发表于 2009-3-20 10:58

我是那个找拍贴的LZ,
看了这个楼,觉得她那个男友跟我的其实还有点象,我的那个就是那种在外面显的很老实,但是对我却斤斤计较,时间越久越觉得没有意思。
做他的女友还不及做他朋友爽。他还美其名曰,这就是自己人 ...
Anonymous 发表于 2009-3-15 14:0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K,JR的表现都一样。不过当时我更犯贱,自己还看不开,无论他怎么对我我还都想和他在一起。现在分手了,单身了,很想大喊一句,生活真TNND美好

熊太郎 发表于 2009-3-20 11:04

LZ 不要心软~~
谁说什么都没用,看你自己想过一个怎样的人生
(我也经历过,原谅过~~~~)
别拿自己的一生赌注啊


唉~ 都说老底了~~~ {:4_287:}

月隐 发表于 2009-3-20 12:31

偶是进来BS一下贱男滴

sunrchuan 发表于 2009-3-20 12:34

走总是比留容易,就看MM的决心了。走不用说理由,留要给自己无数给理由。

zf_helen 发表于 2009-3-20 12:45

只要有决心,总可以断的彻彻底底,这种事情不需要别人支招。

gongli19790918 发表于 2009-3-20 12:48

sweet.lychee 发表于 2009-3-20 22:44

对你的遭遇深表同情,有一点小小的疑问:怎么能等到4年都过去了,你才发现对方原来是这样的人呢?难道你高度近视?!
现在没有什么可以犹豫的了,爱一个人,也是有自尊的嘛,什么都忍着,是不是有点太看不起自己了?
这种事情,不需要跟大家商量,讨建议,只要做出对得起自己的决定就好。
想离开一个人,根本不需要在乎对方的想法,因为他已经不值得你为他考虑。
只有不想做的事情,没有做不到的事情!!
妹子,你的路还长着呢!!
悠着吧先!

Lam 发表于 2009-3-21 16:19

对外人有说有笑,对你冷漠无情。
什么外人自己人的,都是借口!男人都是死要面子,活受罪。
不过,看出来lz等了这么久才做决定,还是有割舍不下的感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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