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kaka 发表于 2009-4-20 23:26

但是对付无赖,必须比无赖还无赖阿。对付无赖,用君子的方式是行不通的。否则以后岂不是被无赖吃定了?{:5_314:}
liuliu66 发表于 2009-4-20 23:1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同意
对付无赖,绝对不能君子的
只能比无赖更无赖
不然就只有被欺负了

aboo 发表于 2009-4-20 23:35

100欧4个人? 搂住你在想什么呐!!!!!!!!!!

ppaxx 发表于 2009-4-20 23:38

同意给欺负中国留学生的人曝光,严重鄙视他们,最好是在国内的新闻媒体也给他们曝曝光,这样的诚信还出国,真怕这样的生意人在外面给中国丢脸啊!{:7_426:}

boilingsnow 发表于 2009-4-21 00:07


好主意,但是行不通。。。
我怎么可能像那个陈姓经理那么无赖呢,实在是做不出这样的事。
LNL 发表于 2009-4-20 23:1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确实可以试试这个方法。

sugizo 发表于 2009-4-21 00:26

这里我想说明的是,为什么我们留学生把房子租给这些展商。
我先和大家算一笔账,大家都在德国生活,很多都是学生或者是毕业了的,学生时代的房租大家都有很深的概念,我按照我们汉诺威平均房价来算吧,每个月大概18 ...
LNL 发表于 2009-4-20 21:0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LZ我理解你,我也在HANNOVER呵呵学生宿舍就那个价格,哎但是有点你要注意现在来的展商把价格压的很低,你自己要有个数,不能一味的降低房租,100欧4个人确实太低~~这钱宁可不赚,现在的价格乱的很,15,20的都有人敢抛出来。。。不让人活了
另外严重鄙视下这家公司~~~丢了杭州人的脸

阿伯丁白 发表于 2009-4-21 00:27

支持曝光~~~

tiantian15181 发表于 2009-4-21 00:47

占个座,唉,国内的人真不知道在想什么……还是我已经有点跟不上国内的节奏了……
对方居然还是一个经理,会无赖到这个地步……

stl02 发表于 2009-4-21 07:28

在大家讨论中国人的诚信时,是不是忽略了一个细节?
LZ当时是如何延这一个月的租期的,和房东说了100欧一天要租给同胞?应该也是编织了一个与此无关的理由吧?作为这家展商,在没有合同约束的情况下,如果LZ叙述完全正确,虽然做得不近人情,但并不违法。

另外,警察不理,不仅因为没有证据,连猜测都不成立,展商申请签证凭展会邀请就可以。

法律版常常有这样的帖子,伤心叙述,同情者众,同仇敌忾,愤怒声讨,真相大白,鸦雀无声!

xiaoheart 发表于 2009-4-21 08:11

那个名字,汗一个{:5_323:}
ithillad 发表于 2009-4-20 22:5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同感,哈哈

xiaoheart 发表于 2009-4-21 08:16

叫警察来吓唬吓唬他们也好,要不不知道怎么嚣张呢。。。楼主25欧元一个人直接租给展商就算是本着帮人的意识也实在有点扰乱市场了,叫别的留学生还怎么租房啊

koch 发表于 2009-4-21 08:22

人家明显不受吓唬/威胁的,估计年年来,明白得很。
除了那条义务当翻译,陪展,接待他们的所有客户,真没别的方法了。

xiaoheart 发表于 2009-4-21 09:24

本帖最后由 xiaoheart 于 2009-4-21 09:25 编辑

不一定,这种中国人就知道欺负自己中国人,碰到老外屁都不敢放一个,如果不采取点措施,就更以为我们这些留学生都是那么好欺负的,看他说日本人的那套就是个崇洋媚外的奴才货

yoyoangel 发表于 2009-4-21 09:29

来龙去脉没有弄明白,怎么都是两边都有问题吧

xiaoheart 发表于 2009-4-21 09:33

我们做留学生的能有什么问题,不就是想挣点外快补贴点家用,能怎么他们,有些展商就是素质底下,觉得有点钱就是大爷了,一点都不知道尊重别人

yoyoangel 发表于 2009-4-21 09:35

本帖最后由 yoyoangel 于 2009-4-21 09:37 编辑

为什么留学生就不能有问题,这种利益冲突的事情多了去了。

lz不好意思,不是拍你。

xiaoheart 发表于 2009-4-21 09:45

本帖最后由 xiaoheart 于 2009-4-21 09:48 编辑

但是在这件事情上留学生又能怎么有问题,展会期间把自己房子租给展商赚点外快很正常,也同样给展商带来很多便利,但是很明显这家展商得了便宜卖乖
想知道楼上会觉得留学生这边有什么问题呢?态度恶劣?漫天要价。。。?好像都不存在。。。我实在想不出来

wakaka 发表于 2009-4-21 09:57

在大家讨论中国人的诚信时,是不是忽略了一个细节?
LZ当时是如何延这一个月的租期的,和房东说了100欧一天要租给同胞?应该也是编织了一个与此无关的理由吧?作为这家展商,在没有合同约束的情况下,如果LZ叙述完全 ...
stl02 发表于 2009-4-21 07:2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办签证还要住宿证明的!!!!!

