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ndanzh1 发表于 2009-4-7 13:03

紧急求助,刚签10天5月入住的房屋合同发现房子有问题想kun掉被要求付5月份的房租

本帖最后由 dandanzh1 于 2009-4-7 14:38 编辑

在3月的时候,要到另一个城市生活,所以在新的城市租了一个房子。
本想7月搬家,可是新房东不同意,非要我们5月入住。
因为那里房子实在难找,从一月找到3月,可算有个还算不错的房子,我们也同意了。
我们的旧房子kun的到期日子是7月,好在房屋公司也好说话,那个房子各方面条件也好,很快的,也就3天就找到了nachmieter。我们就说好4月底搬家。
请好了假,租好了车。还把旧居的家具都便宜卖了   TT,因为新房子有整套的厨房,我们就连EBK都便宜卖了。
整个过程大概一个星期。然后我又回到新家这个城市(在这临时租了一个小wohnung),我就去办理安网络和电话。结果3天我跑遍了这个新城市的各个网络公司,各种方式都试过了。包括dsl,kabel,和无线接收网络,结果得到的技术结论是新房子安不了网络,连空中无线信号都不覆盖。
人家网络公司还帮我开了证明文件。这个时候距离我签完房租合同大概十天。

我们人在德国没有网络和电话真的是完全不行。

dandanzh1 发表于 2009-4-7 13:11

没有办法,我马上给新房东打电话,其实这中间网络公司也打过电话和她咨询。我说明了情况,询问她解决办法。也表明没有网我们根本没办法住,就算住也是几个月就好要kun了搬走。这样很麻烦。
另外说明一点,租房子的时候,问过她有网可以安吗,她说有,连网络公司咨询的时候她也说有,最后还是网络公司通过vormieter的电话号码做了技术查询,才得出结论,完全没有任何可能。
结果她说不可能,她不相信,她要自己查,于是又过了两天。我隐约记得好像在哪看过说合同签不到半个月有个反悔期还是什么期,我也不知道适不适用,但我想这么拖着我肯定不好,合同是3月18号签的,我们在3月28号跟她谈了这个问题,征求她的意见。
30号她来电话说她询问过了,确实没有任何可能,我们就问,那我们怎么办呢?
她说可以kun了这个合同!

dandanzh1 发表于 2009-4-7 13:28

我们马上书面和email一起谢了kun房的信,并且附上网络公司给的证明,写明原因。这个时候是3月30号。

说点题外话,因为这边房子实在太难找了,我们其实很生气,找了3个月才找到的房子,因为她(房东)对自己房子的不了解耽误我们很多时间,本来我们要是7月搬家也还有时间继续找,可是现在房子困到4月底,连车都租好了,也请了假,而且我们是跨州搬家,搬一次真的很麻烦,各种事情我都是按5月1日入住算的,现在怎么办?旧房子一定要给人腾出来,但是搬来的东西放在哪里,连这边的临时小wohnung我也是租到5月1号,而且很小,根本没地方放东西。

而且我们现在满打满算找房子的时间都不超过半个月了,因为一般新房子住进去之前总的买家具吧,我们在ikea订的家具说好了4月18号取,现在取了放在哪啊,而且5月住在哪。

说实话我都想哭,都想让这个房东赔偿我,可是我觉得她还挺nett的,然后也算讲道理,我这个人很怕麻烦就想说,赶快找房子吧。

于是这些天我一天打10几个电话,可是这个地方房源很少,打过去基本上都是没了,约好的看房的,有几次我坐了2个小时公交过去,人家说刚看完的别人已经决定租了,这里交通很不方便,周末几乎没车。
而且1.5马上就到了好多房子都是1.7才空出来。

就是昨天我们看了一个房子,完全不满意,只有西面有窗,还要自己刷墙,可是可以1.5入住,于是我们决定先租下来,以后再考虑搬家,毕竟不能没地方落脚。
晚上不管怎么说很高兴,不能算无家可归了,结果收到那个房东的回信,但是信上说她允许我们kun房子,但是我们要付1.5的房租,如果她找不到人住的话,我们真的很惊讶,给她打电话她说必须这样,我们赔偿她的损失,可是谁赔偿我们的损失???
她的要求合理吗?

dandanzh1 发表于 2009-4-7 13:34

我应该怎么办?我现在,昨天找到的那个房子根本不敢签合同,因为现在这边还留着尾巴,她也不说什么时候能找到人通知我,马上复活节了,我真的必须付她1,5的房租吗??????

请了解这方面法律的大人们给我一些建议吧,谢谢{:5_354:}

六毛 发表于 2009-4-7 13:34

lz情绪很激动啊,德国法律规定是如果提出kun房的话必须提前3个月,如果是要提前6个月提出申请,住房合同里面必须注明,楼主在这里问也没有用,先看看你的合同吧,然后再找个律师。其实我觉得最好就是能帮房东找个zwischmieter或者nachmieter。其它的真的没办法,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找律师也许有其他的解决办法。

六毛 发表于 2009-4-7 13:37

合同签了的话,就没有办法了。你尽快找和律师问一下吧。

dandanzh1 发表于 2009-4-7 13:52

提前三个月我是知道的。可是这个不同在于,我刚签了合同还没住,我也想住,可是是她的房子有问题,还是她开始隐瞒了问题,而且,如果她开始说必须要付钱我也说了,我宁可去住三个月,我没想不付房租,我只是不想付两个房子的房租。我只想求教于懂法律的同学,现在这种情况到底是谁的过错,我不想追究什么,我只想知道一个结果。

dandanzh1 发表于 2009-4-7 13:58

而且我现在不住那里,我也没有钥匙,我甚至离那个地方还挺远的。就算她找到人说没找到,我也不知道。

当然这都不是主要问题,我来问主要想知道,按照法律,是我赔她,还是不用赔她??

我不需要别人赔我,我只是想在合法的程度上不被人骗。如果确实出于她的责任我还是要赔偿她,那我就赔偿好了。


另外我想谁摊上这样的事没有不郁闷激动的,毕竟无家可归,还不是光身一人,我带着那么多东西,到一个谁也不认识完全陌生的城市,都没有落脚的地方,还要付不能住的那个房子的房租。

dandanzh1 发表于 2009-4-7 14:00

{:5_354:}

vivien0928 发表于 2009-4-7 14:49

同情楼主一个,异地搬家,找房的确困难重重~你说的赔款我也不懂,给个建议好了:
如果实在不行,你就干脆先住那个房子,三个月没有网络也还可以接受,算是一个过渡。总比你说那个只有西面有窗,还要自己刷墙的房子要好点吧。先安顿好了,再慢慢找更好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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