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ttelemon 发表于 2009-3-27 16:07

伤心的问一个买房的问题

本帖最后由 bittelemon 于 2009-3-27 15:18 编辑

我家主要经济来源是老公。 我们没有买房,前几年因为婆婆需要钱,就把手里正在出租的一套小房卖给了老公,老公从银行贷了一笔钱给婆婆。基本以租还贷。他们让我签了一份东西,说是我不用为这个房子付款,不用担可能的债务。我推测应该也是放弃对这套房子的产权的声明吧。因为,权利和义务总是不可分的嘛。那时德语不是很好,签的东西也看的不是很懂。觉得问题也不大,自己毕竟也没有掏钱,凭什么区分一半。现在我们也结婚四年多了,我做一份minijob, 经济上对家庭贡献也不是很大。就给我们存点度假的钱而已。
现在,婆婆再度经济紧张,考虑要把自己住的房子卖掉,来养老。首选的人当然是老公。基本的想法是,房子卖了之后,婆婆还在哪里住,直到去世。老公很喜欢这套房子,早就说过,不论是继承,还是买,一定不让这套房子落到别人手里。
但是现在,真正的问题来了,婆婆和老公商量,让老公再次从银行贷款,但是,之前她要求我们夫妇俩做一个Guetertrennung,以确保万一我和老公离婚,不会把房子分走。

但是我觉得这样很过分,一则,我和老公感情很好,离婚一说空穴来风。再者,我们结婚的时候很明确没有分财产,就是两个人互相协作一起生活,婚姻中间那么多琐碎事情,哪里能真正分得清清楚楚。如果我生了孩子,当了家庭主妇,一份钱不挣,是不是我离婚的时候就身无分文了呢?人家清洁工,保姆干完工作都有工资,凭什么我就白做贡献了。
老公怕婆婆把房子卖给别人,所以希望满足婆婆的要求,但是怕我不满意,说我们两个私底下可以做一个抵消Guetertrennung的协议。但是不告诉婆婆。

我说,这种分法就和分家一样,和离婚有啥两样,到不如离了干净。婆婆花了老公那么多钱,我什么都没有说,到头来竟然是这么一个结果。我真是无语了。而且,她是先做老公的工作,再通过我老公传话过来,连我直接反驳她的机会都没有。日子过的好好的,忽然感觉要被扫地出门了。

有谁能告诉我,这种做法法律上行的通吗?我怎么样才能维护我自己的权益?

sinogirl 发表于 2009-3-27 16:25

我家主要经济来源是老公。 我们没有买房,前几年因为婆婆需要钱,就把手里正在出租的一套小房卖给了老公,老公从银行贷了一笔钱给婆婆。基本以租还贷。他们让我签了一份东西,说是我不用为这个房子付款,不用担可能的 ...
bittelemon 发表于 2009-3-27 15:0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mm发到婚版去试试吧!

nancy127 发表于 2009-3-27 16:29

找律师啊咨询阿,这么重要的事情,在这里问能问出什么结果来。不过做好律师费也不会少的打算。而且你找律师的事情最好不要让你老公知道,否则你们的感情也就真的会出问题了。

依_依 发表于 2009-3-27 17:15

已经结婚以后就不能做guetertreunung了阿。

当然不答应!

Sky23 发表于 2009-3-27 19:01

1。财产分割的现象在德国是很少见的。
Der Güterstand der Gütertrennung kommt in Deutschland nur selten vor.
见:
http://de.wikipedia.org/wiki/G%C3%BCtertrennung
---
2。我怎么样才能维护我自己的权益?
不同意财产分割,保持现状。没有人可以强迫你。如果你觉得这样的婚姻已经没有什么意义,那么可以对他说:要么保持现状,要么离婚。你要有说到做到的决心,策略及具体的方案。
---
3。婆婆花了老公那么多钱
一套小房卖给了老公,老公从银行贷了一笔钱给婆婆
婆婆再度经济紧张,考虑要把自己住的房子卖掉
你老公好象通过他的妈妈将你们的共同收入通过这些方法转走了。你要认识到,这些钱中的一半是属于你的。你的利益实际上已受到侵害。
---
4。人家清洁工,保姆干完工作都有工资,凭什么我就白做贡献了。
不光是这个,还有免费的性服务以及结婚后少交的税。这就是为什么很多德国人找外国女人的原因。
另外,你老公起码应将他每月净收入的5%-7%给你做为你的零花钱。
见:
http://www.abc-recht.de/ratgeber/familie/tipps/recht_familienunterhalt.php
----
需要强调的是,如果你们真心相爱,你给自己的家做清洁,和丈夫做爱都是理所当然的事。是不能以金钱衡量的。

