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包装法对Ebay卖家的影响
德国包装法第五次修正版从2009年1月1日起已经开始实施,以前ebay卖家的包装大多属于未缴费的灰色地带。当违规企业收到同业竞争者或者律师的警告信时候
由于销售未注册包装,逃避处理费用会造成不正当竞争,包装法主要的监管力量来自同业竞争者和律师,另外有的律师也会主动从网上销售资料或者自己购买来寻找违规企业(比如通过Ebay销售数据算出每年的包装进入市场数量)。同业竞争者会委托律师发律师信要求你提供已注册DSD的证明,如果已付费有证明就没有问题,但是通常如果三周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就需要至少先缴纳500欧元律师费,如果被告到主管部门将要接收罚款,即使没有被告发,律师信还将继续发来。直到提供出证明(律师生财有道的做法)。
由于新的修订版是从2009年1月1日开始执行,所以至少要提供2008年已经签订的合同,对于申请找DSD公司补办2008年合同的企业,DSD公司收取的费用很昂贵,更重要的问题在:包装法已经出台18年了,回收的义务从开始就存在而不是2009年才有,根据立法委员会的AGB的Faktor 5规定,凡是去年没有注册签约回收的生产者和销售商,将被视为过去5年都没有注册。(这就像收取电视费GZE 的惩罚方式,最多可以要求补交过去7年的电视费。),DSD公司会以次强制要求补交过去5年的费用,所以找DSD补办不是经济的选择。
根据经验,通常在补办2008年合同时还要提交至少一年的处理费用证明(证明至少2008年处理过了)而DSD公司通常没有可以补2008的处理量(实际处理了但还没申报的空白量),我们的合作公司 2008年仍有很大的富余处理量(其2008年行业解决方案的合法空白处理量,有法律效应),而且还可以补写2008年的账单。
最麻烦的情况是,如果查出来有企业未在“绿点“DSD 注册缴费,却长期使用带“ 绿点“包装,将被“ 绿点“索以高额罚款。因为这就涉及到侵权问题。
下面解答一些EBAY 卖家关心的问题:
1.如何判断是个人卖旧货还是EBAY商业卖家?
常见的问题,EBAY卖家什么时候是商人,什么时候不是,原则上判断是否是商业行为需要法院判定。但到底是普通的个人卖旧货还是一直销售同类型的商品的EBAY卖家根据其销售记录就很容易区分的。
最新信息: 2008年7月LAGA(垃圾法委员会)判定 ,凡是个人网上销售商品的包装都不属于包装法管辖,所以也不需要在 回收系统注册。
2.作为网上的小经销商也需要执行包装法么,经销商的大小有什么区别
您作为小的网上经销商也需要注意包装法的要求,大小无区别,每个销售包装带入市场的生产者和经销商都需要关注包装法的要求。
大小公司的区别只在提交所谓的完整性声明上。通常只有那些超过包装物质免责量的生产者和经销商需要强制提交完整性声明。没超量的小公司在个别情况下也会被主管部门要求或者单独要求,但这种情况很少出现。
3.当我使用已由生产者登记注册的邮寄纸箱和邮寄袋子时,还需要在一个处理商处注册么?
如果您没使用尚未注册的销售包装,那就不需要注册。困难在于,您无法确定, 您使用的包装都是注册过的。所以您必须考虑,还有填充物如聚苯乙烯。泡沫塑 等也需要注册,2009年1月起,由于包装上不强制打印注册标志, 所以很难确定。 在怀疑的情况下,请让您的供货商书面确认或者提交证明,其所有包装材料都已经合法注册过。这也适用于德国邮政的邮寄包装,(航空包裹袋和信封),这种情况下也需要知道注册信息。
总之: 您作为经销商给最终用户邮寄的(产品包装,邮寄箱或者邮寄袋子和填充物)都要依法注册—您自己注册或者让您供货链中前面供货商注册。
最新信息: 当您100%使用符合包装法§16规定的生物降解塑料,就不需要注册。
4.使用过的包装如何处理?
垃圾委员会2008年10月30日规定:
在把使用过的包装箱再利用,用于邮寄或者网上销售时,适用于§ 6 Abs. 1 Satz 1 VerpackV管辖,如果使用过的包装已经按照§ 6 Abs. 3 VerpackV注册了,就不需要再注册,声明的责任由用物品填充使用过的包装带入市场的人承担。
这也就是说,谁使用旧包装,就需要证明(声明的责任)这些旧包装已经在双向系统中注册过了。
5.如果我只用旧包装,用报纸填充,会怎样?
就象所说的,如果旧包装已经注册过了,您就不需要再注册, 如果怀疑就需要证明,已被日后纠纷时出具,填充物是否可以用旧报纸,就不需要注册了?这是个有趣的法律问题,法院来决定,从法律角度看来报纸是销售包装的一部分,作为第一次进入市场的销售包装,需要注册。具体要看法院的判定。到底立法者是否会象以前规定的形式出台这方面的具体规定,还是个疑问。
最新情况: 垃圾委员会LAGA决定,包装物质指包装物质本身和填充物。
其他信息详见
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958726
公益贴,至少让中国人卖家了解情况,预见可能的问题。斑竹斟酌。 听上去恐怖啊。。。 lz能给出几个ebay卖家的网页吗,没有发现耶。想用具体例子看看别人是怎么做的。
"完整性声明"要多少吨以上的卖家才用得着的。http://pages.ebay.de/rechtsportal/gewerbliche_vk_18.html 本帖最后由 fcb 于 2009-6-13 00:46 编辑
垃圾委员会还真垃圾
挖空心思添乱,SB国家,白痴的新包装法 从网上找到了这家公司Friedrich Bähr GmbH & Co. KG , 他们既卖包装材料,也签约Verpackungsverordnung und Lizenzierung, 对小卖家 (Lizenzierung für Kleinversender bereits ab 是这家公司 baehr-verpackung.de 6# tip
看了一下,没有你说的 angebot für Verpackungsverordnung und Lizenzierung啊
能不能给个链接啊
谢谢 7# 刺骨
http://www.baehr-verpackung.de/cgi-bin/shop/front/shop_main.cgi?func=htmlserv&tmpl=shop_text_win.html&content=my_VerpackV&wkid=27702069720639844 danke, es ist hilfsreich 看了一下楼主给的帖子链接,上面写着
每年如果其包装超过如下规定数量之一:
80,000 kg 玻璃/年
50,000 kg 纸,纸板,纸箱/年
30,000 kg 塑料,白铁,铝,捆扎带 其他/年
就需要向当地IHK申报完整性声明VE。
那如果是小产品,每年根本不可能达到这么大的量,是不是就不需要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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