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见人爱的李华 发表于 2010-8-24 23:25

我靠,好可怕

人见人爱的李华 发表于 2010-8-24 23:25

那我填完就直接关闭就行了?

夏日透透冰 发表于 2010-8-24 23:27

那我填完就直接关闭就行了?
人见人爱的李华 发表于 2010-8-24 23:2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恩,应该是滴,我睡觉了啊,不早了

人见人爱的李华 发表于 2010-8-24 23:31

这张和pino还挺像的
晚安

一沙一世界 发表于 2010-8-25 07:43

本帖最后由 一沙一世界 于 2010-8-25 08:45 编辑

小米言重了,先谢过
我还是觉得,咱们的篮球社不是以营利为目的,
收钱只是为了填补场地租借的空白
...
人见人爱的李华 发表于 2010-8-24 00:5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关于篮球馆收费的问题,韩以前也跟我提起过,实在是迫于校方的压力。活动的目的当然不是赢利性的,包括李华在内的很多同学都为大家付出了很多,让每周一次的篮球活动可以持续到今天并发展下去。希望我们的这么好的活动可以继续进行下去,支持本次改革的决定。凑足场馆费,以后打球就理直气壮,也不会有人打扰我们打球了。

十块钱没问题,小米表示没有压力。

Wandsbek 发表于 2010-8-25 08:48

关于篮球馆收费的问题,韩以前也跟我提起过,实在是迫于校方的压力。活动的目的当然不是赢利性的,包括 ...
一沙一世界 发表于 2010-8-25 08:4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可能有的同学认为,"凑足场馆费,以后打球就理直气壮,也不会有人打扰我们打球了。"

在此提醒一下,此场地应归属Hamm中学及某乒乓球俱乐部,那个大体育馆属某排球俱乐部。极个别时候,他们会在周六使用场地。我们只能让出,可别拿着中文学校的场馆费收条跟他们争使用权。

李华最好再确认一下。

夏日透透冰 发表于 2010-8-25 13:12

可能有的同学认为,"凑足场馆费,以后打球就理直气壮,也不会有人打扰我们打球了。"

在此提醒一下,此 ...
Wandsbek 发表于 2010-8-25 08:4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2个俱乐部都是找学校租借的场地,时间也是跟我们一样要商量的。
小场目前基本确定12-18点由我们使用。大场目前不能保证。我了解的情况就是这样。

人见人爱的李华 发表于 2010-8-25 16:20

本帖最后由 人见人爱的李华 于 2010-8-26 16:41 编辑

可能有的同学认为,"凑足场馆费,以后打球就理直气壮,也不会有人打扰我们打球了。"

在此提醒一下,此 ...
Wandsbek 发表于 2010-8-25 09:4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谢谢提醒,
身边很多人都会给我泼冷水,让我保持冷静,
所以不会冲动的
其实大家出门在外还是要多为别人考虑,中文学校毕竟做不了hamm中学的主,
但中文学校给我们提供这个场地,并基本上保证我们每周六的使用,我已经很满意了。

meditation 发表于 2010-8-25 22:25

俗话说,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不管做啥,如果没有这份心,其他都扯蛋。
李华凭自己的热心,把篮球社在前人基础上发扬光大。不说别的,每个周六都12点率先到球馆。这事几个人能做到?(比如我自己,就经常迟到+早退),兄弟我还是很佩服的。如果没有原则上的问题,他的决定偶都要顶一下。
在论坛上随便看个帖子,还要看贴回帖,鄙视潜水员呢;盘个场子这么大的事情,大家好歹也给点关注度哇。
其他同学如果有啥想法,不管是臭鸡蛋还是烂西红柿,也都拿出来晒晒。有好的点子就更好了。在鬼子的地盘上,光靠一个人的热心也不太好办事啊。

人见人爱的李华 发表于 2010-8-26 00:06

哈哈哈,小米同学见解独到,小砖块同学话糙理不糙,道理深刻,大家都要向楼上的同学学习呀!
争当我们篮球社的擎天白玉柱,架海紫金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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