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uyuhere 发表于 2009-6-1 10:46

关于博后博士夫妻三年退税问题

请教大家一个问题:
我,博士职位,50%E13的工资1500欧, 每月扣100多欧的税,三年内博士毕业的可能性不大,
bf,博士后,E13的工资3000欧,每月500多税,三年后可以自由选择是否留在德国;
如果我们领证结婚的话,需要换税卡:
本来打算的是他拿三级我拿五级,这样算下来每月总收入可以多一两百欧。
但现在听说,根据中德协议,在德国的访问学者三年内离开,均可以全额退回税款。我三年内离开的可能性不大,这样一来我多交的税就不能退回,似乎更亏了?
如果我们三年后都不回去,那么是不是应该办理每年退税我和他都拿四级税卡?
请问达人,有没有类似情况的夫妻,该如何办理退税?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09-6-1 15:28

额不属于达人或者类似情况的夫妻,不过额都看糊涂了,既然你三年内离开德国的可能性不大,那就算有那个中德协议,可以全额退回税款,你也拿不到了呀。那当然是现在少交税的形式对你们最有利,按你俩的收入比例,3+5最好。

gohund1 发表于 2009-6-1 19:07

gohund1 发表于 2009-6-1 19:17

wuyuhere 发表于 2009-6-2 23:17

非常感谢楼上的。
您所说的在中国缴税的问题,我想所有人都不可能在国内交够和德国相当的税。而在国内如果没有工资收入的话更是不可能去缴税,那样的话,这个协议其实没有什么优惠。
但我的却听说了很多在德国做博后的人,干满三年后都选择离开德国然后申请免三年的税。
因为三年的税基本相当于第四年的收入了。
而我的情况是,我三年内不回国而男友回国的话,那么我们现在应该按3+5组合还是4+4组合缴税?

wuyuhere 发表于 2009-6-2 23:32

非常感谢楼上的。
您所说的在中国缴税的问题,我想所有人都不可能在国内交够和德国相当的税。而在国内如果没有工资收入的话更是不可能去缴税,那样的话,这个协议其实没有什么优惠。
但我的却听说了很多在德国做博后的人,干满三年后都选择离开德国然后申请免三年的税。
因为三年的税基本相当于第四年的收入了。
而我的情况是,我三年内不回国而男友回国的话,那么我们现在结婚应该按3+5组合还是4+4组合缴税?
如果男友打算3年后办全额退税的话,我们是否还需要每年报税?

annygogo 发表于 2009-6-2 23:40

楼上的,你还在纠结阿。没门的拉,gohund已经给你解释这么清楚了,你不信可以去找税务顾问问去,我认识的一个人在国内还有位置呢,只是没有工资,他今年离开的德国,离开之前他特意找的税务顾问问的,最后死心了

annygogo 发表于 2009-6-2 23:43

不是所有人都不可能的,我认识的一些访问学者在国内还是有职位的就出来玩一年的,人家在国内的工资是保留了,所以也是纳税的。

annygogo 发表于 2009-6-2 23:43

奇怪你这个问题应该算是博士方面的,应该去博士板块把

annygogo 发表于 2009-6-2 23:43

或者法律板块也好

annygogo 发表于 2009-6-3 00:29

本帖最后由 annygogo 于 2009-6-3 11:02 编辑

其实你俩最佳的解决方案不是你们拿几级税卡的问题
而是你劳工改成奖学金性质的博士后,而不是工资的,奖学金大约能拿到2100-2300左右,这样比拿工资实际拿到手的多,然后你半个位置,这样你拿3级税卡,基本不交什么税
然后保险方面,你老公和你一起入你的公保,做家庭保险,工资的13.5%-15%
以后一旦你生小孩,你怀孕了,还可以休半年-1年的产假,,拿70%的工资,是由保险掏得。孩子生完了,因为你是博士生老板又不能不和你延签
这个组合是最大利益化的组合

ps:你可以让你老公和他老板说说,很多老板是愿意给奖学金不愿意给工资的,因为给工资老板实际给出去的要快达4k,到你手里不到2k。但是给奖学金老板就不用帮你交税阿,保险啊,什么的,给出去4k可以请回来两个人,这就是为什么洪堡和马普所都只给奖学金不给工资的原因

gohund1 发表于 2009-6-3 00:50

gohund1 发表于 2009-6-3 00:52

gohund1 发表于 2009-6-3 01:00

gohund1 发表于 2009-6-3 01:05

gohund1 发表于 2009-6-3 10:46

annygogo 发表于 2009-6-3 10:59

本帖最后由 annygogo 于 2009-6-3 11:01 编辑

嗯,gohund你学啥的阿,解释的好清楚啊。佩服一个,我说的基本是没有法律依据的,道听途说的。谢谢你的帖子拉,学到了不少呢

我认识的人不多,认识的人中大部分博士的合同时3年一次签好的,博士的合同比较少一年一年签的(当然说的是我认识的人中,别人不知道 ),除非是比较变态的教授,那还有能做出半年一签的事情呢。

我现在的老板是知名的超级大好人,所以我先在办公室的同事就是我说的那么办的。因为我们老板人好,所以她在怀孕之初就呆家里了(我们老板说我们办公室的建筑材料含有对人体有害的成分),一直到她生完孩子,孩子6个月送幼儿园了,她才再来上班的,不过一开始的一个月其实都不怎么在的,小孩在幼儿园需要有适应期的。直到现在她还是到下午2-3点就走了的。不过我们老板还是打算让她顺利毕业,因为耽误太久我们老板又给他延了半年合同(还是给半个 位置的)。
 
在德国还是看老板的好坏了,呵呵
倒是博士后一般都一年一签。所以博士后除非干完了就打算走人的可以这么怀孕,要不估计怀孕完事了,也该收拾包裹走人了

wuyuhere 发表于 2009-6-3 12:04

ok.thanks for all the kind people.
I think is better to choose 3+5.

wuyuhere 发表于 2009-6-4 21:33

非常感谢大家。终于对德国的交税制度有了些了解。
感谢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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