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票mitfahren 签名人先下车 被db罚款
找的德国人mitfahren, 用的是一天内可以五人一起用的周票签名是德国人签的
他们比我早一小时下车就把票留给我了
查票的来 说票上签名不是我 算schwarzfahren 被罚了40欧
觉得不是一般的冤 这个没办法的,谁是从头到尾都在车上乘坐的,就应该署名,也就是说,票上签名的必须一直在场 你为什么不签名呢 补上一个自己的签名不久可以吗,在签名的最前面 一般也不会管这些现在德国人穷了DB也是一样赚来的钱都给华尔街老犹骗走了也怪他们自己贪喜欢投资什么金融产品所以现在查票的异常凶悍了以前不会这样的现在查票的频率明显上升了 把自己名字写最后不就完了嘛,脑子转不过弯来啊 可以签2个名字吗?州票跟周末票上边? 应该只能一个签名吧。。。。如果可以多签,那这个限制还有什么意义? 所以签名一定要认不出来才行 所以签名一定要认不出来才行
贺贺有名 发表于 28/4/2009 16:1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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