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anillaA 发表于 2009-5-6 15:31

没完没了

VanillaA 发表于 2009-5-6 15:31

额不信她的猫溺... ...

sorry

太巧啦! 弄巧成拙啦! 哪儿那么巧,又来个大学同宿舍同学,额的直觉和分析高速额,绝对是一个人弄出来的猫溺... ...

谁爱信谁信吧,反正额是不信大,大家意见不同也正常。

...
Novembersky 发表于 2009-5-6 16:0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77:}

Novembersky 发表于 2009-5-6 15:41

网上是个小社会,这是额的观点,这里和现实社会不同,但是也是有诚信的。一个ID的诚信没了,说啥都米用!

Novembersky 发表于 2009-5-6 15:44

{:5_326:}{:5_326:}

YaelNaim 发表于 2009-5-6 15:46

之前踏沙兴奋得象打了鸡血,这会儿变成了"莎莎..."上演狗血情节,一人唱两角,也8容易.由着 ta 吧.

gonk 发表于 2009-5-6 15:59

额不掺和那个楼了。在置疑贴里说自己的感想。不是扫大家兴啊,从这个人以往发别人pp当自己的惯例,即使我们知道她长什么样子,另一个"shasha"就。。。其实平常谁有过节,谁会在网上说道歉,我"抢"了你的男朋友啊,那种不诚恳的态度跟踏莎一个模子出来的。

jamtotal 发表于 2009-5-6 16:07

没了没完!!!{:5_388:}

Novembersky 发表于 2009-5-6 16:09

莎莎,看到这个id我差不多已经猜到是你了。后来看了你在论坛上面发的照片地抓图,我更加确认,虽然图很小,但是我们两年同窗同寝室,我不可能认错。

我不明白的是,为什么你要发这样的帖子?当初认识的时候加你为博友,是因为信任。你这样做,仅仅是出于对我的不满吗?你不是已经和你skype上的法国人确定关系了吗?所以现在,请你再一次停止你的谣言好吗?

但愿你这样做完全是出于恶作剧,你现在在法国,我们都在异乡,做朋友不是更好吗?希望你看到这篇博文 (我现在会先保留你的博友身份),不要再传流言了。我会把这篇文发到论坛,如果你看到了,还是希望你能与我联系。
Piggy-poo 发表于 2009-5-6 15:43


话说 他杀在那些个帖子里都一直再说 自己不是Sternenhorizont 即piggy-poo.

piggy-pooMM 说的造谣又是指的啥涅?

奉劝某人 就此打住 回头再注册个马甲 从头来过吧!

论坛用马甲无可非议,但是被人认出来了,证据确凿,还瞪着眼睛说瞎话,真的很让人讨厌!

a11aa11a 发表于 2009-5-6 16:19

啊啊啊。。。。。。。。大家确定么?

莫妮卡 发表于 2009-5-6 16:21

出啥事了出啥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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