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心的问一个买房的问题
本帖最后由 bittelemon 于 2009-3-27 15:18 编辑我家主要经济来源是老公。 我们没有买房,前几年因为婆婆需要钱,就把手里正在出租的一套小房卖给了老公,老公从银行贷了一笔钱给婆婆。基本以租还贷。他们让我签了一份东西,说是我不用为这个房子付款,不用担可能的债务。我推测应该也是放弃对这套房子的产权的声明吧。因为,权利和义务总是不可分的嘛。那时德语不是很好,签的东西也看的不是很懂。觉得问题也不大,自己毕竟也没有掏钱,凭什么区分一半。现在我们也结婚四年多了,我做一份minijob, 经济上对家庭贡献也不是很大。就给我们存点度假的钱而已。
现在,婆婆再度经济紧张,考虑要把自己住的房子卖掉,来养老。首选的人当然是老公。基本的想法是,房子卖了之后,婆婆还在哪里住,直到去世。老公很喜欢这套房子,早就说过,不论是继承,还是买,一定不让这套房子落到别人手里。
但是现在,真正的问题来了,婆婆和老公商量,让老公再次从银行贷款,但是,之前她要求我们夫妇俩做一个Guetertrennung,以确保万一我和老公离婚,不会把房子分走。
但是我觉得这样很过分,一则,我和老公感情很好,离婚一说空穴来风。再者,我们结婚的时候很明确没有分财产,就是两个人互相协作一起生活,婚姻中间那么多琐碎事情,哪里能真正分得清清楚楚。如果我生了孩子,当了家庭主妇,一份钱不挣,是不是我离婚的时候就身无分文了呢?人家清洁工,保姆干完工作都有工资,凭什么我就白做贡献了。
老公怕婆婆把房子卖给别人,所以希望满足婆婆的要求,但是怕我不满意,说我们两个私底下可以做一个抵消Guetertrennung的协议。但是不告诉婆婆。
我说,这种分法就和分家一样,和离婚有啥两样,到不如离了干净。婆婆花了老公那么多钱,我什么都没有说,到头来竟然是这么一个结果。我真是无语了。而且,她是先做老公的工作,再通过我老公传话过来,连我直接反驳她的机会都没有。日子过的好好的,忽然感觉要被扫地出门了。
有谁能告诉我,这种做法法律上行的通吗?我怎么样才能维护我自己的权益? 我家主要经济来源是老公。 我们没有买房,前几年因为婆婆需要钱,就把手里正在出租的一套小房卖给了老公,老公从银行贷了一笔钱给婆婆。基本以租还贷。他们让我签了一份东西,说是我不用为这个房子付款,不用担可能的 ...
bittelemon 发表于 2009-3-27 15:0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mm发到婚版去试试吧! 找律师啊咨询阿,这么重要的事情,在这里问能问出什么结果来。不过做好律师费也不会少的打算。而且你找律师的事情最好不要让你老公知道,否则你们的感情也就真的会出问题了。 已经结婚以后就不能做guetertreunung了阿。
当然不答应! 1。财产分割的现象在德国是很少见的。
Der Güterstand der Gütertrennung kommt in Deutschland nur selten vor.
见:
http://de.wikipedia.org/wiki/G%C3%BCtertrenn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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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怎么样才能维护我自己的权益?
不同意财产分割,保持现状。没有人可以强迫你。如果你觉得这样的婚姻已经没有什么意义,那么可以对他说:要么保持现状,要么离婚。你要有说到做到的决心,策略及具体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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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婆婆花了老公那么多钱
一套小房卖给了老公,老公从银行贷了一笔钱给婆婆
婆婆再度经济紧张,考虑要把自己住的房子卖掉
你老公好象通过他的妈妈将你们的共同收入通过这些方法转走了。你要认识到,这些钱中的一半是属于你的。你的利益实际上已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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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家清洁工,保姆干完工作都有工资,凭什么我就白做贡献了。
不光是这个,还有免费的性服务以及结婚后少交的税。这就是为什么很多德国人找外国女人的原因。
另外,你老公起码应将他每月净收入的5%-7%给你做为你的零花钱。
见:
http://www.abc-recht.de/ratgeber/familie/tipps/recht_familienunterhalt.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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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强调的是,如果你们真心相爱,你给自己的家做清洁,和丈夫做爱都是理所当然的事。是不能以金钱衡量的。
个人意见,不负法律责任。 1。财产分割的现象在德国是很少见的。
Der Güterstand der Gütertrennung kommt in Deutschland nur selten vor.
见:
http://de.wikipedia.org/wiki/G%C3%BCtertrenn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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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不同意财产分割,保持现状。 ...
