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关于多退少补的水电费
一同学毕业回国,把一些联系地址改到了我这里,把所有的账户都昆掉了。前几天我收到一封信,根据多退少补的原则水电局还要他补交90多欧元水电费,但因为此账户已不存在,所以要求他在几月几号前交,否则要告他。
现在我联系不上这个人,不知道如果逾期不交后果如何。为了这90多欧真的要被告吗?他又不在,国际找人吗?
对我有什么牵连?毕竟地址是我家。
谢谢! 最多回信告诉水电局,此人已不在此居住,我也联系不上
但是你为啥要拆人家的信呢?
我估计是不会告的,才90欧,还不够折腾得 又见丢脸败类!!!那个回国的,屁股都不干净就回国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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