豆豆熊 发表于 2009-4-21 11:07

感觉有几个疑点。
1。既然最后临上飞机前还在谈,那就是还没有谈妥,为什么楼主一口咬定人家要房子了?这是一个矛盾。
2。谁都知道,出国参加展会,行程肯定是越早安排妥当越好,没有人会临上飞机前还没把住宿安排好的。你们到底怎么谈的,说的并不清楚。所以很难说责任在谁。
3。楼主既然需要延住房合同,那你应该把这个情况告知国内展商,并且得到他们肯定的答复后再延。如果你们并没有完全谈妥,你就延了房子,那应该是你自己的问题。

xumeng 发表于 2009-4-21 11:35

按德国法律,如果合同对方是unternehmen, 那么如果在接到angebot之后 没有在及时widerruf, 那么合同生效, 但是是否这里适用是一个问题

warsonwang 发表于 2009-4-21 11:41

就事论事好了,说到日本人中国人什么的根本与你们之间的问题无关啊。。。
还有关于留学生啥的,也跟你们之间的纠葛没什么 关系啊。。
楼主是想让对方成为众矢之的么?

豆豆熊 发表于 2009-4-21 11:55

其实就是一时生气,又没法报复对方,在这里发泄发泄了。

xumeng 发表于 2009-4-21 11:56

就事论事好了,说到日本人中国人什么的根本与你们之间的问题无关啊。。。
还有关于留学生啥的,也跟你们之间的纠葛没什么 关系啊。。
楼主是想让对方成为众矢之的么?
warsonwang 发表于 2009-4-21 11:4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4_281:} lz当然不是善鸟,善鸟也不会跟这种展商有瓜葛

我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9-4-21 12:05

本帖最后由 我初来乍到 于 2009-4-21 12:10 编辑

房租也不便宜阿 大家讨论起房租出租 别忘了租出去的可不是自己的财产 学生宿舍允许你们这样随便出租么 因为考虑到这种人员流动性 对mitbewohner的利益有可能损害

从价格来看 通过这种方式赚钱的可能不是没有哦 楼主说   但绝对没有人能通过这个做法反而盈利
说得这么绝对 绝对的我很是怀疑{:5_391:} 就好像做生意 遇到各种生意伙伴都可能 所以就别搬出来什么同是中国人 在海外不容易 互相帮助之类的话 本来就是以赚钱为初衷嘛
举例来说 贩毒的 买家不给钱 无论是非如何 本身贩毒就是不合法的 德国是法治国家 一般没人仔细听你的各种故事 人家也没有逼你来德国 想勤工俭学 可以 但是要合法

liuliu66 发表于 2009-4-21 12:46

PS .据我所知,学生宿舍是不允许提供租房证明的。本身学生宿舍是不允许私自外租的。就算LZ提供了,签证时也会有麻烦的。
所以,我分析的是,他们肯定是向LZ索要了住房证明,但是没有拿去延签。说不定是靠现在居住的住房证明用以延签的。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报警那套旧不管用的。
展商人品先不谈(绝对是恶劣的,无耻的,下三滥的。。。。该用的词我都用了,欢迎补充)
但是这件事,LZ绝对也是有责任的。
如果他们如你所说,刚开始那么有诚意的话,就会马上支付定金,定金的金额不必太大。100欧即可。
没有人会在支付了定金之后再耍赖的。(就算有这个贼心,也没有这个贼胆。呵呵)----不过从事实看来,他们一直就没有和你敲定房子的事。
如果在没有支付定金的前提下,你就去延长合同,又在外面租了房子,还给展商提供住房证明,那就只能说,你实在是太笨了!!!最后变成你的一厢情愿了。
别人还在那里物色了其他的房子,你这里就全部就位了。展商是自私的,他们考虑肯定是把自己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不会先考虑你的。你为他们做了那么多,他们不会感激的。他们反而会觉得你蛮不讲理,又没有和你签订任何的合约,凭什么他们就一定要住你那里?在他们看来,刚开始他们所做的一切,都只是询价。当然这是我个人认为展商们的想法,本身这个展商的素质就是非常的低。BS他!!!
LZ,这个就当教训吧。看看现在房子还能不能便宜的租给去展会作翻译的留学生们。给他们提供一下廉价的住宿,顺便弥补一下自己的损失。

楼下的保持队形 发表于 2009-4-21 13:02

通知警察吧。。。

jasminol 发表于 2009-4-21 13:25

接下来我想说的是,在这件事情当中,让人生气的不是他们来不来住的问题,而是他们恶劣的态度,和毫无诚信可言的作风!!!这不是强买强卖,谈了三个月的事情,而且是早早就决定了的事情,而且双方都欣然接受,不该是 ...
LNL 发表于 2009-4-20 21:0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yangwei这个名字好熟悉,是不是女的,如果是,那就是以前曾经在德国留学后回中国的。楼主同情你一把。

xumeng 发表于 2009-4-21 13:31

{:5_390:}阳萎?

jasminol 发表于 2009-4-21 13:35

{:5_390:}阳萎?
xumeng 发表于 2009-4-21 13:3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嘿嘿

wnr02 发表于 2009-4-21 14:23

楼主,你可以去警察局告他们,以涉嫌骗取签证的理由(说大了,可以涉嫌以后非法居留),如果他们真的以你提供的住址来签证,最后又另住它处的话,对德国领事馆来说,他们具有欺骗签证的嫌疑。至于你提供的住房是否满足中国签证的条件,这个你不用管,没有哪条法律规定出租户还要精通各国的签证条例。即便他们没用你的住房签证,你也可以去告,反正你是怀疑,而且你可以提供足够的证据这样去怀疑,取证是警察的事。
另外你的房子是否能出租,这又是另外一个话题,你住的应该不是学生宿舍,如果是私房的话,只要事先房主同意就可以。
这事很简单,就是那家公司找了好几个住处,各个都满口答应,最后挑一个他们认为最合适的,找个借口把别的推掉。至于你提供住房为了赚钱,没有什么可指责的,他们来参展,就是为了以后赚钱,是商业活动,你给他们提供服务,获取差价,有啥不可。

Emmi 发表于 2009-4-21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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