Sky23 发表于 2009-3-27 18:0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71:} 这话说的。。。
楼主你可以考虑让你老公跟他妈妈谈谈,你老公的态度才是关键。 你老公好象通过他的妈妈将你们的共同收入通过这些方法转走了。你要认识到,这些钱中的一半是属于你的。你的利益实际上已受到侵害。
Sky23 发表于 2009-3-27 18:0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楼主自己都说了她基本没有任何收入,所以你说的“共同收入”是无稽之谈,是你的臆测。
楼主反对签这个协议,她的出发点是因为她认为作为家庭主妇,她一直服侍丈夫,因此应该是有权(部分)占有这个房子的,而不是因为购买这个房子的钱是由楼主支付的。 所以你说的“共同收入”是无稽之谈
按德国法律,如果没有财产分割,那么夫妻各人应均得家庭总收入的50%。所以她老公转走的钱中有一半是LZ的。 谢谢大家的回帖。 这个问题,虽然暂时没有再提起。但是,已经成了我的心头伤了。 我就是觉得,即便我们不分财产,只要他们有这个心思,其实很容易做到的。因为,婆婆有老公银行卡的代理权,她可以打对帐单,可以直接取钱,当然都会跟老公讲的。虽然,我也有这个代理权,但是,原件复印件都在婆婆手里,根本没有给我。有一次我需要用,她问了什么事,也不顾腿疼,很奋勇的自己去办了。我缺心眼儿,过后也就忘记了。
如果他们想瞒着什么,确实很容易的。
我现在分析这个事情,有点后怕和疑虑。因为,婆婆花老公的钱,根本没有数的。这个我也没办法知道了,除非真去查银行帐单,和老公一笔一笔对,这个是不可能的。
而这件事情,之所以会和我说,是因为他们没办法绕过我,才提出这样一个要求。那么这样看来,我原来感到和谐温暖的家庭氛围,其实也不过是海市蜃楼而已,也就我把自己当成他家的人了。
而在这种情况下,我想知道,我能在多大程度上获得法律的帮助。根据情况的进一步进展,我考虑咨询律师。如果咨询律师,应该怎么找,大概需要多少钱呢? 不会又是德国老公吧,看的都麻木了,同情一下
我们现在都帮不上忙,因为大家都不知道他们想怎么阴你,或者说,他们已经开始了怎么阴你的行动了 哎,女人自己不赚钱还是麻烦。。。男人就是那德行*个别人士的,gg们不要骂我的。。。
婚姻因为钱是不会幸福的,怪不得女人爱有钱的男人了。。。 mm这件事你真的去找律师了,你老公这样做是有问题的,而且我怎么觉得不对啊,你老公可以以后继承的房子居然现在花钱来买?还有,不管你有没有收入,你老公的收入就是你们的共同收入,你就有一半。 没看懂什么意思。。。 不同意财产分割,保持现状。如果你同意了,那你就什么也得不到了。找个合适得时候,问你老公如果爱你,想和你过一辈子得话,就不做财产分割。
另外,---"他们让我签了一份东西,说是我不用为这个房子付款,不用担可能的债务。" ---很有可能在你签的那份东西里,就有可能已经承担了一部分责任了,很有可能当你老公失业后,如果你有工作,你必须为那个房子付款。跟他们表示,你连这种风险都承担了,说明你生是他家人,死是他家鬼,为什么现在分割财产? 当然如果你不想和他再过了,不想做他家的鬼,那就另论了。
以上回答纯属个人看法,不付法律责任!;-) 本帖最后由 璎珞 于 2009-3-30 01:59 编辑
“在婚姻持续期间,家庭财产增值部分有一半属于妻子,即使妻子是家庭主妇。”
也就是说,在你们夫妻结婚以后,他全额买了一个房产,那房子就有一半产权属于你。
现在这房子还需要你老公以租还贷,那么在你们婚姻持续的期间内,房子还了多少贷款,你就有那一半。比如从他买下房子那天开始,到某天他不再还贷,这期间他付了房款的二分之一,那么你就有四分之一产权。
同时,“假定某男在婚前取得的房产A在婚姻存续期间升值10万欧,房产B贬值20万欧,离婚时按照0增益计算,某男的配偶无须承担损失。 ”
也就是说,你老公买了那房子,即使以后某天没有钱继续还贷,你也不会有任何债务问题。所以你签的那个文件必定就是要你放弃产权。
你当时签字的那个文件还有副本吗?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嫩婆婆很强势阿,嫩老公也是个耳朵根软的,什么都听老娘安排。
嫩这个主妇不好当阿。 “在婚姻持续期间,家庭财产增值部分有一半属于妻子,即使妻子是家庭主妇。”
璎珞 发表于 2009-3-30 01:26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女人一分不赚就分一半财产,那么债务呢?光有权利没有义务?
我不懂法律,只是从常识角度质疑。 债务要看是否2个人一起签字了,我自己想的。 债务要看是否2个人一起签字了,我自己想的。
小山静 发表于 2009-3-30 13:2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好聪明哦 很明显LZ你在家没有经济上的发言权, 猜测第一份合同, 你的合法权益已经被侵犯了。 如果我是你, 死活不签第二份合同。不管你LG再怎么劝, 不管是软语相求还是严词命令, 不签就是不签。
你LG的心愿是获得他妈妈的房产, 继承估计行不通了, 老太婆需要钱, 你们只能买。 你婆婆不太可能因为要防你, 把房子卖给其他人, 一来未必卖得了好价钱, 二来她MS还是很爱护她儿子的。 万一你婆婆真的把房子卖给别人, 你LG也怪不到你头上来, 损害的是他们母子感情。 很明显LZ你在家没有经济上的发言权, 猜测第一份合同, 你的合法权益已经被侵犯了。 如果我是你, 死活不签第二份合同。不管你LG再怎么劝, 不管是软语相求还是严词命令, 不签就是不签。
你LG的心愿是获得他妈 ...
DLIII 发表于 2009-3-30 17:3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说的有道理。 对我们小家庭而言,暂时不买房子或者买别处的房子,都是行的通的。而婆婆也可以把房子卖给别人,关键是老公就是铁了心想要那个房子。才会出现这种局面。我相信他也是有谱的人,给他时间去考虑。
我现在想开一些了,如果老公和婆婆以任何方式让我签字分财产的话,就先让老公签离婚协议。我没有太大的物质欲望,所以谈不上多大的损失。这样大家两清了也好。我虽然不能养活一家人,自己养活自己还是有信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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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虽然不能养活一家人,自己养活自己还是有信心的。
bittelemon 发表于 2009-3-31 01:1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有这句话大家也放心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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