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猫羊
发表于 2009-4-27 00:07
法不容情,楼主,光看你的帖子就知道你够迷糊了,责任的确在你,schmelzgeld对方要求多少都可以,但可判多少都可以,找大学律师交涉,你不要再直接交涉了,只能起反作用,看要求的schmelzgeld数量就知道这家人的素质,不行就上法庭,反正大学有律师。
楼上的法盲,一码是一码,说那些义气用事的话没用
熊猫羊
发表于 2009-4-27 00:11
楼主自己想想,换个类似的情况,如果是在机动车道上,一辆刚启动的机动车把你撞了,人说,我是撞了你,但我刚启动啊,你觉得减轻了机动车的责任吗?
对于对方父母要求,如果你有孩子,你就能理解,他们当然只会为自己要求最大的利益
6130
发表于 2009-4-27 17:19
LZ不要再给这家人打电话了,也不要说道歉的话了,在德国,假如人家把你撞伤,基本上没人会给你说道歉的话,一切从字面上来说,找律师,过保险. 该上庭的上庭.道德在德国顶个屁.
lulu5839
发表于 2009-4-28 13:59
我买自行车的地方给了我一本自行车法律的小册子,上面明确写了,在没有允许骑车标志的人行道上骑车,会被罚款。所以错肯定是在楼主,没有什么可以争论的了。
这种时候,应该停下等,而不应该在不能借道的地方借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