个人意见,不负法律责任。

vivien0928 发表于 2009-3-27 21:31

1。财产分割的现象在德国是很少见的。
Der Güterstand der Gütertrennung kommt in Deutschland nur selten vor.
见:
http://de.wikipedia.org/wiki/G%C3%BCtertrennung
---
2。
不同意财产分割,保持现状。 ...
Sky23 发表于 2009-3-27 18:0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71:} 这话说的。。。
楼主你可以考虑让你老公跟他妈妈谈谈,你老公的态度才是关键。

irvine 发表于 2009-3-28 21:23

你老公好象通过他的妈妈将你们的共同收入通过这些方法转走了。你要认识到,这些钱中的一半是属于你的。你的利益实际上已受到侵害。
Sky23 发表于 2009-3-27 18:0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楼主自己都说了她基本没有任何收入,所以你说的“共同收入”是无稽之谈,是你的臆测。

楼主反对签这个协议,她的出发点是因为她认为作为家庭主妇,她一直服侍丈夫,因此应该是有权(部分)占有这个房子的,而不是因为购买这个房子的钱是由楼主支付的。

Sky23 发表于 2009-3-28 23:58

所以你说的“共同收入”是无稽之谈
按德国法律,如果没有财产分割,那么夫妻各人应均得家庭总收入的50%。所以她老公转走的钱中有一半是LZ的。

bittelemon 发表于 2009-3-29 00:50

谢谢大家的回帖。 这个问题,虽然暂时没有再提起。但是,已经成了我的心头伤了。 我就是觉得,即便我们不分财产,只要他们有这个心思,其实很容易做到的。因为,婆婆有老公银行卡的代理权,她可以打对帐单,可以直接取钱,当然都会跟老公讲的。虽然,我也有这个代理权,但是,原件复印件都在婆婆手里,根本没有给我。有一次我需要用,她问了什么事,也不顾腿疼,很奋勇的自己去办了。我缺心眼儿,过后也就忘记了。
如果他们想瞒着什么,确实很容易的。

我现在分析这个事情,有点后怕和疑虑。因为,婆婆花老公的钱,根本没有数的。这个我也没办法知道了,除非真去查银行帐单,和老公一笔一笔对,这个是不可能的。
而这件事情,之所以会和我说,是因为他们没办法绕过我,才提出这样一个要求。那么这样看来,我原来感到和谐温暖的家庭氛围,其实也不过是海市蜃楼而已,也就我把自己当成他家的人了。
而在这种情况下,我想知道,我能在多大程度上获得法律的帮助。根据情况的进一步进展,我考虑咨询律师。如果咨询律师,应该怎么找,大概需要多少钱呢?

马屁精 发表于 2009-3-29 01:25

不会又是德国老公吧,看的都麻木了,同情一下
我们现在都帮不上忙,因为大家都不知道他们想怎么阴你,或者说,他们已经开始了怎么阴你的行动了

diva88 发表于 2009-3-29 16:14

哎,女人自己不赚钱还是麻烦。。。男人就是那德行*个别人士的,gg们不要骂我的。。。
婚姻因为钱是不会幸福的,怪不得女人爱有钱的男人了。。。

kakalein 发表于 2009-3-29 20:02

mm这件事你真的去找律师了,你老公这样做是有问题的,而且我怎么觉得不对啊,你老公可以以后继承的房子居然现在花钱来买?还有,不管你有没有收入,你老公的收入就是你们的共同收入,你就有一半。

