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b
发表于 2009-5-6 13:29
本帖最后由 fcb 于 2009-5-6 14:33 编辑
个人破产如同公司破产
当一个公司撑不下去资不抵债时,依法得在两周内申请破产
怎木着,你还不让人申请破产了?硬撑下去还债?那是不对滴
告你,公司如不在两周内申请破产,法人还有吃官司面临罚款的危险
fcb
发表于 2009-5-6 13:30
本帖最后由 fcb 于 2009-5-6 14:34 编辑
一句话,该申请破产时奏得申请破产
这才是正确的做法
以便个人有重生的机会
wakaka
发表于 2009-5-6 13:39
我是来见识某版新版主滴{:4_291:}
求包养
发表于 2009-5-6 13:42
这是德国法律,为保障无力偿还者的基本生存权
这跟负不负责任无关
你啥也不懂,边儿呆着去~
fcb 发表于 2009-5-6 14:0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才什么都不懂,别凉快去,法律版都堕落成什么样了?受害者没人帮,法律高人从来都是帮那些犯罪的,最后丢脸事中国人的脸!
求包养
发表于 2009-5-6 13:45
你神经啊~
这是德国公民的合法权益
压根谈不上帮不帮,这也不叫逃避债务
fcb 发表于 2009-5-6 14:1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欠钱还钱,天经地义!谁神经啊
fcb
发表于 2009-5-6 13:47
拜托,欠债不等于犯罪
至于你提到法律版,本人前天晚上刚上任
dewmorn78
发表于 2009-5-6 13:50
fcb上任没红包吗{:5_360:}
fcb
发表于 2009-5-6 13:50
拜托说话托着点儿下巴
无理取闹除了显示你的愚蠢和顽固之外,啥也木有
求包养
发表于 2009-5-6 13:53
拜托说话托着点儿下巴
无理取闹除了显示你的愚蠢和顽固之外,啥也木有
fcb 发表于 2009-5-6 14:50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不愚蠢,你教人欠钱不还,这就是你的水平
dewmorn78
发表于 2009-5-6 13:54
感觉怎么这楼又是坑啊。
不想替老公分担,那就离呀,墨迹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