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reak 发表于 2009-5-16 16:03

...

本帖最后由 dbreak 于 2009-5-18 11:56 编辑

{:5_390:}

fcb 发表于 2009-5-16 16:09

本帖最后由 fcb 于 2009-5-16 17:11 编辑

去奏去呗,帮助警方

你要是觉得不爽,也可以不去
通个电话奏行了,或回个信,或压根奏不用理

fcb 发表于 2009-5-16 16:10

因为这又不是强制性的

fcb 发表于 2009-5-16 16:12

你老婆也是多事

信用卡被盗,报失后拿张新卡不奏结了

sz007 发表于 2009-5-16 16:14

lz是证人还是嫌疑犯?

fcb 发表于 2009-5-16 16:17

证人兼嫌疑犯{:5_387:}

dbreak 发表于 2009-5-16 16:19

压根奏不用理也可以?还给了我termin时间呢!
因为上次我老婆被警察告知,有几个德国人的信用卡也同时被盗。我在想他们的老婆,老公们是不是也因为这个要去警察局走一趟呢?
如果他们也要去,我当然会去,没任何问题。
如果他们不用去,这就怪怪的了,所以先问一下这正常吗?

马屁精 发表于 2009-5-16 16:21

你没干过,有什么可害怕的
另外,干嘛用马甲{:5_389:}

dbreak 发表于 2009-5-16 16:22

lz是证人还是嫌疑犯?
sz007 发表于 2009-5-16 17:1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也不知道自己是证人还是嫌疑犯{:5_368:}

fcb 发表于 2009-5-16 16:23

那你先设法整明白,别人老公们是不是也收到通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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