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离婚证请问怎么才能让德国政府承认呢?
请问大家,在这里大使馆结婚的,回国离得婚,那离婚证怎么才能让德国承认是呢?肯定是要公正的,可是需要几个地方的公证呢?谢谢 问中国使馆吧 问中国使馆吧
PimmsL.D.N. 发表于 2009-5-21 18:0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中国使馆的电话永远打不通,所以想上这来问问,说不定有的jms能知道。
谢谢啊 男女都是中国籍? 应该是离婚判决书公正双认证文件。
协议离婚的,估计不算。 双认证。
就是离婚证公证以后到省市外事办以及德驻中大使馆做个有效认证。 大使馆办公证的,或者是德文宣誓翻译的公证,也是有效的 国内出的文件在国内办双认证就好了。使馆应该不管吧 谢谢大家。 给外事办看的离婚证,国内公正处的公正件就够了。如果是打算在这边结婚用就是公正加双认证的文件。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