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B 发表于 2009-3-24 05:27

问下申请表格里35项,由谁支付旅行和在德费用的问题

我是让德国人做的担保,去开Verpflichtungserklaerung也证明了他的经济能力. 那签证申请表格里的35项,关于谁支付父母来德的旅行和生活费用,是不是应该选"einladende Person"? 按我的理解,如果我选"Antragsteller"是不是就是父母自保了啊? 望有经验的XDJM帮我解答一下{:5_395:}

DAB 发表于 2009-3-24 15:37

{:4_287:}

Moonriver 发表于 2009-3-24 15:44

一般选einladene Person, 如果后者的话,需要你父母的存款证明, 具体多少我不太清楚

四线方格 发表于 2009-4-9 00:29

请问啊,有了那个Verpflichtungserklärung 了,要写什么当相关资料的?

明月寄相思 发表于 2009-4-13 20:30

我也是选择 EINLADEN PERSON

小小石头 发表于 2009-4-14 14:34

这一项好像可以多选,记得搜索以前的帖子看到有人这样填的。他们解释说因为有些人是父母自己在国内买机票,来德国后孩子出剩下的费用。不知道近期有没有人这样选两项签成功的?

jingxu 发表于 2009-4-14 20:49

我也是选 einladen person的,办起来很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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