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uesky1108
发表于 2009-5-23 02:00
谢谢你的好建议,真乖~ 给你加分儿{:5_378:}
但俺们坚决不改{:5_387:}
fcb 发表于 2009-5-22 07:0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哇卡卡,斑斑真好人哇......谢谢谢谢{:5_336:}
那偶这个好事之人手多多来给整理整理,您奖励不?{:5_310:} 要元宝...元宝....元宝宝{:5_347:}
fcb
发表于 2009-5-23 02:09
哇卡卡,斑斑真好人哇......谢谢谢谢{:5_336:}
那偶这个好事之人手多多来给整理整理,您奖励不?{:5_310:} 要元宝...元宝....元宝宝{:5_347:}
bluesky1108 发表于 2009-5-23 02:0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那敢情好!
你整理吧
大大地有赏
krap
发表于 2009-5-23 17:57
今天去DM买了两个防晒的(一个还是DM的自产便宜品牌),外加一个10ml的眼霜,就30EUR了,所以凑满90欧,只要你选特定的东西,还是很容易的。。钱越来越不值钱了呀。。。跑题~~
炫炫冰冰
发表于 2009-5-23 18:14
这个好象是会有底的啦,我以前有个朋友不知道哪天抽筋在REAL买水壶的时候从别的水壶盒子里拿了个水心,放自己买的水壶盒子里了,被抓到了,找个律师就能搞定,会有底,但是读书不会影响的,大不了去延签的时候被鄙视下下。。。。。。以后要定居和工作的话就不知道了
sugizo
发表于 2009-5-24 13:26
敲敲,敲敲你的头;敲敲,敲敲我的头,现在的孩子都在想什么……
我觉得好无语,请问楼主你多大年纪了?
其一,偷东西,胆大包天,不知廉耻;
其二,偷到国外来了,丢同胞的脸,给祖国抹黑;
其三,偷了东西还好 ...
向日小葵 发表于 2009-5-20 23:4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为什么在法律版能看到这么多的人写自己偷东西?
loveherz
发表于 2009-5-25 00:50
{:5_362:}
loveherz
发表于 2009-5-25 00:52
为什么在法律版能看到这么多的人写自己偷东西?
sugizo 发表于 2009-5-24 13:2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也想问这个问题,在国内,大家敢偷吗?
gast
发表于 2009-5-25 18:40
。。。应该直接遣返
。。。
马上遣返。
绿袖儿
发表于 2009-5-30 01:13
可能有偷窃癖吧,建议去看看心理医生
Piggy-poo
发表于 2009-5-30 01:50
真想不通为什么会偷呢?{:5_386:}
霜降
发表于 2009-5-30 02:15
我觉得没什么问题。偷东西没到那个数量又不是什么刑事案件。
LZ也是无奈了才上坛子里来求助。同情一下。
相信lz是因为心理问题,一时糊涂才做的事情,不是真没那点儿钱也跟人品素质无关。
以后控制一下自己吧,祝好运。
玫瑰茶
发表于 2009-5-30 11:59
{:5_349:}
xumeng
发表于 2009-5-30 12:06
我觉得没什么问题。偷东西没到那个数量又不是什么刑事案件。
LZ也是无奈了才上坛子里来求助。同情一下。
相信lz是因为心理问题,一时糊涂才做的事情,不是真没那点儿钱也跟人品素质无关。
以后控制一下自己吧,祝 ...
霜降 发表于 2009-5-30 02:1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4_305:} 你也干过八
xumeng
发表于 2009-5-30 12:07
我也想问这个问题,在国内,大家敢偷吗?
loveherz 发表于 2009-5-25 00:5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4_281:} 国内都是人盯人,没机会
宽宽
发表于 2009-5-30 12:16
我觉得没什么问题。偷东西没到那个数量又不是什么刑事案件。
LZ也是无奈了才上坛子里来求助。同情一下。
相信lz是因为心理问题,一时糊涂才做的事情,不是真没那点儿钱也跟人品素质无关。
以后控制一下自己吧,祝 ...
霜降 发表于 2009-5-30 02:1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话说得,那什么根人品素质有关呢,杀人放火啊? 偷东西,如果不是真穷到没钱吃饭穿衣分上,就是很下作
无声傲歌
发表于 2009-5-30 13:15
女孩吧,偷了很多次了吧?
skype3
发表于 2009-5-30 14:11
坚决同意版主的说法。
估计那个人也是干过的。{:5_390:}
lulu5839
发表于 2009-5-30 16:08
你说你贱不贱~~人家都承认自己错了~~你TMD还在这说风凉话~~~谁没烦错误的时候~~~~~
chair_kao 发表于 2009-5-20 22:1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知道是谁贱,犯错误也看是什么错误,那我杀了人承认错误道个歉是不是别人就原谅我了。
leena
发表于 2009-5-30 16:28
别的不想多说,只想告诉楼主
逃票被罚款,在外管局都有备案,偷东西被报警,肯定会有备案的
下次签证会不会有麻烦就要看签证官了
sillymoon
发表于 2009-5-30 18:18
我觉得实在不行,你就找中国人律师,在中文杂志上就能找到电话。不过估计要花点钱问。
要是想不花钱,就找学校免费律师吧。但是估计未必会态度很好。
其实实在不行,你就找那个警察局,跟他们说下,再问问会否留底,顺便再承认承认错误,尽量别让他们留底,你在网上着这份急也没用啊。
white
发表于 2009-5-31 10:17
没办法~犯错就是犯错~肯定会留案底的
wakaka
发表于 2009-5-31 11:29
lz家最近盖房子缺砖头呀{:5_360:}
tbatm008
发表于 2009-5-31 11:53
敲敲,敲敲你的头;敲敲,敲敲我的头,现在的孩子都在想什么……
我觉得好无语,请问楼主你多大年纪了?
其一,偷东西,胆大包天,不知廉耻;
其二,偷到国外来了,丢同胞的脸,给祖国抹黑;
其三,偷了东西还好 ...
向日小葵 发表于 2009-5-20 23:4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呵呵,这个回帖很牛,有韵律,想儿歌{:4_276:}
SAW
发表于 2009-5-31 21:45
怎么这么像一个帖子 是不是个坑啊
kittyswings
发表于 2009-5-31 22:27
还是找律师吧,想想办法,尽量不要留案底,否则很麻烦。
kittyswings
发表于 2009-5-31 22:28
楼主既然承认了,就更糟了,德国人不会管你的态度,只认定事实。
3N.Gin
发表于 2009-5-31 22:30
我怀疑LZ娱乐大众呢...
gamesracy
发表于 2009-7-31 13:02
现在物价飞涨,15欧除非你买了两大袋手纸和卫生巾
atlantic 发表于 2009-5-20 22:1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同意。现在物价这么贵,随便去趟超市,30欧下不来。
Lino^^
发表于 2009-7-31 22:46
本帖最后由 Lino^^ 于 2009-7-31 22:47 编辑
法律版看了太多了,都麻木了
蓝鹰 发表于 2009-5-20 23:3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第一次看觉得知错能改,现在看我觉得LZ还是直接回家吧,丢中国人的脸,难怪遭人家歧视呢!~
走过四季
发表于 2009-7-31 23:10
怎么隔三差五的在法律版就能看到偷东西的帖子?为什么要偷呢?知错就改吧,以后别再干这样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