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rkew 发表于 2009-6-5 18:58

贪小便宜是否构成犯罪

两个女孩, A 和 B,另外一个学生 C

A 和 B 同去挪威上短期课程,住在学生宿舍。

A 完成课程,宿舍交付还有 20天左右。事先与学校说好提前退房,离开那天是周末,管理人员说只要把钥匙放信箱里即可,房租仍然按整月算,A 没有异议。离开那天,A 要赶飞机,把钥匙交给 B,请她第二天把钥匙交还管理人员,B 同意。

A 和 B 继续在一起上课。几个月后,突然有天 C 抱怨上门,B 没有给他退还一部分钱。直到这时 A 才发现 B 当时没有退房,而是把房子转租给 C ,收益 200 多欧元,其中一部分是没有退给 C 的钱,同时还声称是替 A 出租。

B 通过欺骗手段获得了收益,她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A 不想把事情闹大,但是我觉得不能轻易放过 B,她平时就是精于算计烦人不倦,B 曾经多次给 A 制造麻烦,同学之间拉不开面子都忍着。

tirkew 发表于 2009-6-5 19:04

这件事情,如果不是 B 做得太过分,连 C 的钱都赖着不还,可能还捅不出来,已经过去好几月了,才被发现。

irvine 发表于 2009-6-5 19:07

管她犯罪不犯罪,这种人渣就得给她点教训。

gamejazz 发表于 2009-6-5 19:19

婊子儿,搞臭她

tirkew 发表于 2009-6-5 19:21

管她犯罪不犯罪,这种人渣就得给她点教训。
irvine 发表于 2009-6-5 20:0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嗯,A 想的就是把钱要回来,退给 C 那部分,不能让 B 得逞。但是我觉得应该通过法律手段,惩罚 B 。

这次租房幸亏没有出什么事,如果破坏了家具或者问题,岂不是要 A 赔付押金,合同是 A 的,在交付以前任何问题都是 A 承担风险。

多事之秋 发表于 2009-6-5 19:28

记得以前上BGB的时候讲到两种情况:
1,B偷了A的书,并把书卖给C:A有权向C索回自己的书,因为B没有Verfuegungsrecht
2,A把书借给B,B背着A把书卖给C:A就无权向C索回自己的书了,因为是A自己把Verfuegungsrecht给了B
好多年前学的,记不太清了,懂民法的朋友说说看

tirkew 发表于 2009-6-5 19:31

骂她没用,她也不在乎,现在需要的法律手段。

如果 B 是穷学生,大家也就睁眼闭眼了,实际上她每个月有 900 多欧元的奖学金,一点都不缺钱。

题外话,B 在挪威期间的论文也是抄袭,被查出来了,按道理应该立刻停止奖学金,因为学校管理人员通融,放她了一马。

tirkew 发表于 2009-6-5 19:35

记得以前上BGB的时候讲到两种情况:
1,B偷了A的书,并把书卖给C:A有权向C索回自己的书,因为B没有Verfuegungsrecht
2,A把书借给B,B背着A把书卖给C:A就无权向C索回自己的书了,因为是A自己把Verfuegungsrecht给 ...
多事之秋 发表于 2009-6-5 20:2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谢谢讨论,
1,当时达成的口头协议是退还宿舍,不是出借。
2,我觉得宿舍和书不一样,合同是 A 的,如果 Zwischen 也要通过学校同意。

ChipsAhoy 发表于 2009-6-5 19:41

如果B咬定当时确实是A要B帮她转租房子的,怎么办?A自己所托非人,真要告出来恐怕对A也不利。不如吓吓B,让她把钱还给C就行了,以后这种人少接触。

tirkew 发表于 2009-6-5 19:43

如果B咬定当时确实是A要B帮她转租房子的,怎么办?A自己所托非人,真要告出来恐怕对A也不利。不如吓吓B,让她把钱还给C就行了,以后这种人少接触。
ChipsAhoy 发表于 2009-6-5 20:4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也是这个顾虑,不然就直接联系警察了,给钥匙的时候有另外一个同学在场,但她是 B 的老乡,可能不会出来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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