龙的传猫 发表于 2009-3-29 21:12

没看懂什么意思。。。

XiaoNueRen 发表于 2009-3-29 22:31

不同意财产分割,保持现状。如果你同意了,那你就什么也得不到了。找个合适得时候,问你老公如果爱你,想和你过一辈子得话,就不做财产分割。
另外,---"他们让我签了一份东西,说是我不用为这个房子付款,不用担可能的债务。" ---很有可能在你签的那份东西里,就有可能已经承担了一部分责任了,很有可能当你老公失业后,如果你有工作,你必须为那个房子付款。跟他们表示,你连这种风险都承担了,说明你生是他家人,死是他家鬼,为什么现在分割财产? 当然如果你不想和他再过了,不想做他家的鬼,那就另论了。

以上回答纯属个人看法,不付法律责任!;-)

璎珞 发表于 2009-3-30 01:26

本帖最后由 璎珞 于 2009-3-30 01:59 编辑

“在婚姻持续期间,家庭财产增值部分有一半属于妻子,即使妻子是家庭主妇。”
也就是说,在你们夫妻结婚以后,他全额买了一个房产,那房子就有一半产权属于你。
现在这房子还需要你老公以租还贷,那么在你们婚姻持续的期间内,房子还了多少贷款,你就有那一半。比如从他买下房子那天开始,到某天他不再还贷,这期间他付了房款的二分之一,那么你就有四分之一产权。
同时,“假定某男在婚前取得的房产A在婚姻存续期间升值10万欧,房产B贬值20万欧,离婚时按照0增益计算,某男的配偶无须承担损失。 ”
也就是说,你老公买了那房子,即使以后某天没有钱继续还贷,你也不会有任何债务问题。所以你签的那个文件必定就是要你放弃产权。

你当时签字的那个文件还有副本吗?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酸牛奶 发表于 2009-3-30 13:06

嫩婆婆很强势阿,嫩老公也是个耳朵根软的,什么都听老娘安排。
嫩这个主妇不好当阿。

himmelblau 发表于 2009-3-30 13:16

irvine 发表于 2009-3-30 13:18

“在婚姻持续期间,家庭财产增值部分有一半属于妻子,即使妻子是家庭主妇。”
璎珞 发表于 2009-3-30 01:26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女人一分不赚就分一半财产,那么债务呢?光有权利没有义务?

我不懂法律,只是从常识角度质疑。

小山静 发表于 2009-3-30 13:23

债务要看是否2个人一起签字了,我自己想的。

马屁精 发表于 2009-3-30 14:12

债务要看是否2个人一起签字了,我自己想的。
小山静 发表于 2009-3-30 13:2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好聪明哦

EE_engineer 发表于 2009-3-30 16:50

DLIII 发表于 2009-3-30 17:37

很明显LZ你在家没有经济上的发言权, 猜测第一份合同, 你的合法权益已经被侵犯了。 如果我是你, 死活不签第二份合同。不管你LG再怎么劝, 不管是软语相求还是严词命令, 不签就是不签。

你LG的心愿是获得他妈妈的房产, 继承估计行不通了, 老太婆需要钱, 你们只能买。 你婆婆不太可能因为要防你, 把房子卖给其他人, 一来未必卖得了好价钱, 二来她MS还是很爱护她儿子的。 万一你婆婆真的把房子卖给别人, 你LG也怪不到你头上来, 损害的是他们母子感情。

bittelemon 发表于 2009-3-31 01:16

很明显LZ你在家没有经济上的发言权, 猜测第一份合同, 你的合法权益已经被侵犯了。 如果我是你, 死活不签第二份合同。不管你LG再怎么劝, 不管是软语相求还是严词命令, 不签就是不签。

你LG的心愿是获得他妈 ...
DLIII 发表于 2009-3-30 17:3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说的有道理。 对我们小家庭而言,暂时不买房子或者买别处的房子,都是行的通的。而婆婆也可以把房子卖给别人,关键是老公就是铁了心想要那个房子。才会出现这种局面。我相信他也是有谱的人,给他时间去考虑。
我现在想开一些了,如果老公和婆婆以任何方式让我签字分财产的话,就先让老公签离婚协议。我没有太大的物质欲望,所以谈不上多大的损失。这样大家两清了也好。我虽然不能养活一家人,自己养活自己还是有信心的。

null 发表于 2009-3-31 13:32


...
我虽然不能养活一家人,自己养活自己还是有信心的。
bittelemon 发表于 2009-3-31 01:1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有这句话大家也放心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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