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伊消得人憔悴 发表于 2009-3-17 11:53

不买了

本帖最后由 为伊消得人憔悴 于 2009-3-17 13:38 编辑

刚才和好友讨论,好友说没必要一个人这么辛苦,结婚以后两个人再想也不迟,确实有道理,不然好多自己喜欢的东西都不能买了。

evayanny 发表于 2009-3-17 11:57

月牙丨突 发表于 2009-3-17 11:58

朝东夏天我会睡眠不足,因为我自然醒是根据太阳的强度的

为伊消得人憔悴 发表于 2009-3-17 12:00

长居,永久合同,很多年。
房子是新建的,有个朝南的阳台。

为伊消得人憔悴 发表于 2009-3-17 12:08

不知道我这种首付和工资能不能贷到款呢?{:5_343:}
我脑袋短路了{:5_313:},我很喜欢它。

evayanny 发表于 2009-3-17 12:18

mausreis 发表于 2009-3-17 12:18

下班就去跑银行吧。

为伊消得人憔悴 发表于 2009-3-17 12:23

去试试,如果房子不是特别抢手的话,应该能贷得到。退一万步,你还不上款或者人跑了,银行可以把你房子收了。

就是你每个月的还款额度,估计得好好计算计算
evayanny 发表于 2009-3-17 12:1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是这样想的,只要能贷到款,如果我还贷款还起来很吃力的话,我就先把它租出去,因为一个人也用不着住那么大的房子。等结婚了再住。
但在萍聚上都说至少要20%的首付,我觉得没什么希望了。

月牙丨突 发表于 2009-3-17 12:25

无所谓啦,去银行试试看,如果行就买,如果不行就不买,看缘分了

evayanny 发表于 2009-3-17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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