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olawang
发表于 2009-5-26 19:24
等律师信来了再说,我的经验是先主动处理纠纷的总是我们吃亏.
ssaa
发表于 2009-5-26 19:25
跟老头没有交情,见面只是点头。
他写是Schmerzengeld:1000欧!
胖猫
发表于 2009-5-26 19:27
我曾经见过一次打人事件,我记得当时警察对被打人说,他必须24小时之内去医院做被伤害程度鉴定,否则过期无效. 不知道对LZ这件事是不是也适用.
wakaka
发表于 2009-5-26 19:32
等一个月再说
有律师信就见了鬼了
这些鬼子就会吓人
去年说要给我发律师信的,到现在还没发呢
ssaa
发表于 2009-5-26 19:35
感谢大家的热心帮助!!
鼹鼠鼠
发表于 2009-5-26 19:42
等吧,我觉得有敲诈嫌疑
再说,真要有律师信来也不算什么大事,就是吓唬人的
ssaa
发表于 2009-5-26 19:49
请问大家,等一个月以后,如果真得律师信来了怎么办?
langenfeng
发表于 2009-5-26 19:52
先和保险公司联系一下看看他们如何说。
如果保险公司不赔就等着律师信,
律师信来了就根据事实争,最坏情况就是你也弄个律师打打官司,有啥了不起的,
怎么可能轻易就被敲1000欧。
乖乖熊
发表于 2009-5-26 19:53
就算有律师来问你,有没有在楼道里放自行车,你也可以理直气壮的说,nein,因为21号那天你确实没放,他们要是没有证据肯定没办法,就算有证据,或者证人,那你之后可以说,21号没放,18号放了,你也没有说谎,让他们去搞吧
sonicyuan
发表于 2009-5-26 19:57
回封信告他恐吓到你了,也讨个1000欧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