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nxixiaoyezi 发表于 2009-4-22 17:07

紧急求助!额~我有个Unfall,帮忙+资询

同志们,是这样滴,{:4_296:} 我在4月20号下午大约4点半左右骑车去学校,然后有一辆家居型汽车停在自行车道上,大约占了车道一半不到点,就是说2辆自行车是不可能同时骑过了,然后对面有辆自行车,我发现时,它已经在停的汽车的车轮那个位置,然后我就让它,然后很自然就骑到人行道上,而且那时没人,然后就….突然一个小孩从房子里冲出来.于是…..亲们应该想到了吧…..额~我把人撞了…..T_T,{:4_284:} 然后叫警察…
还好,孩子伤的不严重,只是额头破了皮.流血了.谢天谢地~{:4_306:}
后来才知道那汽车是那孩子爸爸的,警察说主要责任在我,然后车也有责任,然后吧,我就解释来的,先声明,我不是说是那孩子的错,其实按常理应该是对面的自行车让我,因为是他的车道被占了,我只是想为自己争取最好的结果
其实我是因为没地方才骑到人行道那的,警察就说,那你为什么不等,我说,就算我等了对面的车也过不来啊,肯定要让,而且刚好那边没人啊,他就说,总的来说,在人行道碰了人就是我的不对….{:5_368:} 额~关于这个嘛,偶觉得现在是”人为刀俎,偶为鱼肉”哈,事实上是偶不想当鱼肉哈,偶总得为自己做点什么不用像现在这么被动,这样至少结果一样,我也可以说这是公平的,是客观的结果….就是自己心里比较平衡了
警察说我不服的话,可以写个书面的材料,反正我说话时是没人理了….{:6_398:}
我想问一下,哪位学法律的或者比较有经验的,这种情况我还能做什么,一般来说结果会是怎样的,听说需要我要怎么做取决于对方的家长要我做什么,是不是这样的?

jochenkan 发表于 2009-4-22 18:41

lz,警察说的没错。在人行道上行人有优先权。在人行道上骑车自然要注意这个优先权。你没注意撞了人,只好负责。

依_依 发表于 2009-4-22 20:22

你们那儿的自行车道是双向的吗?你和另外那个人肯定有一个是逆向行驶吧?逆向行驶的肯定不对。
我觉得,就是楼主运气不好,碰上了。希望有人帮上忙。

闪人路过 发表于 2009-4-22 20:53

本帖最后由 闪人路过 于 2009-4-22 21:56 编辑

你在人行道上骑车撞人,当然就是你的不对了。汽车停上自行车道,是汽车的错。不管车主是否小孩子的父亲或者亲戚。这是两件事情。
人行道上撞人了,当然是你赔。(100%的责任),汽车占道, 导致了你上人行道出现意外,你可以向车主提出索赔。主要责任还是在你。理由1, 汽车没有发动,是停着的,没人在汽车里。(除非是汽车开上人行道,你为躲避汽车而撞人,不负主要责任,只是mitschuld)理由2,严格来讲,你可以在自行车道上,或者在没自行车道的时候上公路最边上骑,但是不能骑在人行道上。
纯粹个人看法,没有法律依据。

goahead 发表于 2009-4-23 12:14

本帖最后由 goahead 于 2009-4-23 13:15 编辑

请大家以后骑自行车时注意,以前驾校上学过,骑自行车的交规和开汽车的基本类似,包括Recht vor links。

自行车可以在自行车道上,或者在没自行车道的时候应该在汽车道最边上骑,
但是不能在人行道上骑,在人行道上只能推着走。

楼主的情况比较复杂,责任肯定是有的,就是多少的问题,
看能不能和小孩的爸爸,也就是车主沟通一下。另外咨询一下熟悉交通法的律师。

yunxixiaoyezi 发表于 2009-4-23 21:42

我撞了人,当然是不对的,人是最弱的,这个我知道,问题是这是有原因的,我是希望能有人不止看结果,还追究一下原因,我不是要逃避责任,是想减轻一下我的责任,大家都很实在,我也可以直说,如果我都不为自己说话,谁会为我说话?我可以很简单的说这是我的责任,然后呢?如果那家人说,他们要我赔偿zehn tausend euro,我该怎么办?所以我发帖希望大家可以帮我一下,提提意见什么的。。。。。

yunxixiaoyezi 发表于 2009-4-23 21:45

那里是可以双向行驶的,不过,汽车把对面的自行车的车道占了,所以我觉得应该是它让我才对。。。。

yunxixiaoyezi 发表于 2009-4-23 21:52

恩,补充说明,我和警察解释的时候说,当时即使我停在自行车道上等,对面的车也过不来,所以我到人行道上,不过,一到人行道就把人撞了。警察说,我不管,他说,那你就应该让对面的人让你,因为他占了你的车道,那你让他撞人。。。。。。汗~{:5_392:}

yunxixiaoyezi 发表于 2009-4-23 21:59

周一被撞之后,孩子马上送去全身检查了,结论是没事情,我和那家人通过电话了,他们说周五还要在去全身检查一次,然后才能知道怎样。他们希望我付schmelzgeld,然后我和我们学校的老师说了一下,老师打电话给警察,结论是:让我等结果出来,然后对方提出补偿,至于多少是由对方决定,所以我现在就只能等着了。。。。。

xumeng 发表于 2009-4-24 06:18

{:5_356:}搂住的案例很典型, 一般是法律课学的第一个条款 823 B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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